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新聞網訊)教宗方濟各週三(19日)於聖伯多祿廣場主持週三接見活動,並在要理講授中指明一條基督徒應走的幸福道路:「為過幸福的生活,就需要孝敬父母」。
教宗解釋,「藉着耶穌,我們在童年的創傷確實能轉化為潛力,正如許多聖人所經歷的那樣。因此,應與自己的生活重新和解,不再詢問自己『為何』受這樣的苦,而要省思為了哪項使命,天主才『透過這經歷來磨練我』。」
而每人該當孝敬父母,因為父母給予我們生命。他續說,「倘若你遠離了你的父母,你就要作出努力,回到他們身旁;可能他們已經年邁……他們養育了你。此外,我們也有彼此說粗話,甚至說髒話的惡習。請你們絕對、絕對不可辱駡別人的父母。萬萬不可!決不可辱駡母親,決不可辱駡父親。絕對、絕對不可!你們要從内心下這個決心,從今以後我不再辱駡別人的母親或父親。父母給了他生命!他們不該受到辱駡。」
教宗接着提到,童年的印記的確能影響人的一生,它如同一滴擦不掉的油墨在人的舉止和行為上反映出來。這個數千年的智慧所表達的,就是人文科學在一個多世紀前才確定的理論。
事實上,我們常能容易了解某人是在一個健康和平穩的環境中成長,還是經歷過遺棄和暴力。但這第四條誡命並不要求父母是完美的人,因為幸福的許諾與子女的行為有關,而與生養他們的人的行為毫不相干。
教宗說:「第四誡論及的是子女的行為,與父母是否有功勞並不相干。這條誡命表明的是一件非凡和不受約束的情況:即便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良善的人,即便不是所有的童年都是平靜安詳的,但所有子女都能成為幸福的人,因為實現一種美滿和幸福的生活,取決於他們能否對生養他們的人懷著應有的感恩之情。」
許多聖人「在經歷了痛苦的童年後,依然能活出一種受到光照的生活」,因為藉著耶穌基督,他們已與自己的生活和解。
教宗最後舉出幾個我們該當效法的典範,他們是:下個月將被封聖的真福蘇爾普里齊奧(Sulprizio),他受了許多痛苦,卻從未背棄父母;聖嘉彌祿(San Camillo de Lellis),他「由紊亂的童年轉變為度一種愛和服務的生活」;還有在可怕的奴隸生活中長大的聖女柏姬達(Giuseppina Bakhita)、曾是「孤兒和窮人」的真福尼奧基(Carlo Gnocchi),以及從小失去母親的聖若望保祿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