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除了手抄本的數量和日期外(讓我們稱它們為「內在證據」),我們還可以運用其它著作來確定聖經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讓我們稱它們為「外在證據」)。在這裡,我們將只關注於新約聖經和福音。我們想要研究聖經,因為它是新盟約中天主派遣的的見證人——耶穌基督——的主要知識來源。
我們說「外在證據」時,我們意謂其它記錄或作品,這些記錄或作品是在福音出現的時候撰寫的,並參考了福音的記載。
新約大概在公元50至100年之間寫成。我們能在其它著作中找到它存在的證據嗎?
讓我們大約在公元70至155年的書籍中開始吧。這些書籍(現在能在網上找到!)包含四本福音書近一百個直接或不直接的引用。其中我們有:宗徒訓誨錄(Didache)(公元70至100年);聖依納爵安提約基雅(St Ignatius of Antioch)的著作(死於107年);教宗克雷孟一世(Pope Clement)在公元96或98年撰寫了從羅馬的第一批基督徒團體致信於格林多團體的《第一書信》(First Epistle)。(克雷孟一世是第四任教宗,約在公元92至99年就任);來自小亞細亞的聖波利卡普斯(St Polycarp of Smyrna,死於公元155或166年)的信件;和《赫爾馬斯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這著作(第一世紀下旬或第二世紀中葉)。
從第二世紀的第一季開始,帕皮亞斯(Papias,小亞細亞的希拉波利斯城的主教)在其著作中提及了兩至三本福音,並撰寫了5本評論有關福音的書,直至公元340年以前,它們仍然存在。
聖依勒内(St Irenaeus,大約140至203年),里昂的主教,引用了新約(不僅是福音)1,819次。
克雷孟亞歷山大(Clement of Alexandria)也不甘示弱(希臘,150至211年),他引用了新約2,406次。
戴爾都良(Tertullian,大約160至220)引用聖經7,259次。我們可以將他的引文與其他引文和現代文本進行比較——它們基本上是一樣。他也撰寫了Adversus Marcionem——《反馬西翁書》(馬西翁是諾斯底主義者,他扭曲福音的意義,並採用了第三本福音)。戴爾都良為福音的完整性作出辯護。他展示了在早期有些措施被採用以確保抄本和原著達成一致。
塔提安(Tatian,大約120至180年)寫成了《四部福音合參》(Diatesseron),即是,他把四本福音結合為一個敘事(很可能是用敘利亞文編寫)。他的文本從聖猶斯定(St Justin the Martyr,約140年)而來,並被他所歸化。它的阿拉伯文翻譯本於1,888年被Ciasca發現並進行編輯。基本上,該版本同樣和現代文字是一樣的。
在將來的課堂中,我們將看到,在起初,福音是通過口耳相傳的,但不久,他們便以書寫形式傳遞。聖猶斯定在其著作《第一護教辭》(寫於140年)中說道,基督徒已經在聖祭禮上誦讀福音了。這有賴手抄的文本。
聖猶斯定證實了希臘文本的存在。但也有證據顯示當時拉丁文翻譯本也已經存在【即在聖熱羅尼莫(生於公元347-420,編寫了Vulgate《拉丁文(聖經)通行本》)以前】。在第一批基督徒殉道者的審判中,他們被命令交出拉丁文聖經,進行焚燒。誠然,還有證據證明敘利亞文的翻譯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