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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葡國教會法高等學院院長

專訪葡國教會法高等學院院長
João Vergamota神父:要青年開始培育婚姻的意義

聖若瑟大學宗教研究及哲學學院早前邀請葡國里斯本宗主教區、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教會法高等學院院長Joao Vergamota神父,主講兩場公開講座:《論「以信仰優先解除婚姻」》及《羅馬聖座改革:宗座憲章「你們去宣講福音」》。本報有幸在神父短短停留澳門的數天進行訪談,分享有關教會法與婚姻聖事等議題。

最近您短暫造訪澳門,並主講兩場有關教會法的講座,但這並不是您來澳門的原因⋯⋯

是的,今次是我首次到澳門,而這趟旅程主要是希望能讓葡萄牙天主教大學教會法高等學院(下簡稱教會法學院)與澳門聖若瑟大學建立更緊密的聯繫,亦期望葡澳兩地教會法專業人士也有更好的溝通。作為教會法學院的院長,我嘗試與其他教會法學家建立聯繫,這是我的職責之一。我認為,本着葡萄牙天主教大學與澳門聖若瑟大學已有的合作,我認為加強彼此在教會法的聯繫十分重要,期望將來能作出甚麼有利教會的計劃。

具體而言,這種加強這些聯繫意味着甚麼呢?

在以往,我曾經致函予李斌生主教,問他會否有興趣委派一些來自澳門的神父到葡國教會法學院修讀教會法。我們學院一直熱衷於為普世教會服務,但也會特別關心與葡國在歷史上或友誼上有聯繫的教區,而澳門教區是其中之一。我也曾去信予安哥拉、莫桑比克,甚至遠至巴西的主教們,就是旨在加強這些與葡國文化友好的聯繫。

為大部分平信徒來說,「教會法」猶如遙不可及,甚至會選擇逃避去理解,或無法理解的話題。從平信徒的角度來說,究竟「教會法」是甚麼呢?

與其他所有法律一樣,教會法旨在確保正義,特別是因為正義也就是和平的根源。教會必須成為正義的地方,因為其他人必須能夠獲得屬於他們的東西。教會法規定了我們所有人的權利和義務,以便我們能夠在共融合一內生活。教會法平等地尊重每一個人,即使是年幼的嬰孩也有公平生活的權利。教會本身亦有責任去意識到,如何在天主和他人眼中保持公義。這就是教會法的廣義,:在教會內實現公義的必要性。

至於您在澳門的講座,其中一個主題是教會法中的婚姻聯繫與信德。為何您會選擇這個特定的主題呢?

為何?首先,因為這是一個我曾經攻讀的學科,我認為會較容易去講論一些我所了解的東西。此外,我認為澳門也存在許多混合婚姻的情況,即:一段婚姻並不是完全純粹的天主教婚姻。這種婚姻在今天很常見,當天主教徒的一方與非教友結婚,而他/她選擇信德時,該婚姻能被解除;我們能解除,主要因為用以強化信德,因為隨時將信德陷入危險之中。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在非天主教為主流的地方,我認為澳門也有可能出現類似的情況,所以便選擇這個題目。

的確,有許多這樣的個案⋯⋯

我認為在澳門會比葡國更多有關的案例,所以我想談談這個議題,因為婚姻在教會法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教會法庭分析的案例,幾乎所有都與婚姻有關,或涉及婚姻的問題。當然還會處理其他的問題,但大部分都離不開婚姻。當一名教會法學家發言時,幾乎都離不開婚姻。

事實上,婚姻是教會面臨的巨大挑戰之一。在澳門,有離婚,亦有許多沒有在教會內領受婚配聖事。教會能做甚麼來回應這些挑戰呢?

其中一件能做的事,就是提前作好準備。有時候,我們假設教友已經知道「何謂婚姻」,也知道「婚姻聖事」的一切認知,我們以為他們已作好一切的準備;但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也沒有完全準備好。在葡國,這也是一個問題,我認為澳門也有可能類似的問題。有些人自以為知道「婚姻聖事」的知識和意義,然後準備好一起渡一整生,其實這樣有點天真,因為沒有認真思考婚姻、愛的涵意。

要處理這個問題,其中一個最好的方法,便是在《天主教教理》的框架下,讓一對戀人更好地作準備,然後才互相委身。過去在葡國,我認為14或15歲的青年應該接受一年專門針對婚姻聖事的課程,即使他們不會很快結婚,但如此他們便更早地開始考慮和思考婚姻的真正與神聖意義。提早作培育是最好的方法,而非結婚前一早月才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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