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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美」的管闚

耶穌的十字架(一)

陳繼容

我國著名學者朱光潛在他那本《談美》的書中有一段這樣說:「一篇生命史就是一種作品,從倫理的觀點看,它有善惡的分別,從藝術的觀點看,它有美醜的分別。善惡與美醜的關係究竟如何呢?就狹義說,倫理的價值是實用的,美感的價值是超實用的;倫理的價值都是有所為而為,美感的活動則是無所為而為。比如仁義忠信等等都是善,我們不能不著眼到人群的幸福。美之所以為美,則全在美的形相本身,不在於它對人群的效用(這並不等於說它對人群沒有效用)(頁147-148)。

善惡與美醜的關係如何,美之所以為美真的全在美的形相本身嗎?抑或這世界上還有另頹的「審美觀」?我們謹以聖經為基礎,就「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對「美」的理解,作握要的介紹,並以下面兩點作為主要的反省思想:1. 殘暴血腥的十字架竟然是「美」的,2. 十字架事件是復活事件的開始:十字架上的死原來是生命。

殘暴血腥的十字架竟然是「美」的
根據天主教會「禮儀年」的讀經編排,四旬期第五主日乙年讀經所選的第二篇經文是《致希伯來人書》5:7-9節。第7節說耶稣在受難前曾以「大聲哀號和眼淚,向那能救祂脫離死亡的天主,獻上祈禱和懇求」。第8節經文繼續寫道:「祂雖然是天主子,卻由所受的苦難,學習了服從」。但最重要的是第9節經文:「且在達到完滿之後,為一切服從祂的人,成了救恩的根源」。
從所引載經文,大家可以見到,《致希伯來人書》的記載固然讓人看到耶稣的苦難的殘暴恐佈和痛苦。然而這段經文也同時讓人看到,如此殘暴血腥的一個苦難行動,正是耶稣達至圓滿一帶給人帶來救恩一而需要接受的一個過程。至於同一主日所選的福音,則是《若望福音》12:20-33節,其中第27節記載耶稣自己說:「現在我心神煩亂,我可說什麼呢?」。耶稣之所次心神煩亂,那是因為祂知道自己很快便要面對苦難和死亡。
縱然這樣,耶穌仍然沒有祈求聖父拯救祂,使祂不用面對這苦難「時刻」。根據聖若望宗徒,從「復活」事件,即從死後的生命來看,耶穌的「苦難」正是祂被光榮的「時刻」,而耶穌對整件事件都非常清楚,所以祂甘心情願接受這「時刻」。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聖若望並沒有在他的福音中,提到耶穌在山園祈禱時血汗交流的情境。相反,若望福音中的耶穌肯定地指出,是祂甘心情願獻出自己,接受死亡,沒有人能奪去祂的性命:「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若10:18)。
雖然整體上來說,《致希伯來人書》與《若望福音》有同一的訊息。但表面看來,上面引載的兩段經文,就耶穌面對其苦難時的態度,好像彼此矛盾。事實卻不然,這兩段經文所寫的,正符合耶穌的雙重身份:《致希伯來人書》強調的是耶穌的人性;《若望福音》側重的,卻是耶穌的天主性。此外,這兩段經文亦符合新約聖經中,有關十字架的兩種彼此相異,但又互相補足的十字架神學思想。
首先,熟識《若望福音》的人都曉得,《若望福音》的十字架神學和聖保祿的思想一樣,均視十字架為耶穌因為愛父和愛人,甘願接受,以滿全天主拯救人類的意願的記號。一如彌撒中第二式感恩經的「成聖體經」所說:「祂甘願捨身受難時,拿起麪餅,感謝了(祢),把麪餅分開,交給祂的門徒們說:『你們大家拿去吃,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信友彌撒經書》第75號)。
另一方面,《致希伯來人書》使人想起的,是當時早已流行的另一派十字架神學。這派神學固然也承認十字架的拯救功能,卻更側重十字架給耶穌帶來的痛苦。這神學最早見於《宗徒大事祿》所記載有關聖伯多祿的兩次宣講中。第一次於聖神降臨後所作的首次宣講,其中一段說:「祂照天主已定的計劃和預知,被交付了:你們藉着不法者的手,釘祂在十字架上,殺死了祂;天主卻解除了祂死亡的苦痛,使祂復活了,因為祂不能受死亡的控制」(宗2:23-24)。第二次是聖伯多祿上聖殿祈禱時治好胎生瘸子後,在聖殿的「撒羅滿廊」下,向百姓的講話,其中一段宗徒長這樣說:「你們卻否認了那聖而且義的人,竟要求把殺人犯,恩賜給你們,反而殺害了生命之源;天主卻從死者中復活了他,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宗3:14-15)。
以上兩段經文都很清楚顯示出,十字架固然是天主計劃的一部份。然而,其中卻含有對立思想:並非天主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人類的罪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最後勝利仍然屬於天主,因為天主從死者中復活了耶穌。易言之,十字架來自敗壞的人類;復活則是天主戰勝敗壞的人類的工作的一個凱旋式答覆。
