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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哲學47】自由是無理?

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我們探討過自由是人擁有的力量之一。按照我們先前所說的,自由之定義是作出知情和明智選擇的能力

大部分人都認為自由是另一回事:行為不受外在束縛的能力。我們稱這為從壓逼或約束中獲得的自由。這意義,可應用在談論政治自由、言論自由,或公民權利方面。

大眾也對自由有另一個概念:做任何喜歡的事的能力。但當我們再想一想,這種自由其實並不存在的,因為我們不像天主般無限。即使我們能從各種壓逼中得到掙脫或解放,我們也是被與生俱來的人性(例如:人不能像鳥兒般飛翔)或自身的限制(例如:我們下班後很疲倦)所約束著。現實——真理——是:我們並不能夠做任何我們想做的事。所以,這種自由——做自己喜歡的事——是虛假的自由。

讓我們回到自由本來的定義——作出知情和明智選擇的能力。《天主教教理》第1731條這樣表達自由:「自由是紮根於理性和意志的能力,它使人能行動或不行動,能做這事或做那事,如此能採取自主的行動。藉著自由意志,每個人支配自己。」

自由需要理性或理智。它不是無理的。如果我們不知道當下有甚麼選擇,如果我們不知道它們帶來的後果,我們不能作出(合理的)選擇。

當我們去到一間新餐廳時,我們一般都不會立即點菜。一般都會在點菜之前,我們先看看菜單。然後,我們會詢問侍應我們想叫的餸菜:它們用甚麼材料來製作,是蒸、焗、燒、炸還是冷盤等等。在我們「落單」前,我們通知自己,我們收集數據。再者,我們也考慮當下我們的需要。我們最終作的選擇是依賴一些事實,或真理,它們是我們在做選擇之前所需要知道的。

只有我們在想過不同可行的選擇時,我們才能作出選擇。我們知道我們之後還有可能改變主意,但我們同時也知道一旦叫了炸物,就意味著不想要或放棄了蒸、焗、燒或冷盤。一旦我們作出了選擇,我們就限定了我們的選擇為某一個選擇。

這不是很有趣嗎?我們運用自由時,我們實際上是限制自己!這解釋了為甚麼一些人不願意作出一些人生中很重要的決定:他們想擁有所有選擇,不失去任何一個選擇的可能性。

但是,我們不能在世上生活這麼多年都不作出任何選擇,並且經常擁抱所有的可能性。不作出選擇時,我們不能完成任何事,我們會一事無成。

《天主教教理》補充:「自由意志塑造人自己的一生。」我們塑造自己的生活,我們建立我們的將來,就是透過我們的大大小小的選擇。所以,別人問及我們為甚麼這樣做或這樣選擇時,我們不能說「我就是這樣。」我們應該是說:「我就是(選擇)用這方式塑造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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