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為甚麼一個人不能只用心靈朝拜?為甚麼我們在禮儀中需要使用外在的標記和動作?
人由身體和靈魂組成。他不是,猶如一些哲學家所想的,被囚禁在體內的靈魂。身體是人存有的一部分。再者,人所做的一切中,身體都以某種方式參與其中,那管是洞悉他以外的現實(input),或表達他的感覺和思想(output)。《天主教教理》第1146點解釋說:(1)「人既是肉身的和精神的存有,所以人要透過物質的標記與象徵,來表達和洞悉精神的事物」。
(2)「人也是社群的存有,所以需要標記和象徵,如語言、姿勢、行動等,來與他人溝通。人與天主的關係也是一樣」(《天主教教理》第1146點)。
(3)「天主通過可見的受造物向人說話。物質的宇宙呈現於人的理智前,為使人能從中看到造物主的跡象(參閱智13:1;羅1:19及其後章節;宗14:17)。光明和黑夜,風和火,水和土,樹木和果子都在講述天主,同時象徵祂的偉大和親切」(《天主教教理》第1147點)。
「作為受造物,這些有形可見的事物,能用來表達天主聖化人類的行動,以及人類欽崇天主的行動。同樣,透過人類社會生活的標記和象徵,如:洗滌和傅油、共食一餅、共飲一爵,也能表達天主的臨在和聖化行動,及人類對造物主的感恩之情」(《天主教教理》第1148點)。我們在《速食神學》第109篇中所說的「降福」(benedictio)也是透過有形可見的標記來表達的。
下跪
教宗本篤十六世在當選為教宗以前,曾給予標記一個例子,說明人朝拜天主的行為──下跪。他寫道:「身體動作本身帶着屬靈意義,而那正是朝拜的意思。沒有了朝拜,這身體的動作便沒有了意義,而那屬靈行動因其本質,因人類身心的一致性,是要用身體動作表達出來……
「當跪着成了純外在行動,一個純身體行動時,它便失去了意義。另一方面,若有人想把朝拜帶到純屬靈領域,拒絕給它體現的形式,朝拜行動便會蒸發殆盡,因為純屬靈的事,於人的本性並不適合。朝拜是影響全人的基本行為之一。這是為何我們不能放棄,在生活的天主的臨在面前屈膝的理由。」
「下跪必需被重新發掘,在祈禱中,我們與宗徒們和徇道者在一起,和整個宇宙在一起,再者,與耶穌基督結合在一起」(「下跪的禮儀」,《禮儀的真諦》)。
十字架苦像
另一個例子就是彌撒中的十字架苦像的位置。「朝向東邊,正如我們所聽到的,與『人子的標記』有關,它和十字架一起宣布上主的第二次來臨。所以,這就是為甚麼起初東方和十字架的標記是有關連的。如果直接面向東方是不可能的話,那麼十字架可以作為信仰上內在的『東面』。它必須位於祭台中間,成為司鐸和祈禱的團體的共同關注點。這樣我們便能遵守古老的祈禱:『Conversi ad Dominum』,「轉向上主!」這樣我們全部人朝向那一位,祂的死亡撕開了聖殿的面紗──那一位為我們在天父面前站着,並把我們擁抱在祂的懷裡,使我們成為新和活生生的聖殿」。
「近數十年以來,把祭台上的十字架移到旁邊,以便不阻礙司鐸的視野,為我而言其中一個最荒唐的現象。十字架在彌撒中是一個阻礙?這錯誤必須盡快更正;這更正不需要重建甚麼。祂是歷史中冒起的太陽」(「祭台及禮儀祈禱的定向」,《禮儀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