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神學入門】第十章:神學——信德的科學(七)

José Morales José Manuel Fidalgo 譯:姚子汶 10. 神學法式的發展和應用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神學家為神學尋求一個(或多個)樣板,去容許世俗文化的批判推理,與基督宗教團體信仰的內容之要求融為一體。 神學一般方法學的結構能概括成以下幾點: – 確定啟示的資料; – 從(本身或從人類和世界的信仰經驗的)資料所引起的問題來確切地表達; – 在現實的特定視野的幫助下,去反映所得的資料。 從這個框架中,神學能採取不同種類的具體方法學選擇。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速食哲學37】 為甚麼要做?

文:​文祖賢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上一次,我們說過其中一個外在的原因:動力因。現在我們會談到另一個外在的原因,它為動力因的實現是不可或缺的。這原因名為目的因(final cause)。 動力因所追求的動機為目的因。目的因使動力因有理由地去實現,是一個人行為的目標:目的因是回答這問題:「為甚麼他做這事?」或「行動者懷著甚麼動機?」 雕刻家在刻劃大理石之前,他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做這事的動機。因為在缺乏動機的情況下,他不會製作出藝術品,而是「一盆散沙」。因此,目的因可以說是「在意念中先有,而在實施時後有」(聖多瑪斯.亞奎納:《神學大全》第二集第一部,第廿五題,第一節)。所有人行動之前,他的頭腦需要有清晰或明確的動機。但在其腦海中的結果或作品只會在他行動以後才會實現。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從《愛的喜樂》勸諭初探公教的婚前培育(二)

文:陳思穎 梁敬之 編按:上期本報刊登了陳思穎與梁敬之撰寫的婚前培育之探討文章,今期刊登餘下的內容,寄望教友明暸教會內的婚前培育的意義,從而實踐出充滿基督徒精神的婚姻生活,在婚姻中結出豐富的果實。   《愛的喜樂》勸諭第五章 正如「基督徒的價值觀」和「恒常的愛」是婚姻的基礎,《愛的喜樂》勸諭第五章的內容是第三和第四章的延續,以「碩果累累的愛」為主題,主要講論愛的承傳:透過一個人「自愛」,與配偶「相愛」,然後以「愛」帶來新生命。 夫婦在婚姻路上,在每一天的日常生活中,不斷學習與配偶相處、連繫、共同生活、分享生命、繼而開放地接納愛情的果實,並穿上新的身份和角色,履行新的使命和接受的挑戰。在孩子未出生以前,父母已愛了他,期待他來到世界上。最後,夫婦以祈禱和愛迎接新生命的來臨,並以福音精神撫養培育他,讓他「在智慧和身量上,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漸漸地增長。」(路2:52)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聖言啟航】還愛於主 傳愛於人

文: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這幾個主日,禮儀讓我們從旁觀察聆聽,從耶穌進入並『潔淨』聖殿起,各宗教勢力分別以難題連續挑戰耶穌:「你憑甚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你以為給凱撒納稅,可以不可以?」,以及禮儀跳過了的「在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兄弟中那一個的妻子?因為他們都曾娶過她」(見《瑪21:23–22:40》)。這些難題,分別牽涉到權力的來源(即:有否律法供諸引用),以及律法在應用中無可避免要面對的問題。今天我們讀到的,是這一系列挑戰的最後一道難題:「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這可是關係到整個律法系統的本質問題。在猶太傳統613條誡命律法中,哪一條才是最重要的呢? 然而,這一次不再是兩難的問題,不是關於當兩條誡命有衝突時的取捨。更有可能的是,發問的這位法學士,要考的耶穌在法學上深度。事實上,猶太思想一方面以愈來愈冗長的文字討論來研習他們的律法傳統,另一方面卻又追求對整個傳統的簡潔總結。最有名的例子,莫過於猶太律法詮釋傳統的典籍《塔耳木》(Talmud)中的一段記述。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聖言心語】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甲)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瑪竇22:34 – 40 今天的福音我們讀到法利塞人問耶穌,法律當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對我們而言這問題容易得多,但是猶太人的法律超過六百條,經常在辯論哪條法律比其他法律重要。耶穌很快地回答,不是用自己的話,而是引述了法律書上的話:「你應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耶穌告訴他們,這是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接著他說了第二條誡命:「你應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提出了非常重大的改變,把這兩條誡命連在一起,不可分開。很清楚,人不可能同一時間愛天主卻不愛弟兄姊妹,反之亦然。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聖言啟航】死的凱撒頭像 活的天主肖像

