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區成賢神父
譯:張雅儀修女
在信仰生活中,理解良心是必要的。能牢固地領會有關良心的天主教訓導,才可活出一個道德生命。而不幸地……有缺陷的理解能毁滅你的道德生命。
這題目是如此重要,你應閱讀這篇文章,然後小心地細看《天主教教理》第1776至1802條——有關良心的部份。
良心是我們理性的一個自然功能,它作出以下三點:
一、提醒我們要時常行善避惡。
二、在一個具體情況中的特定抉擇時判斷善與惡。
三、作為我們行善或作惡後的見證。(即是,有內疚的良心。)
一個作出判斷的自然功能
要知道良心是理性的自然判斷。它用道德法律的客觀原則在具體情況下判斷行為的道德性。良心本身不是道德法律的來源。
你必須跟隨你的良心
天主教道德規範的基本原則就是你必須跟隨你的良心。
但要小心:所有人都有一個強烈的傾向去曲解這原則的真正意思!我們傾向利用它成為一個巨大的漏洞來作我們喜歡做的事。
良心的尊嚴
良心的權威,和我們要跟隨它的需要,來自它的尊嚴。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告訴我們,良心是「人與自己的內心對話」關於對與錯。它「也是人與天主的對話」:它是「天主自己的見證」呼喚他遵守道德法律,並且是一個人的「對自己的忠信或不忠信的見證。」這是良心的偉大尊嚴的基礎:它源自它對客觀性的道德真理的見證。(《真理的光輝》通諭,Veritatis Splendor, 57-58, 60)
良心是天主給予我們作出道德抉擇的方法。我們的自由要求我們運用它:「當聆聽道德良心的時候,明智的人便能聽到天主發言。」(《天主教教理》1777)
可惜當我們沒有良好地去培育我們的良心時,或當我們不大注意去清楚地和客觀地推理,我們便會與良心的尊嚴妥協。
一個受過良好培育的良心永不會與基督和祂的教會教導的客觀性的道德法律背道而馳。(《天主教教理》1783-5, 1792, 2039)
一個可靠的方法去解讀這原則就是:如果你的良心已受過良好培育,而你亦小心清楚地和客觀地從真正的道德原則作推理,那麼你必須跟隨你自己良心理性的判斷有關一個具體行為的道德性。否則,你要尋求可靠的指引來培育你的良心。
錯誤的判斷
良心不會時常判斷正確。因著無知或不良推理,它可以作出錯誤的判斷。
錯誤的判斷經常是我們自己的過失,並有很多原因。(《天主教教理》1971-2)
- 對培育自己的良心或我們的推理能力不大注意
- 誤解了的良心
- 因犯罪習慣而良心變得幾乎盲目
- 跟隨別人的惡表
- 拒絕接受教會按照福音的教導
- 對基督及其福音的無知
- 忽視對基督的皈依
- 忽視愛德
如果我們的良心出錯及我們要為錯誤負責,我們要對自己所作的惡要負罪責。如果我們不需為錯誤負責我們就不對所作的惡負罪責。
但縱使無責任可言,它畢竟是一件邪惡的行為。這樣會極其妨礙我們在道德生命中前進的能力及與天主結合中去生活。
道德生命的鑰匙
具體行為的善或惡塑造我們整個生命。
在我們行為的道德性中我們明確地揀選天主或抗拒它。為了要揀選天主,我們一定要選擇行善,在自由中成長,成聖自己,並讓天主的恩寵在我們內工作,好使我們能成為「天主的子女、義子、有分於天主的性體和永生。」(《天主教教理》1996)
道德良心是能夠活出道德生命的鑰匙:它確實使我們知道在具體情況中什麼是善,示意我們要時常擇善。縱使我們選擇錯了,良心呼喚我們尋找天主的仁慈寬恕,好使我們可以再次從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