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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63) – 如果婚姻生活變得不可行?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家庭是天主聖三的一個肖象。它是聖父、聖子和聖神相互認識及彼此互愛的肖象。這個模樣是神聖的。這就是為甚麼魔鬼會千方百計破壞這神聖模樣、這相互認識和相互愛。這就是為甚麼丈夫、妻子和孩子需要用人性的資源和超性的力量來加強和捍衛他們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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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62) – 誰是婚姻聖事的施行人?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這個聖事的獨特之處在於,施行人不是執事,或者司鐸,或者主教,甚至教宗!主持婚禮的司鐸或者執事只是一個見證人。在婚姻中,男人和女人雙方都是主體(領受者)和聖事的施行人(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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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61) – 婚姻的效果是甚麼?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6點總結了婚姻的兩個效果。 一、永久和排他性的結合 「婚姻在夫妻間產生永久和排他性的結合。夫妻的合意得到天主親自確認。男女雙方都受過洗的既成已遂婚姻,是永不可拆散的」(《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4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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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60) – 甚麼基本因素使婚姻有效?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婚姻是丈夫和妻子和他們的子女的一個盟約(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38點)。因此,它必須具有保證夫妻和他們的後代的福祉的某些特徵。它們為:(1)專一性、(2)不可拆散性、(3)忠信和(4)對生育的開放(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9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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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57) – 誰發明了婚姻?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發明婚姻的既不是社會也不是教會。它是天主的計劃,從祂創造我們原祖父母那一刻開始起便存在。《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37點提醒我們:「天主是愛,並因着愛而造了人,也召叫人去愛。天主創造男人和女人,召叫他們在婚姻中度親密共融及互愛的生活,『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瑪19:6)。天主並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創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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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56) – 一日司鐸,終身司鐸?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聖秩聖事有甚麼效果?《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35點)總結如下:「這聖事為領聖秩者[1]特別傾注聖神,使他肖似基督,按所領受的聖秩等級,負起基督司祭、先知、君王的三重職務。授秩禮[2]賦予一個永不磨滅的神印:為此,聖秩聖事不可重複領受,亦不可暫時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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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55) – 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司鐸嗎?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每個人都能成為司鐸嗎? 《天主教教理》第1577點表示:「『唯有受過洗的男性(vir),才得有效地領受聖秩』(《天主教法典》,第24條)。主耶穌選立了一些男人(viri)為組成十二宗徒的團體。宗徒們亦同樣簡選合作者繼承他們的職責【參閱谷3:14-19;路6:12-16;弟前3:1-13;弟後1:6;鐸1:5-9;羅馬的聖克雷孟(St Clement of Rome),Ad Cor. 42,4;44,3:PG 1,292-293;300】……教會認識到她已被主自己的這個選擇所約束。為此,讓女性領受聖秩是不可能的」【參閱若望保祿二世,MD 26-27;教廷信理部,宣言, Inter insigniores: AAS 69 (1977) 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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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54)- 本質上,聖秩聖事需要甚麼因素?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第1573點)說明了聖秩聖事所須要的元素。 「聖秩聖事的必要儀式,為主教職、司鐸職和執事職,都是(1)主教在領受聖秩者的頭上覆手(聖事的質料),並以(2)特定的祝聖禱詞祈禱,呼求天主將聖神傾注於領受聖秩者身上,並賜與相稱其職務的神恩(聖事的形式)」【參閱庇護十二世,《聖秩聖事》(Sacramentum ordinis)宗座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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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53) – 為甚麼會有司鐸?

文:文祖賢神父jmom.honlam.org譯:吳志濠 七件聖事中的兩件聖事稱為共融及使命而服務的聖事:聖秩聖事和婚姻聖事。《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21點解釋了它們是甚麼:「有兩件聖事,即聖秩和婚姻聖事;它們賦予特殊的恩寵,使人在教會內負起一項特定的使命,以建立天主的子民。它們特別有助於教會的共融和其他人的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