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拒絕 拂塵以報
梁展熙
如果有一天,當你在家中時,有個人突然敲門,向你宣傳一個他深信不疑的信念,也許是宗教的、政治的、人生的、財務的;你卻不信服,且嫌他煩,叫他離開時,他突然在你面前拂去鞋面上的灰塵。試問,你有何感覺?大概不那麼好受吧。然而,耶穌卻要他的十二門徒出去宣講時這樣做。
當然,我們就此把耶穌的話從《谷》的上文下理中截取出來,且不管其歷史文化背景,單單取其字面意義,就很難不感到耶穌有點無理取鬧。可是,事情也許比上一段的假設情景有趣得多。
其實,這週的主日福音選讀,是直接接續上主日的。那麼,上主日我們讀了甚麼呢?就是耶穌回鄉,於安息日在猶太會堂宣講,卻因自己的出身的而被同鄉看不起。此時,耶穌卻派遣他的門徒,二人一組,到這城(或村)中【註一】的各家各戶宣講治病。耶穌並吩咐他們,起行時甚麼也不要帶。或更好說,甚麼也不需帶。耶穌何以如此有信心,這十二人不會餓死而歸不得呢?原因很簡單,在猶太人傳統中,款待旅途中的人是責任(i.e., the law of hospitality)。這就是為甚麼當門徒們不被猶太同胞接待的話,他們可以拂去腳『下』的泥土。留意,希臘原文中不是「腳『上』的泥土」,而是「τὸν χοῦν τὸν ὑποκάτω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lit. the soil “under” your feet),即「你雙腳『底下』的灰塵」。沒錯,這樣做有點不合常理。首先,耶穌吩咐門徒們甚麼也不要同時,卻強調要他們穿「σανδάλια」(translit.: sandalia,即sandal,像今天涼鞋或拖鞋般的古代草繩鞋)。那麼,一則要先解開鞋繩寸可拂去腳底泥土,動作則十分麻煩;二則,很明顯,腳面上的灰塵定會較腳底下的多得多。因此,晚於《谷》成書的《瑪》和《路》,都把介詞「ὑποκάτω」(under,底下)刪去,改用其他方式表達【註二】。
但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在這個(按《谷》所載)看不起耶穌的小城中,耶穌門徒們的任務卻順利得出奇:「他們就出去宣講,勸人悔改,替許多人驅魔,又給許多病人治病,使他們痊癒」(谷6:12-13)。
相較之下,來自南國猶太的亞毛斯先知與他的對手──北國以色列貝特耳的司祭長阿瑪責雅──之間的衝突就血腥得多(亞7:10-17)。但坦白說,如果大家只讀禮儀(因各種不知名的原因)去頭刪尾之後剩下來的數節(12-15節),是感受不到的。在這次衝突開始之前的一節,南國人亞毛斯,身在北國,卻宣講說:「以色列的聖所必要廢棄;我必起來攻擊雅洛貝罕家」(7:9;句中以色列的聖所,指的是北國以色列的信仰中心:貝特耳。而雅洛貝罕,就是當時北國的君主)。因此,阿瑪責雅在向南國國君雅洛貝罕告密後(10-11節),便叫亞毛斯返回自己國土『搵食』(12節)。接著,亞毛斯便向阿瑪責雅宣講上主對他的審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賣淫,你的子女必喪身刀下,你的田地必被人以繩墨瓜分,你自己必死在不潔之地,以色列必被擄去充軍,遠離本土」(17節)。
由此看來,耶穌與亞毛斯相比,已友善多了。當然,兩者的差異也有其歷史背景。因為,亞毛斯去北國,本來就是要宣告上主對他們的懲罰。所以,因為北國不願聽上主的懲罰也懲罰他們,其實對他們來說,情況根本就不會再差(因為本來的就已經夠差了)。而耶穌原本卻是來把宣講、驅魔、治病帶給人的。那麼,如果人拒絕他,這份拒絕的後果也當然絕對被門徒們在面前拂拂腳底(或面)的灰塵要嚴重得多。說到底,接受與拒絕,都是人的自由。但如果人選擇了不去說:「上主,求你大發慈悲,賜給我們救恩」(詠85:8)的話,『蝕底』的都是人。
【註一】:我認為,按文中用字,《谷》中耶穌很可能只派他們在該村中的各家各戶宣講,並未要求他們到其他城鎮或村落宣講。在總結理由之前,先看看三部對觀福音中同一件事的不同寫法:
瑪10:9-10a, 11 | 谷6:8-10 | 路10:4, 8 |
[9]你不要在腰帶裏備下金、銀、銅錢; | [8]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什麼也不要帶: | [4]你們不要帶錢囊,
|
[10]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 | 不要帶食物,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 | 不要帶口袋, |
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 | [9]卻要穿鞋,不要穿兩件內衣。 | 也不要帶鞋; |
[……] | [……] | |
[11]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就住在那裏,直到你們離去。 | [10]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在那裏,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從那裏離去; | [8]不論進了那座城,人若接納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 |
上表中字體彩色的,是各版本中重要的相異之處,但那些只是讓大家參考用的。首先,我想大家留意《谷》版本中有黃色螢光的地方。只有在《谷》中,耶穌才清楚要求門徒們不要帶食物。在古時,平民是負擔不起陸上交通工具的,所以離開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去,大概不會少過三、四小時。雖然一個人捱餓一天半晚是死不去的,但卻難以繼續上路。其次,再看看字體顏色是綠色的地方。在《瑪》和《路》中,耶穌都說得明白,他們是會到別的城(或村)去的。但在《谷》中,耶穌卻沒有。因此,我認為《谷》中耶穌只是派門徒在納匝勒中的各戶宣講。
【註二】:三部對觀不同的寫法,見下表(於此,我們慣用的譯本不完全準確,唯有拙譯):
瑪10:14 | 谷6:11 | 路10:11 | |
NA 28 | … ἐκτινάξατε τὸν κονιορτὸν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 | … ἐκτινάξατε τὸν χοῦν τὸν ὑποκάτω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 … | καὶ τὸν κονιορτὸν τὸν κολληθέντα ἡμῖν ἐκ τῆς πόλεως ὑμῶν εἰς τοὺς πόδας ἀπομασσόμεθα ὑμῖν· |
中拙譯 | ……你們要抖落你們雙腳的灰塵。 | ……你們要抖落你們雙腳底下的泥土…… | 以及那些黏著我們雙腳的你們城市的灰塵,我們都會向著你們擦掉。 |
NAS (adapted) | …shake off the dust of your feet. | …shake off the soil from the soles of your feet… | Even the dust of your city which clings to our feet, we wipe off against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