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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四旬期第三主日(丙)

文: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路加福音 13:1-9

在四旬期的讀經中,其中一個不斷重複出現的主題就是上主的憐憫與慈悲。祂對我們的愛從未改變,不論我們的行為舉止或犯罪的嚴重程度。天主不僅愛我們,天主自己本身就是愛。愛是祂生命的本質;祂沒有辦法不愛,這是絕對的真理,不容我們懷疑的真理。即使我們犯了罪,天主還是會一如往常地愛著我們。但如果我們犯了罪,就表示我們不愛祂,這也是真理。因此,天主的愛並不完美,無法充分發揮作用,除非我們敞開心胸接受它,用愛回應天主。當我們犯罪時,天主並沒有停止愛我們,相反的,是我們阻擋了祂的愛,我們永遠都是破壞這段關係的人。福音中,耶穌提出了一個明確的警告:「如果你們不悔改,你們都要同樣喪亡。」悔改不只意味著對過去感到後悔,也應該徹底地皈依,完全地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並且向天主開放自己。

事實上,每一種經驗都是天主愛的記號。假如我們能沐浴在天主的祝福中,不論是精神上、情感上或物質上,我們就必須盡可能地與他人分享,使我們成為天主愛的管道。如果我們因為災難、疾病、痛苦或失敗而感到挫折,我們更應該從這樣的訊息中尋找和發現天主的臨在。哪裡有愛,哪裡就有上主。耶穌常說,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或稱自己為天主教徒,並不保證就能得到救恩。持有身份證或護照也不能保證我就是一位盡責的好公民。同樣的,領洗、參加彌撒、領受和好聖事,這些行為都不能證明我真的愛天主、愛我的兄弟姐妹。經常參與彌撒或和好聖事,我們或許可以發現生活中,無論是在靈修生活上,或在人際關係中,可能出現了一些成長的標記。假如我們發現自己在告解時一直重複陳述相同的罪過,或者不想走進告解亭,因為沒甚麼可說的,那麼這時候就必須問問自己,到底我們的信仰生活出了甚麼狀況?

今天的讀經要我們好好地檢視自己,看看自己是否就像耶穌在寓言中所說的那棵無花果樹一樣,雖然活著但卻結不出果實。主人本想把它砍了,但園丁要求主人再給一年的時間,如果一年還是沒能結出果實的話,就砍了它。每一年的四旬期就是我們灌溉樹苗的機會,並且思考如何能使樹苗成長茁壯。我們被召叫不只是要做一位基督徒,苟且偷生地過生活,為了獲得恩寵而保持不犯罪。我們應該努力成為一位真正有愛的人,盡心盡力地愛主、愛人。我們要知道天主時時處處都愛著我們,但是唯有在我們自己真正學會付出關愛,用言語及行動分享愛德的時候,天主的愛才得以圓滿。我們不必害怕,因為天主不會懲罰我們。天主的愛一視同仁,永遠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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