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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23) 聖經和聖傳足以認識信仰?

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我們已經確定了關於天主和世界的兩個知識來源:聖經和聖傳。這兩個來源,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來自一個宗徒聖傳。

此外,我們談論過,聖傳不像是考古學家研究的化石,一個沒有生命的物體的石化標本。不。傳統是活生生的。

2006年5月3日,教宗本篤十六世在每週三公開接見中說:「傳統是新生命的源泉,源於起源,從基督流傳到我們,使我們參與在天人關係的歷史中」。他補充道:「在傳統的活河流中,基督不是距離我們2000年,而是存在於我們中間,並給予我們真理,祂給予我們生活的光,並為未來找到了方向」。

這產生了另一組問題。誰決定哪些聖經中的書籍教導真理。誰決定哪些古代的作者為教父?當出現-或似乎有-相互衝突的教導時,誰充當仲裁者?誰能判斷教導中的新發展是否忠於耶穌基督的教導?

宗徒聖傳需要一些東西,一些機構,來接受和保護它、探索它、傳遞它。這個機構就是我們所稱的「教會訓導當局」(來自拉丁文「magister」,意謂「老師」)。

事實上,《天主教教理》第84點教導我們:「蘊藏在聖傳和聖經裡的『信仰寶庫』(弟前6:20)(depositum fidei),是宗徒們委託給整個教會的。」

作為一名司祭、先知和君王,耶穌基督賦予教會三重使命:司祭職,先知職,君王職。先知職包含教導的功能:教會訓導權。

聖保祿解釋了基督任命和派遣的教導機構的必要性。「但是,人若不信他,又怎能呼號他呢?從未聽到他,又怎能信他呢?沒有宣講者,又怎能聽到呢?若沒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講呢?正如所記載的:『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羅10:14-15)

《天主教教理》第85點說明:「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活生生的訓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他們以耶穌基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天主的啟示》第10點,2)。

然而,訓導當局「並非在天主的言語之上,而是為它服務,這職務只教導所傳授下來的真理。因為,訓導當局因天主的命令和聖神的助佑,虔敬地聆聽天主聖言,聖善地予以保管並忠信地加以陳述。訓導當局提出為天主啟示的一切當信之道,乃取自唯一的信仰寶庫」(《天主的啟示》第10點,《天主教教理》第86點)。

《天主教教理》解釋了信友(注意:「信友」包括主教、司鐸、平信徒或修道者)應該如何看待教會訓導當局:「追憶基督向宗徒們所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10:16)這句話,應順服地接納牧者們以各種方式所給予他們的訓誨和指示」(《天主教教理》第87點)。

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的信仰站在一個三腳平台上:聖經、聖傳和教會訓導當局。《天主教教理》第95點確認說:「因此,很明顯地,由於天主極明智的安排,聖傳、聖經及教會的訓導當局,彼此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且各按自己的方式,在唯一聖神的推動下,共同有效地促進人靈的得救」(《天主的啟示》第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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