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瑋神父
三. 基督的十字架—魔鬼的最痛
舊約記載受苦的先知預告耶穌的苦難,特別是依撒意亞先知書中「上主僕人」詩歌更是明確地表達這件事:我將我的背轉給打擊我的人,把我的腮轉給扯我鬍鬚的人;對於侮辱和唾污,我沒有遮掩我的面。」(依五十4-11)
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五十三章1-12節:「他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他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他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他受盡了侮辱,…,然而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我們還以為他受了懲罰,為天主所擊傷,和受貶抑的人。…,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他受虐待,仍然謙遜忍受,總不開口,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他也同樣不開口。雖然他從未行過強暴,他口中也從未出過謊言,人們仍把他與歹徒同埋,使他同作惡的人同葬。他受了不義的審判而被除掉,有誰懷念他的命運?其實他從活人的地上被剪除,受難至死,是為了我人民的罪過。…,他為了承擔大眾的罪過,作罪犯的中保,犧牲了自己的性命,至於死亡,被列於罪犯之中。」
這是猶太人的宗教概念,天主 (雅威) 一直以來透過先知傳達這訊息。然而,當耶穌真正到來時,與祂朝夕相處的宗徒無法接受自己的老師會受苦受難並且死亡。不只伯多祿如此,其他宗徒也一樣;伯多祿代表當時猶太人對默西亞的概念,是一位光榮的救世主的形象,而非「受難的上主的僕人」。所以,當伯多祿一聽耶穌說「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時,祂激動並帶有責備口吻的回應:「主,千萬不可!這事絕不會臨到你身上!」以現代人的口吻:「拜託!耶穌,呸坯呸!千萬別胡說!」意思是:「我們承認祢的神性,但不接受十字架!」耶穌一聽這話就嗅出魔鬼的伎倆,於是十分嚴厲回應:「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瑪竇福音第十六章21~23)
「十字架」在當時是一項極端的酷刑,「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去一切衣裳、受鞭打,然後背負十字架橫木前往刑場,繼而連同橫木被懸於豎木上,並以釘子或繩索將其手足繫於十字架上…。死後,屍體留在架上,任由飛鳥走獸啄食。」
極刑、殘酷、痛苦、重刑犯(罪大惡極之人)、死亡、可怕、害怕、失望;以上是面對十字架的負面感受;相反的,也會聯想到正面的意義:勇敢、愛情、付出生命、犧牲、成全…等等。在正常情況下沒有人願意受十字架苦刑。
為猶太人而言,十字架是刑具,用來處死犯人!而主耶穌就是採取了這種方式受難死亡,為了救贖我們的罪。耶穌不是第一個上十字架上的人,也不是唯一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但是耶穌卻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將十字架「價值化」的人!因為主耶穌用十字架彰顯祂對人類的愛,在刑具上犧牲自己的生命!
「耶穌戰勝了十字架、戰勝了死亡,祂復活,也升天了」,這不只是天主戰勝罪惡的勢力,同時也打開了救贖的希望之門。換言之,主耶穌建立一個得救行動的榜樣,邀請人效法祂的榜樣,但走入得救的大門與否,取決於人自己。倘若我們不珍惜主耶穌的救贖,甚至違反基督的教導,這不只是犯罪,更是協助魔鬼侮辱天主,否定耶穌十架上犧牲的價值!
【註】台北總教區神父,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