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煉靈月」看中國的祭祖(二)
陳繼容
對於中國這種混雜著迷信成份,甚至在某程度上巳經將祖先神化了的祭祖習俗,教會的態度如何?讓我們先引載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有關這方面的原則性指示,《禮儀》憲章第37號這樣說:「只要不涉及信德及全體公益,連在禮儀內,教會也無意強加嚴格一致的格式;相反,教會培養發展各民族優良精神與天賦;在各民族的習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錯誤無法分辨者,教會都予以衡量;並且盡可能保存其完整無損,甚至如果真正符合禮儀的條件,教會有時也採納在禮儀中」。
面對各民族的風俗,教會相當開放,原則上只要不涉及教會的信德,又無損全體天主教徒的公益,不是和迷信錯誤無法分辨者,教會不但予以衡量,甚至會考慮採納在自己的禮儀中。
對於中國的祭祖習俗,首先教會非但不禁止教友尊敬亡者,更將尊敬亡者列入我們良心上應盡的本份。事實上,世界很少有其他宗教像天主教會那樣尊敬、記念亡者。某些外教人紀念亡者的做法,台灣和香港也有類似的安排,只不過性質和方式不同而已。例如現在有教友,也會在亡者逝世後的第七日(頭七),和第四十九日(尾七)等日子,特別紀念他們。至於紀念方式,一般是早上在聖堂舉行追思彌撒,之後於家中大家聚集在亡者遺像前念追思經文或玫瑰經等。
除了為個別亡者舉追思彌撒外,教會在平日彌撒的感恩經和日課(時辰禮儀)的晚禱中,也會為所有亡者祈禱,不僅為我們已亡的祖先和親友,也為一切去世的人。而且教會還將每年的十一月定為「煉靈月」,專為煉獄的靈魂祈禱。教會更囑咐普世信友一同為所有亡者祈求,包括我們已亡的祖先親友,和其他亡者,尤其是那些沒有人記得他們的亡者。教會又把十一月二日定為「追思亡者」日,這可以說是天主教的清明節。那天會有神父(或主教)到「聖地」或「聖山」,即天主教墳場舉行彌撒,為亡者祈求。
至於中國祭祖傳統中的某些習俗,教會不能接受。例如安放祖先靈位的問題,最初人們為紀念亡者,會在後裔中選一位與亡者最為相似的人,給他穿上華美衣服,讓他坐在上位,然後將最珍味的酒菜端給他吃,因為這人代表亡者。隨著世代的改變,後來當人們祭祀亡者時,不再在亡者的後裔中,選一個活生生的人代替他,只將菜餚放在其足下,恍若亡者親自在場似的。到最後,更索性用靈位代替亡者。從本質上來說,這些祭祀都是聖教會禁止的。因為一方面,這些祭祀根本對亡者毫無裨益。更嚴重的是,祭祀者的目的也不正確,他們只是想借祭禮博得祖先的歡心,因為怕觸怒了他們,便要作祟,降災禍於子孫。
另一個與祭祖有密切關係的,是一般人想與亡者相通的願望,即俗語說的「通靈」。其實懷念已去世的親友,向他們表示我們對他們的思念,那原是天主賦予我們的一種願望。所以這願望本身是聖善和合法的,可是我們實現這願望的具體辦法,有時卻完全錯誤,所以教會不能不禁止。例如為了與亡者相通,人們會請俗稱陰陽眼的人或靈媒作法,這些人總是叫亡者的親友多獻些祭品,作種種迷信舉動。結果亡者家屬浪費了大量金錢,對亡者卻毫無益處。
關於和亡者「通靈」一事,王敬弘神父在其書中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記載。據神父說,台灣作家三毛在她丈夫荷西逝世後,曾嘗試用各種方法與他通靈。後來找到了「自動書寫」的方式,認為真正和荷西相通了。方法是三毛手執一筆,然後向荷西問話,隨即有股力量推動她手中的筆,寫出荷西的答覆,而且荷西所說的,是只有他們夫婦二人才知道的秘密,三毛於是深信不疑。後來另一位神父陸達誠知道了這事,便教三毛下次通靈時,因耶穌基督之名,命令那推動她手中的筆的靈說出牠的名字來。三毛照辦了,筆就寫出 «diabulus»一字,她不認得,去查字典,發現那是個拉丁文字,意思竞然是「魔鬼」,她非常驚慌,嚇得一夜不敢睡覺。
