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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and Eve: expelled from the Garden of Eden. From Armenian Evangelistery (1587)
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兩期,我們先後回顧了男女二人犯錯獲罰之後所發生的件事,包括:男人命名女人為厄娃,以及上主天主為男女二人縫製皮衣的背後的意義。今天,我們終於會目睹故事的最後一幕,也就是他們失去了樂園,要離開的那一刻。
先回顧一下事情的發展。上主天主為男人和厄娃造了獸皮長衣,「然後上主天主說:『看,人已相似我們中的一個,知道了善惡;如今不要讓他伸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吃了活到永遠』。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伊甸樂園,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就在伊甸樂園的東面,派了『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創3:22–24)。
藉着《創.二至三章》的故事,聖經作者是在嘗試處理一個非常宏大的問題。人生為甚麼充滿痛苦呢?對於身為活在已進入農耕文化的古近東彎月沃地的各民族之一的古以色列民來說,為甚麼他們辛勤勞動,傷腰痛脊地耕作,大地也沒有合乎比例地回應他們的勞苦,好好地出產收成呢?從這意義上說,《創.二至三》的結局不過就是嘗試以故事的方式來釋古(etiology),來解釋為甚麼人最終並不是生活在一個大地對人十分友善的樂園之內,而是生活在一個要望天打掛而且耕作困難,大地——甚至大自然——彷彿總是要與人為敵的現實世界之中【參: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13】。
另一方面,早在2:17中,上主天主對(男)人說過:「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思高譯》)。最後的那句如果直接譯過來,意思其實是:「在你吃它的那一天,你必定要死」(參《Difusora Bíblica》:「no dia em que o comeres, certamente morrerás」)。對於從古到今不少讀者來說,《創.二至三》的問題在於,在男女二人吃了禁果的那一天,他們並沒有死。所以,有一種說法,認為上主天主在這裏所說的「死」的意思,並不是直接的字面意思,而是抽象地指『死於伊甸樂園』,即會失去伊甸園,要被驅逐出去,在樂園外邊充滿痛苦和眼淚的現實世界中生活【參:COTTER OSB, Genesis, 36】。
最後,近來在釋經學界還有另一種解讀【參:Brodie OP, Genesis as Dialogue, 152】。此說認為,上主天主把人驅逐出伊甸樂園,是對人的一種保護。人本來與神就是不同層次的存在,人卻渴望自己成為好像神一般的存在,因而取了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吃了,在知道善惡方面與神相似。現在,人與神的區隔,只剩下永生與否。因此,為了避免人進一步的逾越分際,因此有這決定。這一說法的論據在於聖經作者對遣詞用字的小心,而這在翻譯過程中是很難表達出來的。且讓我們再讀一次創3:22–23中的相關句子:
「如今不要讓他伸手(直譯:to send his hands;派出他雙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創3:22)
「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直譯:sent him out)伊甸樂園」(創3:23)
至於是否取信於此說,我想,便留待各位讀者自行定奪吧!
到此,我們便終於完成了細讀《創.二至三章》中的故事。在下一期,我們將開始《創.四章》,即加音和亞伯爾兩兄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