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屍體?還是基督的手臂?
文祖賢 著
吳志濠 譯
上星期我們在談論三位一體的天主。三位其中的一位實際上曾經成為了我們的一份子。衪誕生為人,取了人的軀殼、人的靈魂、人的頭腦、人的意志和人心,居住在我們當中。這位是耶穌基督。
衪不只成為人,他使自己成為我們靈魂的食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糧。在剛過去的主日我們慶祝了這信仰中的真蹄──「聖體聖血節」或「主的聖體節」。聖保祿在格林多人書寫道:「我們所祝福的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格林多前書10章16節)
今天,我想回答兩條一般人對這至聖之恩賜所提出的問題。第一條問題與教會有關:在領受聖體時,為何信眾只能獨領聖體,沒有領聖血呢?第二條問題是:為何我們這麼著緊領受「聖體」的正確方法和態度。
1. 為何只領受聖體,不領聖血?好,讓我問:「當神父派發聖體時他會講甚麼?」「基督聖體。」下一條問題:「那基督聖體是活生生的身體,抑或是死去之身體?」我唸我們相信衪是活生生的身體,不然,神父應稱其為「基督的屍體」。在領受時,你感覺在吃屍體嗎?我唸不會吧。故此,如果聖體是活生生的身體而非屍體,那就一定有血。是嗎?「基督聖體」不只是耶穌的身體,這還包括衪的聖血、衪的靈魂、衪的智力、衪的意志、衪的心和衪的天主性。領受聖體實在是領受整個耶穌。請參閱《天主教教理簡遍》第282條和天主教教理第1373-1375條。
2. 為何這麼著緊恰當地領「聖體」?我們看看上述簡編的講解。問:「擘餅會把基督分開嗎?」答:「擘餅並不把基督分開:祂是整個地、完全地臨在於餅形及酒形內,而且是整個地、完全地臨在於每一部分之內。」(《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4條)有沒有發生過在領聖體時,神父沒有足夠的聖體派發給信眾呢?這情況下他會做甚麼?他會將聖體擘開成一小片。但當他分發每一片擘開的聖體時,他會說,例如:「基督聖臂」或「基督聖足」嗎?不會。他依然會說「基督聖體」。耶穌基督,我的上主、我的救主、我的創造和救贖者,臨在聖體中的每一部分,每一滴聖血中。這麼,在上主我的救主前,我該持怎樣的性情呢?把他像叉燒包或薯條般吃麼?或者,我,以罪人和懇求者的身份,該當跪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