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Sons” by Nelly Bube
文: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六主日
「父有兩兒。父命長子往葡萄園工作。長子諾而不去。父又命次子往園裏工作。次子不諾卻去。則孰行父意?」這答案顯而易見。那麼,耶穌為何仍要多費唇舌,刻意要用比喻呢?
雖然比喻素有化深刻道理為故事,讓聽者易明的用法,但比喻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令聽的人有當頭棒喝的感悟之用。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納堂向達味講的一個比喻:「城中有一富一貧。富人牛羊甚多,窮人只得一小羔羊,且愛之寵之。富人有客到訪,卻吝於以己之牛羊宴客,遂取窮人唯一羔羊,宰之宴客」。聽到這裏,達味以為是真人真事,因此怒不可遏,大聲喊說:「作這事的人該死!」。誰不知,納堂竟然回答達味說:「這人就是你!」。原來本已妻妾成群的達味王,卻貪圖有夫之婦巴特舍巴(Bathsheba),並在共赴巫山之後用計害死正在為以色列國打仗的烏黎雅—巴特舍巴的丈夫。
我猜,「這人就是你!」的比喻用法,也是耶穌今天比喻的用意。要理解這一點,首先要回到《瑪》的上文下理。事實上,自上週主日福音選讀的結束(20:16)到今天的開始(21:28),禮儀讓我們跳過了《瑪》脈絡一章之多。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跳過的部分在禮儀年中別的時候我們已讀過了。但跳過的這部分卻對我們了解今天的福音選讀非常重要,因為那也是整部《瑪》結構中的關鍵轉折點:耶穌榮進耶京(及後續)。
按對觀三福音所載,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之後所做的第一件大事,是:進入聖殿,然後「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向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你們竟把它做成了賊窩』。在聖殿內的瞎子和瘸子來到他跟前,他都治好了他們」。也就是我們慣稱的「耶穌『潔淨』聖殿」。
因此,耶穌這次的對手,是掌管聖殿的司祭長們,以及一些民間領袖(長老)。他們在翌日清晨去找耶穌,問祂說:「你憑甚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耶穌主要以他們對若翰的看法來處理他們的口舌挑戰。這也是為甚麼在今天的福音選讀的結尾中,耶穌會提到若翰的原因。
從這個按《瑪》大脈絡的角度來看,耶穌的重點並不在於誰是比喻中的次子;祂的用意旨在要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們明白,他們就是那「只說不做」的長子。在體制上,他們是替上主領導人民,讓他們能夠豐衣足食、安居樂業;但到頭來,他們竟然連上主的聖殿都利用,以求賺(榨)取人民的最後一個血汗錢。
因此,耶穌斷言,即使是人民心中污穢不堪的妓女,或是與外國勢力(即羅馬帝國)勾結並為其服務的稅吏,在進天國的行列中,排位都要先於那些人們以為(甚或自以為)完全通曉上主旨意,自己聖潔不可侵犯的司祭長們,以及人們以為(或自以為)深諳人間道理,人們賴以決定善惡、判斷日常大小事務的長老們。不過,由於耶穌『回敬』司祭長們和民間長老的話只說了一半,將於下週日的福音選讀中結束,就讓我們就此打住,下週待續。
不過耶穌的比喻本身,也有其智慧。從人類有歷史開始,文字(說話)的傳播日益進步。單單從一個人的說話就對他下判斷,也是現在愈來愈常見的情況。問題是,人心並不單純,心口不一的人比比皆是。有些人,是面惡心善的。雖然口裏一直不接受,最後卻默默做了;或表面上袖手旁觀,背後卻默默出手相助。另有些人,卻是口蜜腹劍的。他們口口聲聲深表贊同,背後可能竊竊私語;或表面上兩脇插刀,最後卻反面無情。要判斷人的心思,最後,還可要看他切實做了甚麼。
從另一層面說,上主看重的,是一個人最後的決定。就當那兩兒最初的回應是真心的,後來的改變主意也是真心的,言則重要的仍是他們最後的心意。在這一點上,耶穌與上主藉先知厄則克爾所說明的,確實如出一轍。
厄則克爾在猶大遭逢巴比倫充軍流徙(主前第六世紀)時在流放異域的人之中行先知之職。他周圍的以色列人抱怨:「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他們相信,他們之所以在挨流落異鄉之苦,是上主因為他們祖先的罪過而懲罰他們。他們認為,他們沒有過錯卻遭受懲罰,是不公平的;因此,施罰的上主也就不公平了。
上主的說話,一方面是在提醒他們,他們既然知道仍在受罰,就該明白,他們自己也有犯錯。雖然如此,只要他們願意改惡遷善,他們自會得到相應的恩澤。另一方面,上主的話也呼應著今天福音中耶穌的思想:先義後惡,終會喪亡;先惡後義,反獲生命。
正正因此,只要人願意接受上主的指引,無論過往如何,上主都必給予機會。因為,上主總會念及祂的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