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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之光】人.孤獨不可

文:梁展熙

乙年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如果以答唱詠中「敬畏上主,遵行祂道路的人,真是有福!」作為關鍵,便可把今天的各篇讀經連結起來。誰是那些敬畏天主,正在天主的道路上行走的人呢?就是那些在基督內藉着婚姻結成夫婦的人,就是那些成了基督的弟兄姊妹的人,就是那些好似孩童一樣接受了天主國度的人——這些人都正走在天主的路上。

人決定結婚,可以有許多原因。儘管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愛對方而結婚的,但也有些人是為找個伴,或者為了錢,甚或因為已經有一條小生命牽涉其中。然而,遺憾的是,很少人會從一個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待婚姻這回事。有時候,甚至連教友也會忽略這一點。婚姻當然是兩個人的結合;不過,就算是基督徒也很少意識到,婚姻也是與基督的結合。這當然並不是指基督是這個結合中的第三方。相反,基督在婚姻中的臨在要根本得多。簡單來說,作為天主在世上臨在的聖事——某程度上即是標記,基督是二人結合的根基。

當兩個基督徒締結婚姻的時候,他們其實並不是在領受一件聖事;相反,他們成為這件聖事。他們成為了天主的愛的外在標記。他們之所以能夠在愛中接納彼此,是因為天主首先愛了他們。當他們在婚姻中成為一體時,他們創造了新的事物,這新事也就成了天主創造的德能的標記。這並不是要貶低他們二人之間的情愛,或者他們彼此對對方的無私奉獻。相反,這強調出這份情愛和這份無私的根源。我們可在美滿的婚姻生活聽見聖詠作者的讚美:「敬畏上主,遵行祂道路的人,真是有福!」

這份婚姻(聖事)背後的更深層意義,也可見於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教導:「但天主並未曾創造人為孤獨的個體;自初便造了「一男一女」(創 1:27)。這一男一女的結合便成為人與人共同生活的雛形。人依其內在本性而言,便是社會性的;人如與他人沒有關係,便不能生活下去,亦不能發展其優點」(《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2;修譯)。

我們成為基督的弟兄姊妹,是有多重意思的。首先,透過道成血肉,祂成為我們中的一員;祂分擔了我們人類的生存境況;祂懂得人生的高低起跌。接着,祂擴大了家庭的定義,生理血緣關係不再是親人關係的唯一依據。的確,所有聆聽天主的話並遵行的人,那些投身於忠信地成為天主門徒的人,都是祂的兄弟和姊妹。換言之,當我們能夠跨越生理血緣的界限,把關愛延伸到所有弟兄姊妹身上時,聖詠作者的這句讚美也在我們的身上迴響着:「敬畏上主,遵行祂道路的人,真是有福!」

這一點,《天主教社會訓導????編》也有闡釋:「人(不論男人或女人)和他人最重要的關係,是如同把生命彼此託付。……尊重身體生命的不容侵犯性和完整性,在以下誡命表達到最高峰:『你要愛近人如己』(肋19:18)。按這誡命,耶穌把照顧近人需要的責任給予人(參閱瑪22:37–40;谷12:29–31;路10:27–28)」(第112號)。

婚姻以及作為基督門徒的其他形式對我們的宗教情操有相當大的要求,尤其是信任和趟開心胸。因為我們正在步進未知之中,我們必須滿懷信任——對我們自己,對彼此,尤其是對天主的信任。我們也需要趟開心胸——趟開心胸地施予,趟開心胸地接受。不幸地,我們的世界視這些特質為天真,甚至幼稚。當然,孩童容易信人,孩童對別人毫不猜忌,也許只是因為他們不諳世態人情,但我們也必須讓自己重新學會這些特質,因為我們已在基督內被重新受造。正如聖詠作者所言:「敬畏上主,遵行祂道路的人,真是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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