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春生神父
有人批評利瑪竇,因為在他的宣講中不強調十字架。但是,在他個人的神修生活中,十字架的道理卻十分明顯,而且發揮很大的作用。如同耶穌一樣,他願意為朋友捨命,這一點在他的實際生活中能清楚地表現出來。
有一次、在1592年,他從韶州寫信給總會長說:「這十年來,有一件事一直給我很大的安慰:我們些微的成就完全是跟魔鬼每一年所引起的許多挫折和衝擊一起得來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回想教會歷史中,過去一切奇妙的事業均受過打擊,所以我很希望仁慈的天主也會把我們這裡的工作,當作祂自己的工作:因為祂為我們安排了同樣的苦路。我每年給您寫信,似乎都有一些重大的危險能給您報告,其他傳教區所報告的,大都是感人的好事和傳教收穫。而我們這裡所報告的,大多是困難和產痛。聖保祿在致格林多人後書(11:23-28)中所講的神形勞苦,我們過去幾年經驗了不少,今年就輪到『盜賊的危險』。」
在檢討26年的中國傳教工作時,他告証總會長代表巴庸樂神父:他認為所作的傳教事業理應是天主所要的,因為從開始直到最後,都是在許多困難中進行的,而教會的名譽和教友的數目與質素,也一直在增加。
除了傳教工作上的困難外,利瑪竇好像經歷了一些更內在的痛苦,他寫信給初學導師時,描寫完各種困難後,說:「我最重要和最嚴重的痛苦我沒有寫,因為這不是書信中可以寫的,但是天主也從這些東西把我救出來了。」
為了中國的皈依,利瑪竇願意接受一切的痛苦。在韶州時他受了傷,流了一點血。他說:「我們今年流出了一點血,希望只是一個開始,渴望以後能夠為基督的愛流出全部的血,把生命交出來!」利神父一直希望能夠為中國教會殉道。但是他也說:「一個好修道人不需要流血殉道,也不必到遠方去。無論他在哪裡工作,他所流出的血汗,足夠為他的信仰作證:就是在自己家鄉傳教的修道人,也離棄了家人和自己。」
利瑪竇的道德學問,極受當時人的敬佩,不僅支持的人敬仰他的聖德和他的學問,連反對天主教的人也不例外,且有稱他為聖人。譬如,陳侯光在《辯學蒭言》中即曾說道:「近有大西國夷,航海而來,以事天之學倡,其標號甚尊,其立言甚辨,其持躬甚潔。辟二氏而宗孔子,世或喜而信之,且曰聖人生矣。」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