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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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吳志濠
呼求天主我們的天父之後,我們向祂提出七個祈求。
「前三項較集中於天主身上,導引我們嚮往父的光榮:愛的特性就是先想到我們所愛的那一位。這三項祈求提出了我們應特別向天主求甚麼:尊祂的名為聖,祂神國的來臨,祂旨意的實現」。
「後四項將我們的可憐境遇和期望,呈獻在慈悲天父面前:求祂滋養我們,寬恕我們,在誘惑中支持我們,解救我們脫免邪惡」(《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87點)。
這結構提醒了我們十誡,首三誡關於天主,之後七誡關於我們的近人。正如我們清楚見過的,這經文將我們的注意力從我們的身上轉移。我們之前已經討論過,我們是在與「我們的天父」對話,而不是「我的天父」。在這經文,耶穌教導我們,這裡沒有「我」或「自己」。天主經教導我們如何成為無私的:先思考天主,繼而是其他人,最後是忘記自己。
第一個祈求:願天主的名被尊為聖
「願天主的名被尊為聖」是指甚麼?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88點解釋:「願天主的名被尊為聖,首先是一項讚頌,承認天主是聖的。天主對梅瑟啟示祂的聖名,並願意祂的子民被祝聖為一個『聖潔的民族』,因為天主居留在他們中間」。
《教理》的描述更為詳細。「『聖化』這個詞的意思,在此並不側重於聖化的主因(只有天主能夠聖化,使之聖化),而是側重內心的尊敬對待:承認天主之名的神聖性,以神聖的方式對待它。如此,在朝拜中呼求天主的聖名,有時也可視為讚頌和感恩(參閱詠111:9;路1:49)。但是耶穌教導我們的這項祈求,則有祝願的含意:是一項祈求、一個願望,也是一個期待,在此祈求中天主與人牽連在一起。從我們向天父呈上第一項祈求之時起,我們就已沉浸在祂天主性的奧秘和人類救恩的計畫中。向天父祈求,祝願祂的名受顯揚,帶領我們進入『祂在愛子內所預定的計畫』,為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的』(弗1:9,4)」(《天主教教理》第2807點)」。
「天主的名如何在世上和在我們身上受顯揚?」這是《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89點的問題。它回答:「要那召叫我們『成聖』(得前4:7)的天主之名受顯揚,就是切望我們能徹底活出在洗禮中已獲得的聖化。我們同時祈求,因我們的生活和我們的祈禱,眾人能認識和頌掦天主的聖名」。
當我們以我們整個存有——身體和靈魂——光榮天主時,我們就是將這祈求訴諸行動。在《格林多人前書》第6章,聖保祿勸喻我們以我們的身體光榮天主,因為(1)我們(身體和靈魂)是基督的肢體,和(2)聖神的宮殿:「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豈可拿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斷乎不可!你們豈不知道那與娼妓結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經上說:『二人成為一體。』但那與主結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神。你們務要遠離邪淫。人無論犯的是甚麼罪,都是在身體以外;但是,那犯邪淫的,卻是冒犯自己的身體」。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嗎?你們原是用高價買來的,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格前6:15-20)。
當我們祈求願天主的名被尊為聖時,它提醒我們,當我們犯罪時,我們沒有尊重祂最為神聖的名字。因此,這祈求促使我們為我們反叛天主的行為作出賠償。
讚美天主!讚美天主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