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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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第2003點教導我們,除了聖化恩寵、現時的寵祐和聖事恩寵外,「尚有特別的恩寵,也叫做神恩,這是聖保祿所採用的希臘文的名稱,是指寵幸、無條件的恩典、恩惠」(參閱《教會》教義憲章,第12章)。不管它們的特徵如何——有時候是非凡的,例如行奇蹟或言語之恩——神恩導向聖化恩寵,並以教會的共同利益為大前提。
神恩(χαρίσματα, charismata)是為了他人利益而給予人的恩寵。
我們之所以認識神恩,是因為聖保祿談及過它。在格林多人前書(12:4-7),他寫道:「神恩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聖神所賜;職分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雖不同,但全是為人的好處」。
他給予了一些例子。「這人從聖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語,另一人卻由同一聖神蒙受了知識的言語;人在同一聖神內蒙受了信心,另有人在同一聖神內卻蒙受了治病的奇恩;有的能行奇蹟,有的能說先知話,有的能辨別神恩,有的能說各種語言,有的能解釋語言:可是,這一切都是這惟一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他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格前12:8-11)。
聖保祿使用身體的類比來解釋甚麼是神恩和為甚麼會有不同的神恩。
「就如身體只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身體所有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為我們眾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又都為一個聖神所滋潤。原來身體不只有一個肢體,而是有許多。如果腳說:『我既然不是手,便不屬於身體』;它並不因此就不屬於身體。如果耳說:『我既然不是眼,便不屬於身體』;它並不因此就不屬於身體。若全身是眼,那裏有聽覺?若全身是聽覺,那裏有嗅覺?但如今天主卻按自己的意思,把肢體個個都安排在身體上了。假使全都是一個肢體,那裏還算身體呢?但如今肢體雖多,身體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同樣,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格前12:12-21)。
然而,聖保祿補充,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有這些神恩。
「天主在教會內所設立的: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有治病奇恩的、救助人的、治理人的、說各種語言的。眾人豈能都做宗徒?豈能都做先知?豈能都做教師?豈能都行異能?」(格前12:28-29;參閱羅12:6-8)
神恩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給予的恩寵。因此聖保祿提到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恩寵,因為它們不會直接聖化收到這些恩寵的人。作為一位教宗或主教,或說多國語言者,或者擁有治癒能力者不能使自己成為聖人。因此,基督徒不應該只以獲得神恩為目標。這就是為甚麼聖保祿在完結這章時說道:「你們該熱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在把一條更高超的道路指給你們」(格前12:31)。
在下一章,他以絕妙的方式講述這點:ἀγάπη(Greek, agape,拉丁文被翻譯為「caritas」,中文是「仁」或「愛」),是最重要的恩寵。他說,即使他有眾多恩寵,「但我若沒有愛,我甚麼也不算……為我毫無益處」(格前13:2-3)。要成聖,我們不能沒有仁愛。仁愛來自哪裡?它是和聖化恩寵,透過領受聖事一起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