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十字架(二)
陳繼容
2. 十字架事件是復活事件的開始:十字架上的死原來是生命
耶稣的死於十字架上,並非整個苦難事件的終結。正如我們在前面提過,並非天主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人類的罪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但最後的勝利卻屬於天主,因為天主從死者中復活了耶穌。所以耶穌的死於十字架上是另一個事件──祂的復活事件──的開始。換句話說,耶穌的復活才是祂死在十字架上這事件的完成。所以十字架不只是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的十字架,也是復活的基督的十字架。這表示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從今以後將成為生命的記號:把人帶入生命中。每個人都要忍受自己的死,耶穌基督所忍受的死,卻是為了要讓我們獲得生命。祂為了人類的罪忍受死亡,自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消滅人類的罪。所以耶穌基督從死者復活向我們展示了一個事實:十字架上的死原來是生命。
更具體地說,十字架上的死其實是天主的生命,和為了讓人可以生活在天主內的方法,就如聖保祿宗徒在《致格林多人後書》和《致羅馬人書》中所說的:「祂雖然由於軟弱而被釘在十字架上,卻由於天主的德能仍然活着」(格後13:4);「因為祂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祂活,是活於天主」(羅6:10)。因此可以說,那兩股隱藏於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內的神秘力量:生命的力量和愛的力量,都在復活事件內完成了。特別這愛的力量,它大得足以使到作為天主子的耶稣,甘願服從天主聖父的旨意,背負起人類的罪債並接受死亡。怪不得當代著名的聖經學者史耐(Heinrich Schlier)說,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其實是通向生命的入口。
耶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不但如史耐所說的,成為通向生命的入口,耶稣的復活,更從此徹底改變了人纇的命運。因為天主聖父正是在這位因為愛,而自願接受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內,賜給人類悔改和罪赦的大恩,讓我們聽聽聖伯多祿怎樣代表眾宗徒在猶太人的公會議中的答辯:「我們祖先的天主復活了你們下毒手懸在木架上的耶穌。天主以右手舉揚了祂,叫祂做首領和救主,為賜給以色列人悔改和罪赦,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證人」(宗5:30-31)。
若把上面聖伯多祿的話和另一段聖保祿宗徒的經文一起看,有關思想會顯得更清楚。聖保祿在《致格林多人前書》中有一段說:「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德便是假的,你們還是在罪惡中」(格前15:17)。可是,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從死者中復活了,所以祂的十字架的確給人類帶來「和好」:(參看羅5:10; 格後5:18等);「成義」:(參看宗13:39; 16:18; 羅4:25; 5:9等);和「聖化」:(參看格前1:30; 哥1:21等)。換言之,由於被釘在十字架上並且復活的耶穌基督把人的罪背負在自己肩上,所以誰相信祂,現在就可以擁有一個「和好」、「成義」和「聖化」的生命和人生,即是一個真真正正的生命和人生。
天主藉着復活的耶穌基督戰勝死亡,而且是以一個出乎人意料的方法,祂先把自己的生命交出而獲勝,並透過這勝利傳遞一個喜訊:誰因為愛而獻出生命,將會獲得生命。事實上,使人獲得救恩,即是使人從此不再受邪惡勢力的控制,並把人提升至天主子女的地位的,是耶穌的十字架而非其他的事物。而耶穌的十字架的「本質」是「愛」,而不是「痛苦」。正因為這樣,人類的最終結局,是生活在愛中而不是生活在痛苦中。
結論
