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無限」一詞有正面和負面兩層意義。
從負面的意義上說,「無限」可以是指沒有任何限制或界限。天主是無限的,不受任何事物所限制。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祂是設限者。「我奠定大地的基礎時,你在那裡?你若聰明,儘管說罷!你知道是誰制定了地的度量,是誰在地上拉了準繩?」(約38:4-5)。智慧篇說:「你處置一切,原有一定的尺度、數目和衡量」(11:21)。說天主是無限的,也就是說祂是「不可測量或無量」:祂不可能被測量或量度。「難道我不是充滿天地的天主嗎?——上主的斷語」(耶23:24)。
從正面的意義上說,它可以指大量的,和擁有取之不盡的「供應」。祂是無限的,其完美中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就像一個永無止境的泉水。當說及天主的愛時,聖經重覆了這想法:「他寬仁慈悲」(岳2:13;納4:2);「他的慈愛直到永恒,他的忠信世世常存」(詠100:5);「上主的慈愛,永無止境;他的仁慈,無窮無盡。你的仁慈,朝朝常新;你的忠信,浩大無垠」(哀3:22-23)!
我們從哲學的角度解釋了天主的無限的原因。我們的理性能夠得出天主是無限的這結論,因為祂是純粹實現(參閱《速食哲學》第80篇)。天主的啟示肯定了人的理性能夠發現的種種事實。
《天主教教理》第1點就開宗明義,提出了這樣一個事實:「天主本身是無限的美善和真福,按祂純粹慈愛的計劃,自由地創造了人,使人分享祂的真福。為這緣故,祂時時處處接近人。祂召喚及協助人去尋求祂、認識祂、並全力地愛慕祂」。
《天主教教理》第202點還說:「我們堅決相信並坦白宣認:只有一個真天主,祂是永遠的、無限的、全能的、不變的、無法了解和不可言喻的父、子和聖神:天主雖含有三位,卻只是一個本質、實體,或一個絕對純全的本性」。
祂無處不在
從以上所見,沒有甚麼能限制天主。「地方」是一種將某些東西限制在一個特定位置的限制。正因為沒有甚麼能限制天主,所以天主並不受「地方(或位置)」限制。祂是「無所不在」的。祂無處不在,祂存在於所有祂的創造物中。
「難道對近處的,我是天主——上主的斷語——對遠處的,我就不是天主了嗎?——上主的斷語——人若隱藏在暗處,我就看不見了嗎?——上主的斷語——難道我不是充滿天地的天主嗎?——上主的斷語——」(耶23:23-24)。
「沒有一個受造物,在天主面前不是明顯的,萬物在他眼前都是袒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賬」(希4:13)。「他洞悉人心的隱密」(聖詠44:22)。「我往何處,才能脫離你的神能?我去那裡,才能逃避你的面容?我若上升於高天,你已在那裡,我若下降於陰府,你也在那裡。我若飛往日出的東方,我若住在海洋的西方,你的雙手仍在那裡引導着我,你的右手還在那裡扶持着我。我若說:願黑暗把我籠罩,光明變成黑暗將我圍包;但黑暗對你並不矇矓,黑夜與白晝一樣光明,黑暗對於你無異光明。你造成了我的五臟六腑,你在我母胎中締結了我」(詠13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