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期,我們檢視了上主描述加音殺弟的自然後果那一句話的翻譯(「你要成為大地上亡命天涯和漂泊流離的人」);我們也指出了上主的『懲罰』其實已經遠較古時的習俗——血債血償——慈悲得多;我們又回顧了《創.四》的開始如何利用文學手法含蓄地暗示了兄弟二人的命運。由於上主與加音之間的對話尚未結束,我們當然也要繼續細看下去。
在聽過上主陳述他殺弟的後果之後,加音抱怨道:「我的罪罰太重,無法承擔。看!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我該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那麼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創4:13–14)。讀者首先會留意到的是,加音完全沒有半點悔咎之心,他只是著眼於自己要背負的「罪罰太重」。一個殺手兇手,竟然害怕自己會被殺害。這真是諷刺透頂。
此外,較為少人留意得到的是,這裏也有一點似是明地暗地讓讀者回想到《創.三》。加音抱怨的另一點是他將要從可耕種的土地(ʾăḏāmāh)之上被驅逐出去。這呼應著《創.三》中男女二人食禁果的後果,儘管這後果上主天主並未在祂的說話中指明:他們二人被驅逐出伊甸樂園。兩處的驅逐,在希伯來原文都是同一個動詞:g-r-š。老實說,一個在殺了人之後卻仍然只顧自身安全的人,本身就已經把自己從人類社群(the human community)中自我放逐了【參:Cotter OSB, Genesis, Berit Olam, 43; Mark S. Smith, “Genesis” in JBC21cent, 211】。
先回到我們留意到的加音的第一項抱怨:「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假若我們單從《創.二》讀到《創.四》,我們不禁會問:當下世界上不是只有男人、女人厄娃、加音,和已被加音所殺的亞伯爾而已麼?言則,當時還有誰會『遇見加音,並且必要殺他』呢?從這個行文的細節分析可知,加音和亞伯爾的故事本身已經假定了一個有許多人的世界,而不是創世時只有一男一女的人類第二代。換言之,這故事是後來才被聖經作者——或更準確地說,是編修聖經者——刻意把它放在《創.二至三章》之後。由此看來,編修聖經者的意圖大抵是要表達出他(們)的信念或訊息:人類在存在之始——無論是在時間上還是形而上的角度來看——便已身陷蠢蠢欲動要無視上主的指示並有了因妒火而殺人的罪性之中,一步步遠離了上主原本創造人的時候所有的計劃。
明白到《創.四》的這段成書歷史,我們便也了解到,去探問究竟在創世之初會有誰能『遇見加音,並且必要殺他』呢?——以及創4:17的加音究竟是從哪裏找到他的妻子的呢?——是沒有意義,因為這壓根不是聖經作者所關注的問題,也不是他(們)留下這個故事的訊息所在;甚至乎,我們可以說,這個問題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聖經作者(=編修聖經者)刻意把加音和亞伯爾的故事放到它在《聖經》中現存的位置。這樣說當然並不是要怪罪他們,反而是要指出,他們之所以作此關鍵的舉動,是因為他們有一個比較起來更關鍵的訊息要傳達【見上段】。
不過,「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一句,並不只是為細心的讀者們引出了《創.四》的成書歷史,同時也隱含了成書當時古近東的歷史背景。在下週,我們繼續詳談。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