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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遇聖言】「永恆的愛」是「佔有」的相反

文:孔維仁神父
耶穌聖心金邦尼傳教會

丙年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妻子,沒有子嗣就死了。第二個,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七個人都是如此: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後來,連那婦人也死了。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這婦人是他們哪一個的妻子?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路20:29-33)

一向不相信復活的撒杜塞人,向耶穌提出了這個問題。這是一個複雜的「轉房婚」(levirate marriage)例子,這是一種父權的制度,透過讓兄弟來迎娶寡婦,以保護亡者守寡的妻子。先不要以我們現代的心態來判幾這個制度。在當時女性幾乎沒有自主權的時代,這些律法旨在確保寡婦,特別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能繼續生存下去。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寡婦程度上是被視為一個能被佔有及被繼承的「財產」。

本主日福音(路20:27-38)中,有關復活後的關係的問題,確是有關聯的。在天國裡,我們會認出彼此嗎?我們還能保持特殊的聯繫和親密關係嗎?或是,我們的關係只是暫時性的,因此也不重要呢?

讓我們謹記,天主創造我們時所賜給的最基本召叫,就是去愛祂、與祂共融,以及彼此相愛。我們都是彼此有着關係、聯繫的存有,而我們都渴望尋找一個「你」,去滿足我們最深層的慾望,好能去愛、去被愛,並充滿成果。一段婚姻就能有力地象徵着這一個現實。

但沒有人能完全滿足於這種渴望。有一種「分離感」是我們每人「個性(Individuality)」所固有的。我們人類的心,是如此的複雜和神秘,以致與其他人變得更親密的需求變得無此境:即使是最深深相愛、最恆久的夫妻也能保證這一點。最後,每一段關係遲早都需要面對死亡的分離,以及這經歷所帶來之痛苦。

我們愛得越多,就會越想完全地、永遠地「擁有」一個人。然而,現實不斷地阻撓這種慾望。永恆的愛,是不可能的嗎?所有的關係,都會以分離、離別而告終嗎?

恰恰相反:在天國裡的關係並不會結束,而且是會得到圓滿和滿足。事實上,每一種關係都是天主對人類愛的標記(在婚姻的情況下,是一件聖事),這愛的品質在十字架上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來:透過完全的自我奉獻、包容一切、充滿慈悲及奉獻給所有人。這種愛就是透過聖神給予我們的,這樣我們就能在生活中、在不同環境的人際關係中體驗出來。我們遇到的困難,就是為了淨化彼此間的關係,並讓一切的關係完全轉向天主。

在天國裡,這個過程將會完成,「好叫天主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然後,我們將會彼此相愛,而且是無需保護自我及個性的愛、不受邪惡和罪惡的阻礙,也不需要擔心因死亡而導致的分離。我們會在每一個人身上,去愛天主;同時也在天主內,去愛每一個人。在天國裡,我們將會在「不佔有」任何人的情況下彼此相愛,就如聖父、聖子及聖神在三位一體中彼此相愛一樣。

透過每人不同的聖召,在自己的塵世生活中,我們已被召叫以這種方式去愛。天主並沒有貶低人際關係的價值,而是賦予了人際關係一種人類本性無法參透的深度。但是,我們透過「貞潔」的美德,去達到這個深度,而「貞潔」是一種不限於性領域的一個美德:它是按真理活出人際關係的一種能力,並以他們的最終命運為導向,那就是在天主內的共融。

教宗方濟各在論及大聖若瑟時,以一個非常實在的方式,去形容這個美麗的現實:「傳統上在提及若瑟時,也把他為父的稱呼冠以『最貞潔』的專稱。這專稱不指純粹情感上的跡象,而是表達一種與佔有慾相反的整體態度。貞潔是一種在生活各方面都不受佔有慾所控制的自由。只有當愛是貞潔時,才算是真愛。佔有慾的愛,最終總會變得危險、束縛、窒息並帶來痛苦。天主自己以貞潔的愛去愛人;祂甚至讓我們擁有犯錯和背叛祂的自由。愛的邏輯往往就是自由的邏輯,而若瑟懂得如何以超凡的自由去愛。他從不將自己置於中心。他懂得謙下自處,把瑪利亞和耶穌的生活置於他生活的中心。」(《以父親的心》宗座牧函,7)

當我們模仿諸聖,並嘗試以這種方式去愛(我們都是如此被召叫的!)時,即使在我們不完美的家庭和團體中,天國已經與人間相遇。在我們的身體裡,我們已「相似天使,復活之子,天主之子」(參閱路20:36)。只有這樣的愛,才是真正的愛。婚姻會在今生結束,但我們在關係中——包括婚姻和友誼——所表達的愛,將成為永生幸福的組成部份,一旦被復活的力量轉他,便永遠不會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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