我們透過分析《致希伯來人書》和《若望福音》兩段相關經文,向大家介紹了新約聖經中,有關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的兩種彼此相異,但又互相補足的十字架神學思想。十字架和耶穌的死並非天主的意願,而是人的敗壞和罪所引致,絕對不是好事。然而,這十字架卻成為天主的救世工具。十字架使我們看到,當天主面對世人的罪時,祂沒有以奇蹟消滅這罪和敗壞的人類,卻是交出自己的獨生子,並以自己的大能,把這一切加以利用,成為祂的救世計劃。換句話說,天主從惡中生出善,以復活戰勝死亡,十字架上的死原來是生命。正因為這樣,基督宗教視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是天主的「美」的最極致的啟示。亦由此產生了「基督宗教的美」:Christian Beauty,這是一種「皈正」──converted──的美。這美要求世人能夠領悟十字架的所代表的真正意思,也就是明白因為愛別人而甘願受苦所代表的真正意思。
可是,這一切對當代人還有意義嗎?聽說現今有些地方,例如美國,甚至在國內,極受大眾追捧的,是宣揚利己主義的美國作家艾蘭德(Ayn Rand)等人的思想。那麼,為愛別人而甘願受苦,這種純粹「利他」的精神,應該並沒有多大的意義。榮休教宗本篤十六世於2005年4月24日,在其就職彌撒的講道中,向大家解釋他所接受的「白羊毛披肩」──Pallium──的意義時有一段話,足以給上述的問題提供一個很好的答案。
本篤十六世指出,有多少次我們希望天主能夠顯示祂的威能和力量,希望祂用嚴厲的方法和手段將世界上一切邪惡、不義、災禍、戰亂等不好事物連根拔起,徹底消滅,使世界可以變得更美好。這種思想對今日的人來說,應該更為強烈,因為近日大家每天觸目所見的,盡是些暴力血腥和殺人的新聞,而且很多時更是針對基督徒,令人看後不勝感慨之餘,也忍不住問,為什麼天主容忍這一切事的發生?為什麼祂不把這些邪惡和不義的事都全部剷除。可是教宗告訴我們,的確,天主對人的容忍,讓我們吃苦。然而,我們同時也明白,我們需要的,亦正是天主的這份容忍。成為羔羊的天主子告訴我們,拯救這世界的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死的祂,而不是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些人。這世界因為天主的容忍而得救,卻因為人的缺乏容忍而毀滅。
作為基督徒,我們更清楚知道,天主之所以容忍我們,耶穌基督之所以甘願接受十字架的極刑,忍受極大的痛苦,最後為我們而死,完全因為祂愛我們。所以在這個世界上,惟一可以消除人與人之間、種族與種族之間、國與國之間的仇恨,建立和平的是「愛」,而不是權力。因此天主教會相信,也這教導和實踐,不論何時何地,惟一可以拯救我們這個世界的,是出自對別人的真愛所產生的「利他精神」。這思想在教會內自耶穌基督,到宗徒,到今日的教宗,代代相傳,永不改變。
事實上,1997年當本篤十六世還是樞機的時候,有次在接受一位記者訪問時,他已經清楚指出,天主的特別偉大之處,正在於祂不以權力來顯示自己。所以教會一直認為和堅持,只有在那些「會愛」的人身上,歷史的力量才能發揮出來。也就是說,這股力量是不能以權力來衡量的。為了顯示自己是誰,天主故意在納匝肋和哥耳哥達的無能為力中啟示了自己。因此,儘管世人以為毀滅的力量才是擁有最高權力的證據,然而事實卻是完全相反,摧毀的力量並非最大的力量,因為連最小的「愛」的力量,也比那最大的摧毀力量更為強大。
最後,謹以常年期第14週星期五的晨禱的讀經總結整篇文字,該篇讀經選自聖保祿宗徒的《致厄弗所人書》2:13-16節:「但是現今在耶穌基督內,你們從前遠離天主的人,藉着基督的血,成為親近的了。因為基督是我們的和平,祂使雙方合而為一;祂以自己的肉身,拆毀了中間阻隔的牆壁,就是雙方的仇恨,並廢除了由規條命令所組成的法律,為把雙方在自己身上造成一個新人,而成就和平。祂以十字架誅滅了仇恨,也以十字架使雙方合成一體,與天主和好」。
【筆者按】這篇文章數年前曾刊載於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原創文化與經典》一書中(2006年300-316頁)。儘管事隔多年,但除了因為文章內容與禮儀年目前的慶典吻合之外,面對當下世界各地所發生的暴力和殺戮事件,相信這篇文章或許能讓大家重溫耶囌基督的十字架要傳遞給世人的信息,於是把內容修改後,刊登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