其實天主教有「諸聖相通功」的道理,若我們遵照聖教會的指示,便可以真實有效地與亡者相通。正如歷代的教父所教導的,我們的教會包括三部份:天堂,世上的信友團體和煉獄。這三部份的人和靈魂,都是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救贖的,他們都由同一的聖洗聖事誕生為天主的子女,一同度天主子女的超性生命。天堂的諸聖為我們轉求;在世上的我們,則用不同的方法,盡我們的能力援助在煉靈和亡者,例如獻彌撒,唸玫瑰經,克己行為及種種善行。然後聖教會便會將我們一切的功勞轉給煉靈,縮短他們在煉獄的時間,拯救他們早日升天享福。這樣,聖教會用實際及有效的方法,滿足了我們援救已亡親友的願望。中國的民間宗教也想設法滿足這個出自人本性的自然願望,但是他們的方法都是虛幻的。而且上面三毛的例子更顯示出,他們的通靈其實只是魔鬼的技倆。
由此聯想到中國祭祖的另一個習俗:將食物祭品獻給亡者,替亡者燒紙製物品或人物,即俗稱的「燒衣」。試問誰能擔保亡者一定會收到這些燒成灰燼的東西呢?在這事上,天主教會的做法與中國的祭祖便有很大的分別。教會有天主作擔保人,而且教會儲存著的,可以分施給亡者的功勞,不僅只有我們微少的功勞,還加上古今中外一總聖人聖女的功勞,特别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祂的苦難聖死,為我們賺取得的,那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無盡功勞。
由於所領受的聖洗聖事,給人的靈魂帶來超性的作用。人領洗後成為天主的子女,成為「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伯前1:9)。因此,教會作為慈母和導師,不斷提醒自己的子女,歸依後要丟棄以前一切迷信行為,「棄邪歸正」,也就是不再作任何相反十誡中的第一誡的事。所以在尊敬亡者的具體行動中,舉凡與教會的信德和教導相抵觸的事物,一律要誡除。
而從前面的分析,大家可以發現,在中國這數千年相傳的祭祖習俗中,的確存在不少迷信成份。所以身為天主教友的我們,對於這些習俗中,什麼可以保留,什麼應該摒棄,即《禮儀》憲章37號所說的:將迷信和錯誤分辨清楚,同時對祖先的孝道又能兼視并顧,毫不虧欠,這點非常重要。簡單地說,任何尊敬亡者的行為,只要沒有「拜神」和迷信成份,教會都不反對。但含有迷信,尤其是拜神的行為,則絕對禁止。因為只有天主,人類的造物主,才享有接受人類崇拜的權利。另外,其他宗教的儀式,很多都與天主教會的信德有抵觸之外,根本對生者死者都不能帶來任何益處,也要避免。
事實上,大家有空時不妨翻閱一下教會所編寫的臨終經文、殯葬經文,和為已亡先人的祈禱,便會發現這些經文和中國的祭祖禮節有多大的分別。透過這些經文,教會特別提醒亡者的家屬,要他們關注援助亡者的靈魂。這些亡者的靈魂,絕對不像那些民間宗教所說的,是一個流浪、饑餓、兇猛的遊魂野鬼,專害活人,有時連自己的家人也不放過,並且需要他們的親屬「燒衣」接濟他們。如果一個人死後靈魂上還有「罪罰」需要補贖。這時亡者必須往煉獄,煉淨自己的靈魂。因此對已亡的先人,我們最應該做的,就是為他們祈禱,多參與彌撇,甚至齋戒,和做一些克己及愛德工作,襄助他們,讓他們早升天堂,等待將來的復活。這是幫助去世的先人唯一和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