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解決問題是我們每天都會做的事:不論在家,工作場所、學校,聖堂,還是我們日常穿梭的環境中。當問題衍生時,我們嘗試解釋它:它為甚麼會發生?不同的立場或會引起爭論。但如果我們仔細聆聽這些爭論,我們或會發現很多(不同的)理由其實是可以共存的。唯一的問題是它們都被標榜為「原因」。有時候困難正在於此。因為不是所有解釋或理由都是原因。
在這情況下,哲學可以提供很大的幫助。學習哲學使我們分清楚本源、原因,條件和機會之間的分別。讓我們由這些概念的廣義開始講起。
按聖多瑪斯的思想,本源是「那有(別)物出於他或本於他者。」(《神學大全》,第1集,第33題,第1節)。例如,出發點(或起跑線)是賽道的本源(或始點)。另一個例子:天主教的信仰教導我們,天主聖三,父是子的本源。父和子是聖神的本源。聖子是由聖父所生(或出發),聖神是由聖父與聖子所共發。
原因是本源的一種。它真實的和正面的影響一些事,而那事(即效果)以某方式依靠著它(本源)。原因能影響一些事情的存在。椅子的原因是木匠,因為木匠不動手,椅子就不會出現。父母確實影響小孩的存在,因為沒有父母,小孩便不會存在。當我們分析問題時,知道原因為我們是很重要。
原因需要條件來產生其效果。但條件本身不能使任何事發生。例如:班房是學習的條件,但有一個班房並不意味學生一進入就會自動學習。另一個例子:低工資是不滿和差效率的條件。
一些條件是不可缺少的(conditio sine qua non):原因必定需要這種條件才能行動。沒有它們,原因便不能產生效果。例如,一個人需要懺悔(條件)才能獲得寬恕(效果)。為何?因為懺悔意謂著承認自己冒犯了他人。一個不會承認罪的人不會見到寬恕的需要性。
機會是一個情形,這情形或環境令到原因能夠容易行動。例如,晚會是一個買醉的機會。晚會不是使他買醉的原因:很多人在晚會中都能夠保持清醒。晚會也不是一個買醉的條件,因為他也可以在自家買醉。
很多基督徒知道自己有成聖的召叫,但有很多人誤以為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夠實現。看看童貞聖母瑪利亞和大聖若瑟的一生,他們正正展示了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刻或情節都是實踐或訓練美德的機會,即時 - 成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