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瑪竇21: 28- 32
今天的福音主題與上禮拜一樣在做比較,上周是在比較工作整天的僱工(猶太人)與只工作一小時的僱工(非猶太人和其他人)。而這周的福音很明顯地是針對耶穌那時候的公民與教會領袖,他們常提到耶穌,尤其是如何嚴格遵守法律和服從耶穌。他們對措辭和法律的解釋都很講究,而且也聽得懂耶穌的教導,但都沒有努力實踐。他們找藉口並且質問耶穌的行為和權威。因為在當時,耶穌的行為並不符合他們的律法,所以很多人選擇拒絕耶穌。簡單來講,司祭長和長老就跟福音故事裡的長子很像,他們說「是的」,我們順從上主,但他們不願相信耶穌天主子,更不願按照他的指示行事。
另一方面,罪人被猶太人和外邦人驅逐,就像故事中的第二個兒子一樣。他們沒有遵守上主的律法,他們對上主的誡命說「不」。認識耶穌之後才大幅的改變他們的生活。他們不僅聽從耶穌,還答覆他的召叫。起初那些不遵守上主的誡命的人,即便犯下許多罪,但後來接受耶穌的教導,並成為他的追隨者。
選讀今天的福音,當然不是為了讓我們知道祭司長和長老有多厲害,而是要讓我們反省自己的生活。我們是否認為我們遵守耶穌和教會的法律,所以我們高人一等呢?我們是否花很多時間在教堂裡祈禱,但在外面卻忘了愛人?我們是否批評或判斷別的基督徒,只因為別人不夠虔誠?我們領洗的時候,我們已經跟天主說過「是的」,但我們的所作所為都有遵從天主的旨意嗎?我們真的有能力可以批評別人嗎?我們接受過天主的恩寵,所以我們跟別人不一樣嗎?重要的不是誰會先進入天國,重要的其實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答覆上主的召叫。在今天的感恩祭中,我們祈求天主給我們能力勇敢說「是的」,並在我們的生活中履行天父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