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利瑪竇】(22) – 利瑪竇的靈修(下)

文:段春生神父

有很多史料記載,利瑪竇神父不僅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學者,更是一位虔誠熱心的傳教士。利神父在百忙之中也不忘與身份地位低的新教友親切交談,他們發現,即使神父工作纏身,也會像對待經常來訪的大人物一樣,向他們致以親切的關懷。這已經成了神父的習慣,來訪的教友身份越是卑微,神父與他談話的時間就越長。

利神父認為,傳教士最需要的就是愛德和耐心。他請求總會長派遣更多的會士,「但是應該是很有愛德和耐心的人」。因為在工作上極為需要,而他亦體驗自己的愛德並不夠。

基督是利瑪竇靈修與生活的中心;一切為了愛祂。那麼,在具體的日常生活中,這精神表現於愛人的態度上。愛主愛人是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利瑪竇把這個理想,當作是他個人生活的重點。在看到利瑪竇的書信時,便可以發現「愛人」二字,能完全涵蓋他整個的靈修生活。

1608年,利神父致函予他的初學導師,說自己離開了家鄉,到那麼遠的地方來,是要「為別人作好事」。他也努力尊重所有的人,不論有地位與否。56歲的利瑪竇覺得自己的缺點有很多。如果只看26年來所受的苦和所作的努力,應該有些希望;但天主教的標記就是愛德,而自己在愛德方面那麼冷淡,所以他常引用聖保祿的話感嘆「免得我白白的奔跑。」(迦2:2)他希望他的導師因自己的愛德而記着他,並為他祈禱。

利瑪竇相信,愛德是基督徒的特徵。到了中國以後,第一個受洗的教友是名老先生,他患病但醫生卻束手無策,被親戚和所有的人遺棄了。神父們為他蓋了一間小房子,悉心地照顧他,他在接受洗禮時說:「使人這樣愛人的宗教,一定是真教。」

1592年的7月,韶州的會院半夜有十幾名匪徒,拿着棍杖打傷了兩三個人,當中包括利神父,事後那些匪徒被逮捕了,利瑪竇在處理這件事情上以德報怨,要求官府釋放匪徒,因為他認為這是基督徒應該做的。在處理這事情的過程中,也發現愛仇的態度是當地人完全無法想像的。

經過傳教工作,他所希望成立的基督徒團體是一個愛的團體。北京的團體1605年有100多位教友,他們彼此相愛,相互幫助,如同親兄弟姊妹一般。有一次,一位教友遭遇磨難,其他教友齊心協力立刻來幫助他,結果,遭難的家人們因感動都受洗奉教。

利瑪竇所接受的靈修陶治,強調的是實際的靈修生活,注意解決靈修生活上的具體問題。1574年夏天,總會長到羅馬學院視察了幾個星期,跟每一位修士個別談話。視察期間,他特別強調要有很堅固的內修生活,要求強化靈修訓練,希望神師和長上強調德行的培養和每天作好兩次省察。

在默想方面,禁止所謂的「情緒默禱」(Affective prayer),應該完全保持依納爵神操的默想方式,免得那些「錯亂的心情」不被發覺、不被除去。默想的目的,就是為了修德行和幫助傳教工作,因此必須淨化各種內在的心情,也必須放棄個人的自私判斷。這是利瑪竇在讀哲學的幾年當中所接受的靈修陶治。在日後的生活中,他一直強調每日的省察功夫。

來到中國以後,利神父很注意對會士的培養。他去世時,除了八位歐洲的會士外,還有八位華人會士。此外,在每一個修院裡有三、四位望會生;利瑪竇希望他們將來能夠成為神父。為了幫助初到中國的神父們學習中國文化,利神父翻譯了《四書》。在1592年的一封信中說,他每天給會院的人教中文和拉丁文,每天三至四個小時。他特別培養幾位在澳門長大的中國青年,「他們對傳教工作的幫助很大」;他們應該成為「得心應手的工具」和「良好的工人」。

為能更有效地向中國人傳福音,利瑪竇寫信給總會長說:「我很希望這工作能大有進步;我相信這是現在天主教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對天主是最好的服務;對中國,有那麼多靈魂的這個世界,這將是多麼重大的好事!」

待續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