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龐保頤(Aurelio Porfiri)
對彌撒的各部分作更深入探討是必要的。因為禮儀儀式是多層次的,而且在音樂上有很大差別,若要為合唱團選擇對禮儀有意義的音樂,我們便需要詳細說明。
諾拉的保利努斯(Paolinus of Nola,354-431年)在《卡門》(Carmen,20)一書中談到,這種和諧的尋找,應該從禮儀中去發現:「信仰是我們惟一的藝術,基督就是詩詞。他在不和諧中表現出聚集在自己身上成為令人欽佩的和諧。他詠唱我們的詩歌,齊特琴【註】的真正達味恢復者,長期以來淪為沈默,打破了古老罪惡的弦……主人和天主親自製作了新的齊特琴,將其與作為他的十字架的樹綁在一起。」禮儀學家克里斯皮諾.瓦倫齊亞諾(Crispino Valenziano)在題為〈美麗之道〉(In via pulchritudinis)的論文中引用了前文,對禮儀的美麗之道(在拉丁語中確實翻譯為“Via pulchritudinis”)做了很多論述。我們一直努力在禮儀中追求卓越的美。音樂不僅僅是「功能性」──只為經文編上一些音符。禮儀音樂必須通往超自然的美,否則是沒用的。
所以在探討彌撒聖祭時,我們可以闡述某些部分,例如那些組成「彌撒常用經文」(Ordinarium Missae)的部分。傳統上,它們是《垂憐經》(Kyrie eleison)、《光榮經》(Gloria)、《信經》(Credo)、《歡呼頌》(Sanctus)和《羔羊頌》(Agnus Dei)。為何禮儀中這些的不同部分被統稱為「彌撒常用經文」?因為它們是永遠不變的唱誦經文,在整個禮儀年裡都是一樣的。《歡呼頌》的經文恆常不變,在四旬期或將臨期也不改變。《光榮經》在某些禮儀季節(將臨期和四旬期)被省略,但經文不會改變。一個好的合唱團總監在禮儀表演期間必須非常仔細地考慮:不要為這些部分選擇不尊重正式經文的音樂。我們有多種彌撒常用經文譯本,是與教會和地方教會當局發出的正式譯本不同。它們是應該用於音樂的文本,而非這些經文的不同版本。這些彌撒常用經文的類別來自聖樂歷史,可能已有六個世紀之久。考慮到教會的悠久歷史,這要算是近代了,但我會說這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就是為甚麼在演奏偉大的複音彌撒曲時(包括我前面提到的經文,有時會把部分省略),演奏特定作曲家的某部彌撒曲的全套樂曲較為好,因為這會有一致性。有時彌撒曲的音樂主題是一樣的,不過當然,《垂憐頌》、《光榮頌》、《信經》、《羔羊頌》等的作曲和演唱風格是有分別的。記住:在彌撒曲中找到某種「和諧」是重要的,不要創造出完全不協調的部分。因此,所有彌撒常用經文都應具有一定的風格一致性。在梵二之後,新撰寫的彌撒曲還包括《信德的奧蹟》(Memorial Acclamation)和《讚頌詞》(Amen for the Doxology)。這是合理的(即使《信德的奧蹟》在英語世界有其他替代經文)。那麼《天主經》(Pater Noster)呢?它為甚麼不包括在彌撒常用經文中?因為《天主經》的詠唱在脫利騰彌撒(Tridentine Mass,又譯特倫多彌撒)裡是保留給神父,而不是合唱團;會眾和合唱團只在最後一句才加入,即「但救我們免於凶惡」(sed libera nos a malo)。因此,沒有必要將其包括在內。
