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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202) – 我們如何應對誘惑?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在祂開始其牧職之前,耶穌受到了魔鬼的誘惑(瑪4:1-11;谷1:12-13;路4:1-13)。師傅祂自己受到誘惑,祂的追隨者也會是如此。

《天主教教理》第2847點區分試煉和誘惑。「聖神使我們辨別考驗與誘惑兩者的不同;考驗為人內在的成長是必需的,因為「考驗生德行」(參閱路8:13-15;宗14:22;羅 5:3-5;弟後3:12);誘惑則導致犯罪和死亡(參閱雅1:14-15)」。

教理在同一點中指出:「我們也應辨別『感受』誘惑與『同意』誘惑」。感受誘惑不是罪,但同意誘惑是罪。

《天主教教理》第2847點繼續說:「最後,辨別使人認清誘惑的真相──欺騙:放在眼前的看來是『好吃,好看,又令人羨慕』的 (創 3:6),但事實上,它的結果卻是死亡」。誘惑經常看似吸引的。魔鬼如果展露他的真面目,他便很難誘惑我們。他需要把自己偽裝為一些善或者令人渴望的東西。記得厄娃嗎?「女人看那棵果樹實在好吃好看,令人羨慕,且能增加智慧」(創3:6)。

聖伯多祿解釋為甚麼我們會經歷考驗:「為此,你們要歡躍,雖然如今你們暫時還該在各種試探中受苦,這是為使你們的信德,得以精煉,比經過火煉而仍易消失的黃金,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伯前1:6-7)。

聖雅各伯也在其書信(雅1:2-4)中告訴我們:「我的弟兄們,幾時你們落在各種試探裏,要認為是大喜樂,因為你們應知道:你們的信德受過考驗,纔能生出堅忍。但這堅忍又必須有完美的實行,好使你們既成全而又完備,毫無缺欠」。

天主容許我們受到誘惑,以測試我們的美德,並給予我們機會成長和爭取功德。儘管如此,祂會考慮到我們的自身能力如何,並以祂的恩寵扶持我們。聖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第10章13節中說道:「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普通人所能受的試探;天主是忠信的,他決不許你們受那超過你們能力的試探,天主如加給人試探,也必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夠承擔」。

誘惑的另一個意義是引誘犯罪。這引誘可以來自數個來源:

(1)世界:人和整個社會,當他們的工作不是為了天主。

(2)肉驅(我們受傷的本性)的展現,按聖若望(若一2:16),分為:

(2a)肉身的貪慾(濫用生育繁殖之能力和其它感官歡愉);

(2b)眼目的貪慾(濫用所有受造物的支配權,諷刺的是,這使人淪為物質的奴隸);

(2c)人生的驕奢【脫離天主,濫用自由──來自人的理智和意志(參閱《速食神學》第197點)】。

(3)魔鬼,聖伯多祿形容他為「咆哮的獅子巡遊,尋找可吞食的人」(伯前5:8)。

正如我們說過,辨別考驗(不是罪)與誘惑(是罪)是很重要的。再者,即使我們受到誘惑,我們不應該暴露自己在它面前。「你拖泥帶水地蹬進了誘惑的泥塘,置身於危險之中:眼睛邪視不規,思想想入非非,談吐蠢話連篇……後來又心驚肉跳,恐慌了起來,懷疑,內疚,惶惑,難過,灰心,一股腦兒都來向你襲擊。你應當承認:你並不是很堅強,很穩定的」(聖施禮華,《犁痕》,第132點)。

誘惑本身不會引致我們犯罪。引致犯罪的是意志,因為它同意了。

戰勝誘惑能帶來甚麼益處? 道明會士Jordan Aumann在其寫作《Spiritual Theology》(馬尼拉:聖多瑪斯大學,1982年,第157-158版)中寫道:「戰勝誘惑能羞辱撒旦,使天主的光榮更為閃耀發光,淨潔我們的靈魂,使我們惟有謙遜、懺悔之情,對超性的援助滿有信心。它提醒我們要時常保持警惕和醒悟,不要相信自己,期待所有事情來自天主,對自己個人的喜好進行克己。它喚起我們去祈禱,幫助我們從經驗中成長,使我們與敵人的鬥爭中謹慎和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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