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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人物傳】加音和亞伯爾:上主對加音的勸誡(下)

加音和亞伯爾:上主對加音的勸誡(下)
加音殘殺手足

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期,我們留意到創4:7中的文法問題:「罪」是陰性詞,但「埋伏着」卻是陽性分詞。單從嚴謹的歷史角度出發,學界推測在這背後的可能是古美索不達美亞宗教裡一種可正可邪、既可保護某人也可攻擊別的人的妖精。當然,對於從《聖經》中汲取生活和信仰的閱讀來說,某一元素的歷史背景最終並不是意義之所在。為此,我們也需要閱讀上文下理。這也是我們今天的重點。

有釋經學者發現到,這裏的罪「埋伏着」(lying in wait),就好像獅子等待着對牠的獵物出擊一樣(見創49:9;申33:20, 22)。之前我們已經提過,雖然《思高》把創4:7b譯作:「你若做得不好,罪惡就伏在你門前,企圖對付你,但你應制服它」;但更貼合原文字義的話則該譯作:「但只要你不做好,罪便埋伏着在你的門那裏。它渴望的是你,但你要主宰/支配/控制它」。要指出的是,這裏把名詞「渴望」直譯出來是重要的,因為聖經作者很明顯是想讀者回想起前一個故事。按創3:16所言,是要男人去主宰/支配/控制女人對他的依戀。有意思的是,《創三》中的「依戀」與這裏的「渴望」在希伯來原文中其實是同一個字:təšūqâ

也許有點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上主在這裏的說法,就暗示加音本應能夠主宰/支配/控制罪對他的渴望【Smith, “Genesis” in JBC21cent., 211;見詠19:14】。彷彿暗指加音本身的確有這樣的能力去控制住罪(的誘惑),他本身就有能力不去犯下後來的罪行【參:Vawter CM, On Genesis, 95】。

如上所述,上主在4:9對加音所說的話,是呼應着祂在3:9–13對厄娃所說的。正如聖奧斯定在《天主之城》中所提到的,聖經作者透過這厄娃和加音這兩人所做選擇的比較,來展示出人類本性的逐步失落:在厄娃身上,人類首次有渴望——渴望取食那被上主天主所禁止的果實;在加音心中,他渴望讓亞伯爾在他的世界中消失,因而有此手足相殘的一幕。由此,人類與天主之間愈走愈遠【Smith, “Genesis” in JBC21cent., 211】。

不過,要指出的是,上主對加音所說的這番話正正表示出,祂沒有接納他的奉獻,並不等於祂拒絕了加音本身。就故事本身而言,加音『考驗』的關鍵在於接下來他有沒有做得對,他有沒有反過來讓那渴望得到他的罪來主宰/支配/控制他【Cook SC, “Genesis” in NCBCom, 47】。

很可惜,上主這番肺腑之言並沒有得到加音的任何回應。其實,細心的讀者由此也大概可以估到事情後來的發展方向。相反,加音反而把亞伯爾叫到田間去。順帶一提,在《思高》譯本的創4:8a’’中加音叫亞伯爾時所說的內容:「我們到田間去!」,在希伯來原文中是沒有的。大概原本的內容早已佚失。上引的這一句,最早見於主前第二世紀的《七十賢士希臘譯本》。即便如此,學界大都相信這邀請——或背後隱含的意圖——也大概也是原本故事中加音大概想做的。

說到底,田間是個甚麼地方?當然,這是加音勞動工作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田間是人煙稀少的地方。很明顯,他並不想有人目睹他將要做的事。換言之,加音要擊殺亞伯爾,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早有預謀的【如見: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p.13§6】。

另一方面,熟悉《舊約》的讀者大概也會發現,當中從這一樁起直到撒羅滿殺害他的同父異母兄弟——即與他同樣有權繼承王位的兄長——阿多尼雅(見列上2:25)為止,絕大部分的弒兄屠弟就是發生在田野中的。厄撒烏和雅各伯(幸好仇恨最終得到和解),若瑟和他的兄弟們(雖有惡行但可幸並未見血),以及阿彼默肋客(很遺憾,按《民長紀.九章》所章,他為求繼承父親的民長之位而殘殺了他合共七十位兄弟,只有一位倖免於難),以及達味的兩房兒子阿貝沙隆和阿默農(見:撒下十三至十四章,前者為親妹報仇而殺死了後者)。換言之,當我們讀到〔《七十賢士譯本》讓〕加音叫亞伯爾往田間去,我們便應心知大事不妙。

到此,加音大錯業已鑄成。到底他會怎樣面對自己的罪行?他要面對的後果又是甚麼?讓我們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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