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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會的分裂,改革和分立】第四十六章:公教改革(一)

文:Vitor Teixeira
譯:余漢釗

公教改革(Reformatio CatholicaContra Reformatio)又稱反宗教改革,是公教部的改革,是教會本身長期以來要求的革新,不單只企圖完成新教開的改革,還要超越它。公教改革不是反應,而是面對整體而言的單一計劃,沒有分裂亦沒有隔閡。是隨着利騰大公會議(Concilium Tridentinum, 1545-1563)於1545年的召開而開始,而其後續工作於1563年結束。

公教改革可說是教會本身加速的革新,並從此以後把教會改稱為從宗徒傳下來的羅馬教會,以因應其普世性、包容和使命。而最重要的是克服其敗壞的紀律及組織上的墮後,這是新教出現後更令人見到的。除了馬丁路德及加爾文以外,我們也有很多同期的改革派人士,他們是忠於羅馬教宗的。比如教宗亞德里安六世(Hadrianus VI,1459-1523),西班牙的西斯內羅樞機主教(Francisco de Cisneros,1436-1517),他們各自在祖國內進行改革,並成為虔誠的國王亞拉岡費南度二世(Fernando II,1479-1516)和他的王后依撒伯爾(Isabel de Castela)的支持改革分子。

我想在這裡說明,「公教改革」這個名詞是來自德文的「Gegenreformation」,德國法學家布特勒(J.S. Puttner)於1776年說這個字是指以武力把改信新教的土地轉變回天主教。但很多人卻認為公教改革是指脫利騰年代(Tridentum, 1545-1563),以及後脫利騰年代(1563-1700)的天主教改革運動。由於該運動是針對新教,很多人喜歡稱為「反宗教改革」。不過,因為該運動並非任何反擊行為,而僅是繼續深化教會在脫利騰大公會議以前已開始的改革工作而已。

 

教會改革

事實上,除了西斯內羅在西班牙及古薩(Nicholas de Cusa,1401-1464)在德語地區進行的改革以外,尚有很多教會改革成功的例子。值得指出的是各個修會進行了改革,而它們就是第一批的實驗室。這批人當中有聖女大德蘭、聖十字若望等人,把加爾默羅聖衣會在神修和會規上進行革新,且更嚴格導守,變得與其他修會一樣。方濟各會有西斯內羅;本篤會有法國的博學人士組成的穆羅修院(Maurista);熙篤會有費蘭隱修院院長可敬者巴里埃(Abbé Jean de la Barrière, l’Abbaye Notre Dame de Feuillants),和嚴規熙篤會的特拉普隱修院院長朗瑟(Abbé Armand Rancé, l’Abbaye Notre Dame de la Trappe);奧斯定會則由聖傅伯祿(Pierre Fourier)領導改革,而普利孟特瑞會(Candidus et Canonicus Ordo Praemonstratensis)就是賴魯茲(Servais de Lairuelz)作了改革的領頭羊。各派修會不單成了革新的榜樣,更是其代理及執行人。

教宗保祿三世於1540年9月25日核准成立的耶穌會成為了執行改革和脫利騰會議的橋頭堡。由聖依納爵羅耀拉所創立的耶穌會是忠於羅馬的改革尖兵,他們不但在神學方面超著,在藝術、文化、教育、科學及傳教也很出色。修會的宗旨是捍衛及傳播信德。

在意大利,從十六世紀起,便有很多人對教會的改革產生了很大的憂慮,因此,因應這些憂慮出現很多在教育、教理、救助扶貧及傳教等各方面工作的修會。比方說,我們有戴蒂尼會或稱神職界修會(Ordo Clericorum Regularium vulgo Theatinorum,1524),方濟嘉布遣會(Ordo Fratrum Minorum Capuccinorum,1525),蘇馬斯嘉會(Ordo Clericorum Regularium a Somascha,1528),巴爾納伯會(Congregatio Clericorum Regularium S. Pauli sive Barnabitarum,1534),聖斐理伯內利和可敬者庇瑞爾樞機的司鐸祈禱會(Congregatio Oratorii Sancti Philippi Nerii, et Cardinalis Berulle,1524),聖鮑榮茂(Sanctus Carlus Barromeus)支持成立的聖盎博羅削獻主會(Congregatio Oblatorum Sancti Ambrosii,1570),和在布雷西亞(Brescia)由聖安琪拉美利奇(St. Angela Merici)創立的聖烏蘇拉會(Ordo Sanctae Ursulae,1535)。還有很多宗教組織,明顯地是為了革新那年代的教會。因此,我們可以明白到「公教改革」的含意是大於「反宗教改革」的。

到了1545年,羅馬天主教會召開了脫利騰大公會議,以便全力發展及規範性進行開始已久的改革。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重組宗教裁判所、製定禁書目錄以及鼓勵向新大陸的人民傳播福音,地區包括美洲、非洲、亞洲和大洋洲。在新成立的修會之中,以耶穌會至為重要。脫利騰大公會議的成果有:重申教宗的權威,神職人員獨身制,古老的修會要重組及改革,按脫利騰規定重編要理問答,改組培訓司鐸的修院,成立新的或改組大學教育,取消贖罪券,採用「拉丁文通行本聖經(Vulgata)」為官方聖經版本,以限制聖經的胡亂譯本擴散。公教改革把神職人員劃分為教區的及修會的兩類型,事實上這分類一早已存在。培育教區司鐸的修院的成立對修訂所學的科目及習慣有決定性的作用。堂區的講道及禁止收取多重利益亦是今次改革的取大成果。

這屆大公會議也針對及回應新教的改革運動嗎?當然,但不是說只為此而行的,需要強調的是對某些論調是有回應,然而此舉並未把公教改革本身變得沒有意義。事實上,脫利騰的討論及所作出的決定給予教會更大的團結及教義上的統一,讓它更能回應神學的問題和紛爭。教會那時原是充滿著雜亂無章的神學議題及傳統,缺乏統一及意見一致的論調。紛爭之起在於原罪和成義(Justificatio)這教義上,聖經與傳統間的關係,聖事的意義和基督在聖體內。脫利騰給了教會一大革新及重組,並從此成為一個至公、從宗徒傳下來及羅馬的教會。但不單在脫利騰還是在教廷,尚有更多的改革和改革家,那待我們在下期再看吧。

Cismas, Reformas e Divisões na Igreja – XL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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