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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啟航(乙年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被人拒絕 拂塵以報

梁展熙

如果有一天,當你在家中時,有個人突然敲門,向你宣傳一個他深信不疑的信念,也許是宗教的、政治的、人生的、財務的;你卻不信服,且嫌他煩,叫他離開時,他突然在你面前拂去鞋面上的灰塵。試問,你有何感覺?大概不那麼好受吧。然而,耶穌卻要他的十二門徒出去宣講時這樣做。
當然,我們就此把耶穌的話從《谷》的上文下理中截取出來,且不管其歷史文化背景,單單取其字面意義,就很難不感到耶穌有點無理取鬧。可是,事情也許比上一段的假設情景有趣得多。

其實,這週的主日福音選讀,是直接接續上主日的。那麼,上主日我們讀了甚麼呢?就是耶穌回鄉,於安息日在猶太會堂宣講,卻因自己的出身的而被同鄉看不起。此時,耶穌卻派遣他的門徒,二人一組,到這城(或村)中【註一】的各家各戶宣講治病。耶穌並吩咐他們,起行時甚麼也不要帶。或更好說,甚麼也不需帶。耶穌何以如此有信心,這十二人不會餓死而歸不得呢?原因很簡單,在猶太人傳統中,款待旅途中的人是責任(i.e., the law of hospitality)。這就是為甚麼當門徒們不被猶太同胞接待的話,他們可以拂去腳『下』的泥土。留意,希臘原文中不是「腳『上』的泥土」,而是「τὸν χοῦν τὸν ὑποκάτω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lit. the soil “under” your feet),即「你雙腳『底下』的灰塵」。沒錯,這樣做有點不合常理。首先,耶穌吩咐門徒們甚麼也不要同時,卻強調要他們穿「σανδάλια」(translit.: sandalia,即sandal,像今天涼鞋或拖鞋般的古代草繩鞋)。那麼,一則要先解開鞋繩寸可拂去腳底泥土,動作則十分麻煩;二則,很明顯,腳面上的灰塵定會較腳底下的多得多。因此,晚於《谷》成書的《瑪》和《路》,都把介詞「ὑποκάτω」(under,底下)刪去,改用其他方式表達【註二】。
但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在這個(按《谷》所載)看不起耶穌的小城中,耶穌門徒們的任務卻順利得出奇:「他們就出去宣講,勸人悔改,替許多人驅魔,又給許多病人治病,使他們痊癒」(谷6:12-13)。
相較之下,來自南國猶太的亞毛斯先知與他的對手──北國以色列貝特耳的司祭長阿瑪責雅──之間的衝突就血腥得多(亞7:10-17)。但坦白說,如果大家只讀禮儀(因各種不知名的原因)去頭刪尾之後剩下來的數節(12-15節),是感受不到的。在這次衝突開始之前的一節,南國人亞毛斯,身在北國,卻宣講說:「以色列的聖所必要廢棄;我必起來攻擊雅洛貝罕家」(7:9;句中以色列的聖所,指的是北國以色列的信仰中心:貝特耳。而雅洛貝罕,就是當時北國的君主)。因此,阿瑪責雅在向南國國君雅洛貝罕告密後(10-11節),便叫亞毛斯返回自己國土『搵食』(12節)。接著,亞毛斯便向阿瑪責雅宣講上主對他的審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賣淫,你的子女必喪身刀下,你的田地必被人以繩墨瓜分,你自己必死在不潔之地,以色列必被擄去充軍,遠離本土」(17節)。
由此看來,耶穌與亞毛斯相比,已友善多了。當然,兩者的差異也有其歷史背景。因為,亞毛斯去北國,本來就是要宣告上主對他們的懲罰。所以,因為北國不願聽上主的懲罰也懲罰他們,其實對他們來說,情況根本就不會再差(因為本來的就已經夠差了)。而耶穌原本卻是來把宣講、驅魔、治病帶給人的。那麼,如果人拒絕他,這份拒絕的後果也當然絕對被門徒們在面前拂拂腳底(或面)的灰塵要嚴重得多。說到底,接受與拒絕,都是人的自由。但如果人選擇了不去說:「上主,求你大發慈悲,賜給我們救恩」(詠85:8)的話,『蝕底』的都是人。

 

【註一】:我認為,按文中用字,《谷》中耶穌很可能只派他們在該村中的各家各戶宣講,並未要求他們到其他城鎮或村落宣講。在總結理由之前,先看看三部對觀福音中同一件事的不同寫法:

瑪10:9-10a, 11 谷6:8-10 路10:4, 8
[9]你不要在腰帶裏備下金、銀、銅錢; [8]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什麼也不要帶 [4]你們不要帶錢囊,

 

[10]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 不要帶食物,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 不要帶口袋,
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 [9]卻要穿鞋,不要穿兩件內衣。 也不要帶鞋
[……]   [……]
[11]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就住在那裏,直到你們離去。 [10]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在那裏,進了一家,就住在那裏,直到從那裏離去; [8]不論進了那座城,人若接納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麼,你們就吃什麼。

 

上表中字體彩色的,是各版本中重要的相異之處,但那些只是讓大家參考用的。首先,我想大家留意《谷》版本中有黃色螢光的地方。只有在《谷》中,耶穌才清楚要求門徒們不要帶食物。在古時,平民是負擔不起陸上交通工具的,所以離開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去,大概不會少過三、四小時。雖然一個人捱餓一天半晚是死不去的,但卻難以繼續上路。其次,再看看字體顏色是綠色的地方。在《瑪》和《路》中,耶穌都說得明白,他們是會到別的城(或村)去的。但在《谷》中,耶穌卻沒有。因此,我認為《谷》中耶穌只是派門徒在納匝勒中的各戶宣講。

【註二】:三部對觀不同的寫法,見下表(於此,我們慣用的譯本不完全準確,唯有拙譯):

  瑪10:14 谷6:11 路10:11
NA 28 … ἐκτινάξατε τὸν κονιορτὸν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 … ἐκτινάξατε τὸν χοῦν τὸν ὑποκάτω τῶν ποδῶν ὑμῶν … καὶ τὸν κονιορτὸν τὸν κολληθέντα ἡμῖν ἐκ τῆς πόλεως ὑμῶν εἰς τοὺς πόδας ἀπομασσόμεθα ὑμῖν·
中拙譯 ……你們要抖落你們雙腳的灰塵 ……你們要抖落你們雙腳底下的泥土…… 以及那些黏著我們雙腳的你們城市的灰塵我們都會向著你們擦掉
NAS (adapted) …shake off the dust of your feet. …shake off the soil from the soles of your feet… Even the dust of your city which clings to our feet, we wipe off agains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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