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神學入門】第六章:聖經(四)

 

José Morales

José Manuel Fidalgo

譯:姚子汶

6. 正確聖經詮釋學的任務和原則

我們已知道,聖經詮釋學的任務是將基督宗教事實與真理的意義,帶到另一個層次的理解。(聖經)文本和具體的歷史事實都不能被消除;但對文本內容的抽象和沒有時間規限的理解、以及純粹的釋經學,並把他們(文本與歷史事實)消除。因此,詮釋學需要進行不同的任務。

6.1 聖經詮釋學的任務

了解文本

首先要嘗試捕捉、理解所讀到的內容之客觀價值。這同時需要理解文本的主題、其中所包含的文字、以及作者的目的;一個歷史性與批判性的閱讀是需要的。這歷史性與批判性的閱讀必須使用一些能容許人們重所編寫文本的情況(背景)及過程的訊息。

令文本的演繹更精確

在第二個操作中,讀者或演繹者將自己投放在整個情形,並加上自己的個人問題、他所在的社區與生活環境的情況。這個操作就如現時的標準來衡量過去,從而使文本成為自己的。

將文本應用到自己的情況中

第三個釋經的操作,是將文本的客觀性與讀者個人理解的主觀性連合在一起,以確定文對現時此地的含義。因為,聖經文本對讀者含有一個存在性的邀請,邀請讀者將某些原則實踐出來。

6.2 聖經詮釋學的原則

原有的目標讀者不應被視為唯一的、最重要的一群

天主才是主要的作者,因此文本的目標讀者並不限於在撰寫文本時期生活的人。天主對所有的人說話。聖保祿的書信是針對羅馬人、哥羅森人等等,而且對我們所有的人。

文本的含義遠超過作者

文本的意義並不限於聖經作者想表達的意向,也不限於他有意識地想要說明的一切。文本比作者意圖想表達的東西還要多。這成為可能的,是因為天主才是主要的作者。因此,作品的意向(intentio operis)超越了作者的意向(intentio auctoris),但同時不會消除作者的意向。文本本身具有自己的活力,並像所有規範的文本一樣向所有時代及所有地方的人表達出來。

應不理會作者的動機

作品的意向(intentio operis,作品或文本的意向)之重要性並不預示「作者的死亡」。作者的意向及他在撰寫文本時想說明的,不應被遺忘或被沖淡。這是《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Dei Verbum)的一個原則,來述說「講解聖經的人……當注意尋找聖經寫作人真正願意表達的是甚麼,以及天主願意用他們的話,顯示的是甚麼。」(12)

7. 文字的評論

7.1 何謂文字的評論?

釋經學其中一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得到一個接近原文良好文字,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抄本並不有絕對的正確性。

文字的批評是一項科學,同時亦是一項藝術,因為它需要一個客觀的知識,並取決於個人的評論能力。這些釋經學者知道,任何可用的文件(不論是紙沙草紙、手抄本等等)對於文字的重新整合都是十分重要的。檢查所有的證明可讓釋經得出一個比其他單獨研究文件的更好的文本。

7.2 文字評論的基本原則

外在原則

(i)最好就是擁有最好的和最多樣的抄本,因為他們所得的來源、質素等等。

(ii)應使用至少與70人編譯的希臘聖經(Greek Septuagint)版本相符,因為一些文本的協調可能在這70人編譯的希臘聖經版本中完成。

(iii)應考慮不同版本之間互相的關係,因為一旦抄寫員更改文本,他可能忘記將進行適當的更改(例如主語與動詞之間的一致性等),因為在西方的語言,動詞必須遵循主語。例如,為眾數的主體,應用眾數的動詞。

內在原則

(i)最困難的閱讀版本是最可靠的

(ii)較短的版本是更好的

(iii)一篇能解釋其他可能性的閱讀的文章更好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