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人死後,身體會開始腐化(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97點)。
從哲學的角度看,靈魂(身體的實體形式)使身體合一。死亡時,身體和靈魂將會分離,身體因此喪失合一性。它會開始分解:先前作為整體的一部分的每一個實體,屆時會獨自存在,並從其它實體中分離。
然而,信仰告訴我們,這不是我們存在的終結。還沒有結束。聖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15:12-14;參閱《天主教教理》第990-991點)中教導說,我們的肉身將會復活。「我們既然傳報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復活了,怎麼你們中還有人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呢?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
在信經中,我們宣認「肉身的復活」。這意謂我們將會見到屍體行走嗎?不是。因為我們會再次重生。《天主教教理》第997點說:「天主以其全能決定性地再賜我們的肉身不可腐朽的生命,使肉身因耶穌的復活而再度與我們的靈魂結合」。
所有人——不論是好人或壞人——都會復活嗎?是的,死者將復活起來,「所有死去的人:『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行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5:29;參閱達12:2,《天主教教理》第998點)。
但正義的人的身體和那些拒絕天主的人的身體將會非常不一樣。
「在祂內,『那些現今具有身體的人都要連同身體一起復活』,不過這個身體將會轉化為榮耀的身體,成為『屬神的身體』(《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DS 801;斐3:21;格前15:44)」(《天主教教理》第999點)。
皮特‧克里夫特(Peter Kreeft)在其著作《Catholic Christianity》第139版中解釋,正義的人的身體將如同基督復活的身體。「唯一真正關於我們將來復活的資料來自福音有關耶穌基督復活的敘述。這復活了的身體被認作是基督的身體;它和之前的身體有連續性;是祂的身體,不是其他人的。然而,它卻有所不同,致使宗徒無法立即認得耶穌——他們之後才認出祂(路24:13-32;若20:11-16;21:1-13)。它能穿牆(若20:19)和升天(宗1:9-11)。然而,它是一個身體,不是鬼魂;它能進食和被人觸摸(路24:36-43;若20:19-29;瑪28:9)」。
聖多瑪斯解釋,「榮福直觀的靈魂的光榮和力量將為與靈魂合一的身體增添更多力量。這身體將完全服從靈魂——天主的權能會使它實現」(參閱 Summa Contra Gentiles,IV,第86點)。聖多瑪斯引用聖經內容,以以下四個特徵總結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