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聖事的質料和形式
感恩(聖體)聖事是一個多方面的現實。因此,它有不同的名稱,各名稱表達了聖事所蘊藏的不同現實。《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75點說:「這聖事所具有取之不盡的富饒,可由其不同的名稱表達出來,每個名稱展現出此聖事的不同層面。最常見的名稱是:感恩(聖體)聖事,神聖的彌撒,主的晚餐,擘餅,感恩祭,主受難、死亡和復活的紀念,神聖的祭獻,神聖的禮儀,神聖奧跡,至聖聖事,領聖體(共融)」。
讓我們先討論感恩(聖體)聖事的聖事層面。
猶記得我們說過,聖事是無形的現實的可見或有形標記。在所有聖事中,恩寵是無形的現實。但是,在感恩(聖體)聖事中,存在多一個現實:耶穌基督親自臨在這聖事中。
讓我們一起談論必要而可見的標記──東西、行為、文字──這些元素必須存在聖事中才算有效。《天主教教理》(第1412點,參閱第1333點)教導我們它們是甚麼:「麥麵餅和葡萄酒是感恩(聖體)聖事的必要標記。司祭呼求聖神惠然降臨餅酒之上,並恭誦祝聖的話,即耶穌在最後晚餐所說的:『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這一杯就是我的血……』」。
因此具有以下的元素:
(1)遠質料(所使用的東西)。慶祝感恩(聖體)聖事具有兩個基本和必須的元素:(1.1)麥麵餅和(1.2)葡萄酒(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79點)。
(2)近質料(對遠質料所作的行為)。對於餅和酒,會作以下三個很重要的行為:他們包括(2.1)奉獻;(2.2)伏求聖神,以祝聖麵餅和酒;和(2.3)領受(吃喝)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它們是聖祭禮儀中最重要的三個禮儀行為。
(3)形式(所使用的文字或祈禱文)。餅和酒是被分開祝聖的,即是說,象徵我們上主死亡時身體和血的分離。(3.1)對於餅:「你們大家拿去吃: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爲你們而犧牲」。(3.2)對於酒:「你們大家拿去喝: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爲你們和衆人傾流,以赦免罪惡。你們要這樣做,來紀念我」。
施行人
那麼,誰是這聖事有效的施行人?
《天主教教理》第1410點告訴我們獻彌撒的(司祭)和那位被奉獻的(祭品)是耶穌基督自己──祂是Sacerdos et Victima。但祂讓司鐸來舉行這祭獻。
「基督──新約永恆的大司祭──親自藉着司祭的職務,呈獻感恩聖祭;而且也是那真實臨現於餅酒形下的同一基督,作為感恩聖祭的祭品」。
聖施禮華說:「聖秩聖事真正地將司鐸的聲音,雙手以及全人借給我們的上主」(「永恆司祭」講道,1973年4月13日)。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78點說:「有效領受了聖秩的司祭(主教或司鐸),以基督元首和教會之名舉行感恩慶典」。沒有聖秩聖事,沒有人有將餅和酒轉化為耶穌的身體和血的力量。
司鐸是施行人(minister),這詞彙來自拉丁文,意謂「僕人」,將自己借予基督,永恆的大司祭。司鐸不是主人,也沒有能力在聖事中改變任何元素。他的職責是服從他的上主和主人的指令:「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22:19;格前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