《垂憐經》經常被誦讀出來,但這是不正確的。它應該是唱出來,而我認為使用原本的希臘語或拉丁語經文會更有意義。我記得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Saint John Paul II)說過,在使用方言的禮儀中採用《垂憐經》原文,是對古代禮儀的紀念。此經文最初是使用希臘語,直至很多世紀後才用拉丁語。合唱團可以複音或以額我略聖詠方式唱《垂憐經》。我認為最好的混合方法是,先獨唱一次「上主求你垂憐」,然後第二次由全體會眾和合唱團重唱,然後第三次使用複音重複。「基督求你垂憐」(Christe eleison)和第二次的「上主求你垂憐」也一樣。我經常在彌撒中使用這個方法,效果很好。當然,不應花太多時間在《垂憐經》,但也不應忽視它,因為這是我們請求寬恕的時刻。
《光榮頌》是一首聖詩,意味着我們應該把它從頭到尾唱出來。《羅馬彌撒經書總論》(The General Instruction for the Roman Missal)說:「 《光榮頌》是一篇非常古老及備受尊崇的『讚美詩』(hymnus);是在聖神內聚集的教會,藉以光榮並祈求天主聖父和天主的羔羊(基督)。這篇讚美詩的詩句內容不得更改。《光榮頌》由主祭啟唱,或有需要時,由唱經員或歌詠團啟唱。這讚美詩由全體會眾歌唱,或會眾與歌詠團對唱,或只由歌詠團歌唱。若不詠唱,大家就一起誦念。」這是歌頌聖三的聖詩,沒有必要不斷地重複第一句(那應該由神父啟唱)。有人說這有助會眾的參與,但會眾應該以跟據禮節的真理和它運作的方式來參與。
在網站《朝拜公告》(Adoremus Bulletin,2001)一篇文章〈應答《光榮經》的反思〉中,安德肋.布勞內爾(Andrew Brownell)指出:「《光榮經》經過了三個世紀才成為最終形態,而這僅包括其以拉丁語存在的年代。古典時代的作家肯定清楚他們在做甚麼。這首古老聖詩的文本從整體上看,表現出壓倒性的一致;經文中的每個思想在邏輯上都接續上一個思想,並直接帶到下一個思想。要在任何一處打斷這思想的流動,即使分段似乎合邏輯,一句『光榮!』的突然驚嘆是極度不敏感的。十五個世紀的音樂實踐證實了這一判斷……新教徒的讚美詩沒有任何對《光榮經》的應答部分,是有很好的理由;《光榮經》不是應答聖詩。將其設置成這樣會違反經文中的思想流動,並且需要某種語言表達技巧才能使經文適合作為詩句。經文的本質使其不適合有應答的設置,即使最終付出努力,由嘗試這樣做而產生的一堆禮儀上和音樂上的難題,並不容易解決。」是的,我知道問題所在:這首聖詩很長,但是通過謹慎的策略,會眾肯定可以隨著時間推移學會詠唱。禮儀的計劃不是單一個主日的事,而是長期的。
《信經》在很多方面與《光榮經》的問題相似:《信經》是篇很長的經文,所以要教導普通會眾並不容易。但在這裡,堅持不懈是取得好結果的關鍵。再者,它也不是一首應答聖歌。應該從頭到尾地唱。旋律應易於詠唱,且在有限的音域內,我認為一個八度是合理的。如果你的合唱團表現不錯,你可以在特定的禮儀季節以複音方式詠唱某些部分,例如(在聖誕節詠唱)「祂因聖神……」,(四旬期)「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復活節)「第三日復活了……」等。這有助於根據季節來強調這些部分。
《歡呼頌》就是歡呼,應該經常用唱的。它具有凱旋的特質,必須很好地把音樂和其經文元素區分。當您詠唱「聖、聖、聖」這一句時,你不能以同樣方式詠唱「當受讚美」等。
《羔羊頌》應在擘餅期間唱出,而不是在平安禮時詠唱!平安禮是沒有歌曲的,也沒有必要。梵蒂岡曾正式地澄清了這一點,但是在某些教堂(甚至在羅馬!),你仍然可以聽到合唱團唱出不存在的平安禮歌曲。
【註】齊特琴(德語:Zither)是一種既是指弦樂器中一個類別的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