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週,我們開始了閱讀創6:1-4中有關巨人的故事。按《創》所言,當世上有這些巨人的時候,也有「天主的兒子〔們〕與人的兒女結合生子」(4節;《思高》譯)。在上週,我們指出了理解這故事中這些所謂「天主的兒子〔們〕」的兩個可能性。其一,是可能的遠古異教信仰的痕跡,則我們便應將之理解為「眾(邪)神的兒子(們)」;其一,是作者可能的諷刺意圖,那麼,我們便應把他們視為「皇家宗室子弟」。當然,某程度上,這兩個說法其實也可共存。無論如何,按《創.六至九章》後來的情節發展,「天主的兒子〔們〕與人的兒女結合生子」的這行為,很明顯是聖經作者無法認同的。當中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呢?我們又可以從中學到甚麼教訓呢?讓我們一起嘗試一探究竟。
當然,在他們結合生子之前,會發生的就是:「天主的兒子見人的女兒美麗,就隨意選取,作為妻子」(2節)。從《創.三》可知,聖經作者對於神人之間本質上不可跨越的界限有着絕對的尊重。對於他(們)來說,創6:1–4所描述的事情,很明顯就是「過了界」。逾越神—人之間的分際是聖經作者所沒法接受的事。相信也是這一點,讓聖經作者把這段故事放在〈洪水滅世〉一幕之前,為其前奏曲之一【如參:Vawter CM, On Genesis, 111和Bergant CSA, Genesis, 26】。
與《創.四》中〈加音和亞伯爾〉的故事一樣,創6:1–4與《創.三》的呼應頗多。上一段所指出的是主題上的呼應。在《創.三》中,知識之樹的果子所象徵的就是專屬於天主的知識。人對真善美的渴望,本身並不是壞事,但聖經作者指出,一旦因妄顧上主的計劃中本身的界限來尋求人本來達不到的知識,卻是會為所有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後果。天人之間的分際是清清楚楚的。
不過,話分兩頭,聖經作者這個做人不應逾越分際的主旨,事實上也可以一語雙關。正如,來自神靈界別的不應該但凡碰見女子美麗便隨意選取,同樣,皇家男子也不應每逢遇上民間美女便強搶過來。的確,即使是被後世奉為至賢君王的達味,也栽在這一件事上(見:《列上.十一章》)。
沒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裏進行聖經作者所指責的行動的,並不是「人的女兒」,而是那些所謂的「天主的兒子(們)」。因此,視乎我們解讀的方向,可以得出兩個看法。一)假若你是從釋古的角度來看,那麼創6:1–4似乎是聖經作者借用——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古老的傳統來解釋他們心中的「巨人」的由來(參:戶13:33);二)從勸世的角度來看,聖經作者大概是在呼籲在上者,有權勢者,節制他們的慾望,不要對於民間舉凡順眼的、覺得美好的一切都統統「隨意選取」、據為己有。
當然,創6:1–4與《創.二至三》之間的呼應並不只這一點。眼看這些「天主的兒子見人的女兒美麗,就隨意選取,作為妻子」,按聖經作者所寫:「上主於是說:『因為人既屬於血肉,我的神不能常在他內;他的壽數只可到一百二十歲』」。單看《思高》中譯的行文也許不太明顯,引述中上主所說的第一句,直譯的話應該是:「因人確實是肉軀」(英:For indeed human is flesh)。這裏強調出人不過肉軀,再加上提及到上主的神存留在人之內時間有限的——生命的極限=死亡——這一點,創6:1–4確實很難不令細心的讀者回憶起《創.二至三》。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