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週,我們檢視過《創.五章》中人類『族譜』中壽數日漸縮短——雖然數字上仍然是很長——所代表的意義。我們又讀過創6:3中上主說為人的壽數設下120年的限制,並同時處理了何解——按《創》內在的上文下理——卻又有人在此後活得比120歲長得多的問題,並藉此稍稍引伸探討了《五書》成書歷史的片段。今天,我們終於有機會來談談創6:1–4中最令人摸不着頭腦的人物:巨人。
先看文字。《思高》的創6:4翻譯如下:「當天主的兒子與人的兒女結合生子時,在地上已有一些巨人,(以後也有,)他們就是古代的英雄,著名的人物」。假如你翻查外語譯本的話便會發現,儘管有些譯本的確會稱他們為「一些巨人」——如古希臘《七十賢士譯本》、《拉丁通行本》和葡《Difusora Bíblica》:「gigantes」,但希伯來原文其實是「nəp̄ilîm」,來自動詞字根「n-p̄-l」(跌倒、倒下;to fall),本義即「〔已〕倒下了的(人)」。很明顯,「巨人」並不是字譯,甚至不是意譯。那麼,為何不同的聖經譯本都作如此翻譯呢?
原來,「nəp̄ilîm」一字,在《五書》中仍有出現多一次。按《戶籍紀.十三章》所述,在出離埃及之後,古以色列民準備進入上主應許的客納罕地之前,梅瑟先行派人潛入當地查訪。這些探子懾於當地人民的強大,沒有信心,認為以民無法克勝對方,主張不要進入應許之地。他們便「在以色列子民中,對所偵探的地方散佈謠言說:『我們偵探所經過的地方,是個吞噬當地居民的地方;我們在那裏所見到的民族,都是高大的人。在那裏還見到了巨人(nəp̄ilîm),即巨人的後裔,阿納克的子孫;我們看自己好像是蚱蜢;在他們看來,我們也實在如此』」(32–33節)。
很明顯,這裏的「巨人」,指的也許並不是他們本身的體形巨大,而是他們的戰力強橫,是難以打倒的對人。換言之,這「巨」更有可能是反映出古以民——或在戶十三章中的那些探子——心中的自卑感和無力感;或許也有可能反映出普通人民在面對着這些天子與人子之間的苟合——庶出的或私生的皇家子弟(?;見上幾期所述)——的心理壓力。這類的文字修辭用法,在中文裏也許「高手」可以作為例子。所謂「高手」,並非指他們體形異常地高,而是指他們技藝超群,難以匹敵。當然,古以色列民用字的諷刺也是相當高的。這些「巨人」,這些古時的武林「高手」,在他們筆下卻成了「〔已〕倒下了的」(nəp̄ilîm 本義=[the] fallen ones)【Fischer SJ, Genesis 1–11, 378】。順帶一提,後來的歷史書對達味與哥黎雅之間的描述,也是同樣的手法。
一方面,聖經作者記述這些巨人的方式,也反映出他們是有意用論述來反擊古時異邦的宗教思想。在不同的異教思想中,都有些神人苟合而生的半神半人(demi-gods)的故事。他們能夠在天界和人界穿梭,甚至最終永居天界。可是,創6:4清楚寫道,這些『巨人』是「在地上」的。古以色列民於此堅定地指出,只有天主和「天主之子」【這裏指的是天主的天廷成員,如天使等……】本身;在天界中並沒有甚麼天人苟合所出的存在【Fischer SJ】。
另一方面,這樣的描寫可能也是聖經作者——他們也是古以色列民中的高級知識份子——民族主義過份高企的結果。創6:4也有可能是為形容這些在古以色列子民攻取客納罕地之前就原居該地的客納罕人所埋下的伏筆。至少,以用來指天主苟合所出的字「已倒下了的/已墮落了的」來應用在客納罕人身上,就是要暗示甚至明指這些客納罕人就是邪惡的苟合所出的後裔。簡言之,就是要醜化他們,並從而嘗試強化自己後來佔有該地的正當性【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p.14§11.】。對今天的信友來說,這樣的做法似欠妥當,但其實這在《舊約》——尤其在《創世紀》中——並不罕見(如見《創.十九章》)。當然,這絕對並非創6:1–4的唯一意義。這段聖經能夠經歷過世代信友的信仰考驗,最終得以確立其正典地位,定有其歷久不衰的宗教/神學意義。在下一期,我們將繼續探討。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