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上一回,我們談論了存有(ens),本質(essentia)和存在(esse, 存有的實現)。今回我們一起發掘存在(esse)和他的特性。
(1)存在(即存有的實現)皆可以在所有現實之物中發現:如果某存有是(或存在),它就有存在(esse)。一樣東西是真實的,如果它有存有的實現。所以我們說存在(esse)是普遍的實現。
(2)存有是包羅所有的實現,展現在事物的完美或特性中。在我面前的人擁有存有的實現,但除此之外它也有其它屬性如重量,顏色,個性等等。所有的完美,若沒有存在(esse)就不能存在或出現在眼前。存有的實現展現在所有單一完美或特性的事物中。
(3) 存在(esse)在所有實現中是最基本的,是眾完美的始源。在所有存有(ens)含有屬性以前,它必須先是(存在)。聖多瑪斯在他的著作關於潛能(De potentia,第7題的第2節回應第19個質詢)中說:「存在是在所有中是最完美的。他稱為「所有實現的實現…和所有完美的完美。」
這「所有實現的實現」在不同的存有以不同的程度和不同的方式擁有。我們上一次談討過,每樣事物的本質中限制了存有的實現。本質(essence)限定存在(esse)為某modus essendi(存在的方式)。
觀察我們身處的在現實,事物事而出現和消失。它們顯然不是經常存在。這說明了甚麼?它們不是它們的存在(esse);存有的現實(act of being)不是出自它們。如果是出自它們,它們是經常存在的,無始又無終。
所以,事物為何存在呢?曾經,一個哲學家問:「為甚麼有而不是無?」存在(esse)來自甚麼?如果不是來自存有或事物本身,那一定是來自一些它本身是存在或存有的現實。這存有或事物的本質就是存在(essentia 是 esse)。這存有,其本質就是存在,就是我們所稱的「神」或「天主」。
現在我們跳到神學。
猶記得天主和梅瑟的對話嗎,當梅瑟問及天主的名字時?「天主向梅瑟說:『我是自有者。』」(出谷紀3:14,希伯來話為「YHWH」。)
事物的名稱展現事物是甚麼和說出它的本質是甚麼。所以聖多瑪斯說在天主的名字中我們能發現祂的本質。天主在祂的名字中展現祂是甚麼。天主說祂的本質是存在(esse)。天主是Ipsum Esse Subsistens -自有存在本身(天主本身就是「存在」(esse)本身)。沒有一樣受造物是這樣的。宇宙沒有一個角落能讓我們找出一些人或事的本質不是這樣東西 或不是那樣東西,但本質就只是存在(to be)。所有其他存有-受造物-分有存在/只是參與在存在(esse)中。
在神學大全中(第1集的第13題的第11節),聖多瑪斯亞亞奎納問道:「『那存在者』這個名稱是不是最適用於天主的特有名稱?」答案是是的。他提出了三個理由。第一個理由中,聖多瑪斯解釋道:「天主的存在就是祂的本質本身,而其他諸物都非如此」,他總結道:「在諸名稱中,這個名稱顯然最適合於稱謂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