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期,我們分析了在上主天主得知男女二人已吃了禁果之後對蛇所作的詛咒。我們也探討了「原始福音」(創3:15)背後的翻譯史和神學意義。今天,讓我們接着來看看上主天主對女人的『懲罰』(見:創3:16)。
從行文來說,上主天主對女人的這『懲罰』由兩部分組成。這兩部分分別與——尤其在古代社會中——女人所擔當的兩大角色有關:母親和妻子。第一部分就是與女人要身為人母生兒育女有關:「我要增加你懷孕的苦楚,在痛苦中生子」(創3:16b’)。主流的說法認為,這裡所指的就是產痛。生兒育女,本來是女人最自然不過的事。但現在,女人要自然地成為女人,卻要經歷極大的痛楚。如此說來,這就象徵了,隨着人因為既想要獨立於天主又想要有好像天主一樣的判斷力而最終破壞了原本人與天主以及人與人之間的最自然不過的關係【見: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12;另參:Cotter OSB, Genesis, Berit Olam, 35和Smith, “Genesis” in JBC21cent, 209】。
這裡重要的是,生兒育女作為天主的祝福,即使在禁果事件之後,天主仍舊沒有收回。可是,現在,伴隨着這份祝福的,卻是使人痛徹心扉的苦楚。產兒作為人間最痛的代表,後來在先知傳統中甚至會用來比喻其他不同種類、面向和層次的痛苦,如見依13:8; 26:17;耶6:24; 13:21等【參:Vawter CM, On Genesis, 84】。
不過,不知具體原因為何,《創.三》卻沒有提及,在古時——甚至現代世界中一些仍未發達社會中——女人在生育子女的過程中除了極大的痛之外的更大的代價:性命。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機構的最新統計,即使時至今日,因懷孕或生產過程而死亡的婦女,每天仍有約八百人之數【見:WHO, et.al., Trends in Maternal Mortality: 2000 to 2020, (2023)】。當然,這些情況絕大部分是發生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至於古代,我們當然沒有具體數據,但從最早有統計的十八世紀英格蘭鄉郊的數字——即:每千次生產約有廿五位母親死亡——來看,古代的死亡率只有更高【見:Brisbane, “Childbirth in ancient Rome” (2007)】。如在《創世紀》內,便有雅各伯的妻子之一,若瑟的母親辣黑耳(Rachel)在生產本雅明時難產而死(見35:16–20)。
話說回來,近來的釋經界對傳統上的『產痛』有一個新的看法【見:Bergant CSA, Genesis, 16】。這新看法的基礎在於,這裡形容女人生育子女的「痛苦」的原文,與下一節中形容男人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19節)的「勞苦」(17節),其實都是同一個字「ʿiṣṣāḇôn」。由此看來,這裡的「痛苦」未必(只)是指「產痛」,也/更有可能是指女人在懷胎十月和照顧子女時的「勞苦」。另一方面,這也可能是指女性在生兒育女的同時也需要在家中「勞苦」方能糊口。的確,賺錢只靠男人便可,女人只需要負責持家便可的想法可能是幻想多於現實。古往今來,大部分平民百姓的家庭豈有可能只靠一人工作便可完全負擔起全家人的生活開支!即使主要的支撐是在男人身上,但女人輕則靠手作幫補,重則同時下田勞動,古往今來也不罕見。這也就相當於社會學家亞莉.霍希爾德(Arlie Hochschild)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所提出的「第二輪班」(the second shift;或double burden=雙重負擔)的概念。無論如何,姑勿論各位讀者屬意哪一個解讀,文中的意思也是清楚,女人作為母親,「苦」是少不了的。
至於『懲罰』的下半部分,則是與女人為人妻子的身份有關:「你要依戀你的丈夫,也要受他的管轄」(創3:16b’’;《思高》)。這裡也可再細分為兩部分:一)依戀;二)管轄。一)依戀。這裡《思高》似乎取了一個較為老少咸宜的翻譯,但同時卻模糊了原文的意思。《NAB》的翻譯也許較貼近本意:「urge」=慾望、衝動。二)管轄。這裡則較為明白,容易理解,就是原本是平起平坐,互相扶持的男女二人失去了彼此之間的對等關係,從此有了主從之分【見: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12】。某程度上,這故事描述了男女二人與各自的源頭產了隔閡,彼此之間產了無可消弭的矛盾。正如男人無法與土地好好『相處』,女人也無法與男人好好相處【見:Bergant CSA, Genesis, 16】。
到此,必須要指出的是,至少從現今的釋經角度來看,《創.三》所記述的並不是史實紀錄。因此,探問是否曾經有一段日子是女人產子真的沒有產痛,男人勞動曾經真的不需流汗,女人曾經與男人在社會中平起平坐,並非《創.三》的寫作用意。因此,在本文中,每次用到『懲罰』一詞時,我一直是用雙方括的。聖經作者並非回顧那遙遠過去也許曾經有過的好日子(good old days),而是旨在釋古(etiology),解答為何他在當時會看到女人生兒育女的福份會伴以痛苦,男人耕作土地何以會勞苦,女人何以一直在社會處於二等地位。而聖經作者的答案——即《創.三》本身的中心思想——則是:這一切痛苦、勞苦和不平等,是人在存在之切便因為他們本身對上主天主的不信任,以及人與人之間不可磨滅的隔閡而生的,並不是天主當初創造世界和人類時的原本計劃。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