  文:梁展熙 甲年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凱撒的歸凱撒,天主的歸天主」,在牽涉到政教關係的議題上,多被人以金句的形式引用。當然,藉人們耳熟能詳的名言以醒世警人,本無不妥。但若高舉名言卻又忽略其上文下理,甚至歷史背景,則或有盲目用典之嫌,甚至使人誤解背後的意思。耶穌這『金句』,就不時被斷章取義,用來提倡一種所謂「兩個國度」神學觀(“two-kingdom” theology),把生活切割成互不相干的兩部分: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又或有人用以證明人應該毫無保留地(盲目地)服從任何政權。 耶穌的『金句』,其實是回應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的問題:「給凱撒納稅可以嗎?」。今天,我們向政府納稅是理所當然的。但對耶穌時代來說,則不可同日而語。當時羅馬帝國向猶大所徵的,乃人頭稅。此稅項除了經濟意義外,還有其政治意義:每個猶太人,無論男女、自由人或奴隸,都隸屬羅馬帝國的統治。事實上,在主曆六年,就曾有個名叫猶達的加里肋亞人(熱誠黨人)因為羅馬帝國要為徵稅所進行人口調查而起義,結果自然是被無情地鎮壓(見宗5:37-38)。換言之,問題牽涉到的,是高壓的外族政權。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聖言心語】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甲)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瑪竇22: 15- 21 本週福音的重點強調耶穌復活後顯現給門徒時所說的話。可以分為三部分:首先,復活的耶穌告訴門徒:天主父已將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交給了他,因此,凡是跟隨並信從耶穌就是信從天主父。接下來,耶穌派遣門徒們往普天下去,使萬民都成為他的門徒。他將所有權柄都交給了門徒,他們要繼續執行耶穌在世時的使命,他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他們存留誰的罪,就給誰存留;他們要宣講耶穌所教導的一切;他們要治癒人的疾病與創傷、安慰受苦人的心靈。「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施洗」要成為耶穌門徒、同屬一個基督身體合一的標記。最後,復活的耶穌許諾門徒們,要和他們(教會)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神學入門】第十章:神學——信德的科學(六)

  José Morales José Manuel Fidalgo 譯:姚子汶 9. 神學方法的架構 自十九世紀以來,信理神學一直在使用一個具兩部分組成的方法論,或必要性的方法論的階段。透過兩個緊密相連的道路 —— 實證神學和思辨神學 —— 信理神學求啟示的神學性理解。我們不能忘記這兩個是不可分開的,而他們亦不能以兩個互相獨立的活動而存在。神學的正面和推測方面彼此有著密切的關係。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速食哲學36】那外在原因呢?

  文:​文祖賢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上星期我們談論了兩個內在的原因:質料因和形式因,說明它們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運用。其實它們在倫理學範疇的應用更為廣泛,但我們往後才加以說明。 今天我們會討論外在的原因。外在的原因分為兩種:動力因和目的因。 甚麼是動力因?動力因即事物的構成動力。當我們問及「是誰做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尋找動力因。 那目的因呢?解釋運動朝向目標的理由即目的因。它用來回答「有甚麼目的」這問題。我將四個原因放在一起,看看它們所回答的問題。

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從《愛的喜樂》勸諭初探公教的婚前培育(一)

文:陳思穎、梁敬之 前言 教宗方濟各於2016年的復活節後,頒布了一份以家庭為主題的宗座勸諭《愛的喜樂》,這份勸諭是2014年及2015年兩屆以家庭為主題的世界主教會議的結晶品。總結兩屆世界主教會議的探討成果,教宗撰寫《愛的喜樂》勸諭,在聖言的光照下,羅列了在各種文化和環境下的家庭所面對的實況和挑戰;除了重申及再次肯定家庭在啟示和教會訓導中的特質和價值外,更特別強調婚姻中的愛及其果實。按時代的需求,並參照世界主教會議中的研究成果,勸諭提出一系列的牧民建議,為使家庭的和教會能相輔成長。 個人、婚姻及家庭的成長歷程有不同的階段,責任及挑戰。因此,「愛」的內涵雖然恆久不變,但在不同的情境和人生階段,「愛」的呈現方式會有所不同。所以,「愛」是需要學習和準備,正如天主也為愛衪的人有所準備(格前2:9)(1)。教宗在《愛的喜樂》勸諭指出,「學習去愛一個人」需要長時間的準備和培育,這個學習過程不會自動發生,也不可以透過一個在婚禮前舉辦的培育工作坊成就。為每對夫婦來說,婚前準備或培育早在他們出生時開始。他們在家庭裡接受的教育應該準備他們認識自己,使他們有能力作出充分和明確的承諾。(2)由此可見,一個人的「戀愛培育」、「婚前培育」及「婚姻培育」都是從小在家庭開始,終其一生不斷進行的培育過程,準備他/她成為一個職稱的男朋友/女朋友、丈夫/妻子、父親/母親。 兩位筆者主要參考《愛的喜樂》勸諭第三至第五章(3)及有關文獻,提議給慕道班導師、主日學導師及牧民工作者提供適當的培訓,讓他們掌握有關婚姻及家庭的基本認知和視野,好能在慕道班、主日學和深化教友信仰的過程中,及早和有效地引導主日學學生、慕道者、準備結婚的人士及教友,整合婚姻、家庭和信仰,為回應婚姻聖召和建立健康的家庭作出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