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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遇聖言】撒瑪黎雅人的慈心

文:文祖賢神父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
路加福音 10:25-37

在今日福音的比喻中,有四個主要人物:被強盜襲擊的受害者、一位司祭、一位肋未人,以及一位撒瑪黎雅人。

司祭(希伯來文 Kohanim)是亞郎的直系男性後裔。他是梅瑟的兄弟,被立為首位大司祭。唯有司祭才能在聖殿中執行獻祭禮儀、奉香,並照料燈台(即聖所及後來聖殿內的七燭燈台)。由於他們的神聖職責,司祭穿著特製的禮服,並避免接觸屍體,以免沾染不潔。

肋未人則是雅各伯(天主為他改名為以色列)十二個兒子之一,肋未的男性後裔。肋未人並非司祭,但被賦予在聖殿中擔任各種輔助職務的任務。例如,他們擔任樂師、守門人及聖殿職員。即使不是司祭,肋未人也同樣被視為「聖潔」的,被分別出來事奉天主。

那麼撒瑪黎雅人呢? 這說來話長,要追溯到公元前930年撒羅滿王駕崩之後。撒羅滿死後,王國分裂為二:
(1) 北國以色列王國:首都設於撒瑪黎雅,由十個支派組成,由雅洛貝罕領導;
(2) 南國猶大王國:首都耶路撒冷,主要由猶大支派和本雅明支派組成,由撒羅滿的兒子勒哈貝罕統治。

北國以色列於公元前722年被亞述人征服。亞述人將許多以色列人擄走,但仍有部分留下,並與亞述人遷入的新移民通婚,形成了撒瑪黎雅人社群。這導致了獨特的撒瑪黎雅人身份認同,他們有自己的宗教習俗,並自認是以色列人的後裔。然而,猶太人視他們為不潔淨的。這就是為何聖若望解釋說「猶太人同撒瑪黎雅人不相往來」(若4:9)。

現在我們更能理解今日福音所見的景象了。被強盜襲擊的受害者是一位猶太人。司祭路過此地。律法規定他必須遠離不潔之物。而他選擇了遵守規條。肋未人也是如此。他在聖殿的職務同樣要求法律上的潔淨。因此,他也獨自離去。然後,出人意料地,一位被視為「不潔」族類的撒瑪黎雅人經過,看見了這人。他「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路10:33)。他走近受害者,在他的傷口處倒上油與酒,並包紮起來。然後把他扶上自己的家畜,帶到客店棧裏,照顧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錢幣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路 10:35)

耶穌讚揚了這位撒瑪黎雅人的慈心,這慈心既是情動的(affective),也是有效的(effective)。說是「情動的」,因為撒瑪黎雅人「動了慈心」;說是「有效的」,因為他並非只是注視那可憐的受害者、聳聳肩便離去,而是主動走近他,試圖減輕他的痛苦,將他帶到客店,並安排人照顧他。

這也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希望我們擁有的愛:一種情動且有效的愛。愛德實踐,它促使我們的意志,對近人的苦難感受到應有的憐憫,並採取行動去減輕它。我們的天主教信仰給予我們的天主教信仰提供了一份非詳盡的清單,列出七項靈性的慈悲善工與七項肉身的慈悲善工(參瑪25:31-46)。靈性的慈悲善工包括:勸戒罪人、教導愚蒙、安慰哀傷、扶助疑惑者、寬容忍耐、赦免他人過失,並為生者與亡者祈禱。

肉身的慈悲善工則包括:餵飽飢餓者、給渴者飲水、給赤身者穿衣、探望囚犯、接待寄居者、探望病人,以及安葬死者。

願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無論在家中、工作場所或社會中,遇見那些身體、情感、道德或靈性受苦的人時,能夠被慈悲的心所感動。那有需要的人,正是基督自己。祂曾向宗徒保證:「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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