大家會發現,此處涉及來自同一個事實,彼此對立,卻並不互相矛盾的兩種神學思想。讓我們詳細解釋一下,十字架和耶穌的死並非天主的意願,而是人的敗壞和罪所做成,因此並非好事,絕對沒有可能受到光榮。然而,這一切卻成了天主的救世計劃。天主怎樣行動呢?天主選擇了一個人類永遠無法想像和理解的方法,祂沒有以天主的權能,或以奇蹟消滅敗壞的世人和他們的罪,而是在祂的獨生子的合作下,以自己的大能,把這一切加以利用,變成祂的救世計劃。易言之,天主從惡中生出善,以復活戰勝死亡。從這角度看,我們可以說,天主是十字架事件的主事者。也是在這種情況下,亦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可以說,因為耶穌甘願接受十字架,於是使十字架,這個原本是罪惡和失敗的記號,變成救恩的記號。
對於十字架所代表的這種雙重思想,聖保祿宗徒在其《致格林多人前書》第一章18-25節解釋得非常透徹,謹把整段經文引載於下:
「原來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因為經上記載:『我要摧毀智者的智慧,廢除賢者的聰明』。智者在那裏?經師在那裏?這世代的詭辯者又在那裏?天主豈不是使這世上的智慧變成了愚妄嗎?因為世上沒有憑自己的智慧,認識天主,天主遂以自己的智慧,決意以愚妄的道理來拯救那些相信的人。的確,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是智慧,而我們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猶太人或希臘人,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
如果聖保祿所說的都是真實的:「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那麼,我們可以肯定的再加一句:「天主的醜陋比人的美更美」。易言之,十字架所代表的,是一種「皈正」──converted──的美。因為耶穌的十字架迫使我們重新再思索何謂美,改變我們對美的觀念,最後使到我們以天主的美為美,由是產生「基督宗教的美」:Christian beauty。這「美」要求人能夠領悟十字架的意義,也就是領悟因愛而受苦的意義。誰若真正做到這一點,最終將如房白沙(Hans Urs von Balthasar,以其「美學神學」思想飲譽當代天主教神學界的神學家)所說的,會對世俗的所謂美,棄之如敝屣。
事實上,天主教會從一開始,就指出《依撒意亞先知書》中有關「上主的僕人」的四端言論(52:13-53:12)均指向耶穌的苦難,視這四端言論為耶穌的苦難和死亡的預言。這一點從教會直到今日,仍然在每年的聖週五,耶穌的受難日,以這幾端經文作首篇讀經一事可見一斑。讓我們看看其中一段:「他沒有俊美,也沒有華麗,可使我們瞻仰,他沒有儀容,可使能我們戀慕」(依53:2)。
正因為這樣,怪不得教會著名的教父聖奧思定說,並非因為外形美,所以令人欣喜,而是因為令人欣喜,所以被視為美(《論真宗教》32,59)。對奧思定來說,聖言,即耶穌基督,祂作為天主,本來就已經是美的。甚至當這聖言降生成人,生活在世上的每一個階段,祂都依然美。當祂在童貞瑪利亞的胎中時,對祂的天主性也絲毫無損,仍然一貫的美。耶穌基督作為天主的聖言,卻出生成為幼嬰,可以想像當祂出生的時候有多美。事實上,祂出生後,當祂讓母親為祂哺乳,當祂躺在母親懷中時,穹蒼為祂開口發言:天使齊聲歌頌歡唱,有一顆異星給賢士帶路。祂睡在馬槽中讓入朝拜,並將自己作為心地善良的人的食糧。所以,耶穌基督當祂在天上的時候固然美,在地上時也一樣美、在母胎中時美、在雙親手中時美、行奇蹟時美,被人鞭打時美、獻出祂的生命時美、取回這生命時美、懸在十字架上時美、在墳墓中時依然美。所以,千萬別讓我們因人性的軟弱,而將我們的目光從祂美的輝耀中移開。這美不但是人間最極致的美,也是最真的美,因為這美出自正義。因此,除非我們認為耶稣基督並不正義,才會認為祂不美。相反,如果祂完完全全是正義的,那祂也當然完完全全是美的(參看《聖詠釋義,聖詠45,3》)。
所以,當我們說,被人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天主的「美」最極致的顯示時,這句話最重要想指出,由於天主無限超越人,所以我們永遠不能,亦無法將天主套入人對美的觀念中。換句話說,天主並非因為與一個高於祂的美的觀念的吻合,而被稱為美。恰好相反,正因為天主是天主,是至高無上、至善、至美的神,所以美。即是說,天主是一切美的事物,一切有關美的觀念的基礎和標準,因此是我們要向天主學習所謂美,而非反過來,要天主配合我們對美的要求。也是基於這個原因,教會的歷代的教父,特別是聖奧思定,儘管絕理解和認同十字架這刑具的殘暴和血腥,卻依然堅持它是最美的,所以這基本上是個出自信德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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