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孔維仁神父
耶穌聖心金邦尼傳教會
甲年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耶穌對宗徒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人。誰要獲得自己的生命,必要喪失生命;誰為我的原故,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必要獲得生命。」(瑪10:37-39)
耶穌召叫我們跟隨祂,伴隨着所有的要求,乍看起來很殘忍、很冷酷、不人道、不合理:為何我們應該愛祂多於自己的家人呢?為何需要為祂「背起十字架」並「喪失生命」呢?難道天主不該使我們快樂,並讓我們自行實現嗎?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心理學的發展強調了「自我」(ego)在人格發展中的作用。「自我」通常是指個人對自己的身份和自我價值的看法,因此也極大地影響我們與他人相處的方式。若不加以控制,「自我」就會過度膨脹,並主宰我們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便退卻成為「自我主義」(egotism),即:過分關於自己及其重要性。在追求安全感和自我滿足的過程中,不健康的「自我」對人、財富甚至思想,產生出過度的依戀。若一個人經歷重大的創傷事件,「自我」也會傾向於「建立牆」的防禦機制,來保護自己免受再度經歷情感、精神,甚至身體上的傷害。
但是,生活中很多時都難以預測並十分復雜,於是會不斷挑戰自我所創造的安全感,並透過分離的經歷,使生活中的依戀形成相對的局面,這對我們性格的健康成長,以及我們作有意義選擇的能力(特別在關係方面),成為必要的一環。
婦女分娩時,身體和心理上的痛苦,可說是我們一生中經歷許多分離過程的一個象徵。上幼兒園、我們所愛的人離世、關係破裂、失業:這些只是我們生活中,各種大大小小分離的例子。若處理不當,這些經歷很容易引發我們對被遺棄的恐懼,並為了減少所引起的焦慮,我們便會配置一些防禦機制,例如孤立自己,或對人、環境、思想和情況作出過度的控制。
在一些群體中,為了加強共同的安全感,這些個人的「自我依戀」連接起來而構建一個充滿強烈自我認同的「集體自我」,這種自我認同充斥並覆蓋着整個團體內成員的個性。集體自我往往導致一個有害的社會,組織,甚至家庭,因為會完全專注於自身的利益和自我的保護。不幸的是,錯誤的宗教觀念也會助長強化自我(個人和集體),並其對自身利益的追求。在耶穌的一生中,祂經常必須面對以色列人那種不健康的集體自我,並因法利塞人的死板和司祭與經師的思想封閉而越趨嚴重,他們以傳統和文化作為藉口,以誇大他們自我的重要性,而非遵行天主的旨意。
不論是「個人自我」抑或是「集體自我」,耶穌對於強化不健康的「自我」完全沒有興趣,因為祂知道,只有當我們向祂的恩典、愛和憐憫開放,打開那「自我」的保護牆時,以成熟的方式人的福樂才會出現。耶穌的召叫不是要破壞我們個性和人際關係的暴力行為,而是一個邀請:邀請我們擺脫不健康的依戀,因爲這些依戀不容許我們超越自我利益的狹隘界限。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段艱難的旅程,體會的是就如「背起十字架」和「喪失生命」一樣。但只有這個通往內在自由的旅程,也就是通往成聖、聖德的旅程,才能帶來真正的喜樂和安寧。教宗方濟各說:「成聖不會奪去你的能力、活力或喜樂。事實正好相反,因為你將按天父的聖意,滿全祂在創造你時對你的期望,從而忠實地活出真我。我們依靠天主, 便可擺脫各種形式的奴役,認清我們的尊嚴。」(《你們要歡喜踴躍》宗座勸諭,Gaudete et Exultate,32)
因此,教會有信心再次提出耶穌的邀請,以祂所有嚴重的要求跟隨祂,因為這是為了我們和人類的共同好處。《天主教教理》重申:「家庭的關係雖然重要,但不是絕對的。正如孩子朝向他人性及屬靈的成熟與自主,漸漸長大成人,同樣,他來自天主的特別聖召,也更明確而有力地顯示出來。對此召叫,父母應加以尊重,並應促使他們的子女作出回應⋯⋯如果主耶穌從他們的子女中召選一人跟隨祂,為了天國而守貞,過獻身或鐸職的生活,對此,父母要懷着喜樂和感激之心情,予以接受和尊重。」(《天主教教理》第2232至2233條)對於任何其他的召叫來說,也是如此:一切都是讓我們變得更自由、更有愛、更有活力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