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展熙博士(S.Th.D.)
於澳門聖若瑟大學教授聖經科目
在上一期,我們回顧了男女二人犯錯獲罰之後所發生的第一件事——男人命名女人為厄娃——以及當中所含的意義。當然,在《聖經》中,每每人做錯,懲罰往往都不是終局。上主天主做了一件事,讓釋經者認為這是上主天主主動修和的象徵並願意顧及甚至適應人的有限【Clifford SJ & Murphy O.Carm, “Genesis” in NJBC, 13】。今天,讓我們繼續看下去,事情的結局會怎樣發展。
上主天主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亞當和他的妻子做了件皮衣,給他們穿上」(創3:21)。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幾點。第一)事情發展到這地步,上主天主仍然願意為人的需要而操心安排;第二)讓我們回顧一下當初男女二人為何要取樹葉為衣物,就是要遮蔽他們的『赤身露體』——如前文所述,這其實更是他們在信錯人、懷疑錯人、做錯選擇和決定而生的羞愧感。又如前文所述,(自己選擇錯了、做錯了的)人,是無法單靠自己遮蔽自己的『赤身露體』而心安理得的;有見及此,上主天主,作為被冒犯的一方,主動為二人做衣蔽體,也就是主動出手為他們二人處理他們內心中的不可言狀的難受,讓他們不再為此事而感到羞愧【Cook SC, “Genesis” in NCBC, 47】。
順帶談談這一件由上主天主親手縫製的獸皮長衣。值得提及的第一點是,在古代社會,一般來說縫紉是女性的工作;這裏卻把這類工作歸到上主天主手上,確堪玩味【Bergant CSA, Genesis, 17】。重點是,希伯來原文「kuttōnet」所指的這長衣,在《舊約》中一律是由有地位或榮寵的人所穿的(見:創37:3, 23, 31–33;出28:4, 29–30 … [共15次];撒下13:18–19; 15:32;依22:21;約30:16;歌5:3)。可以說,無論他們現在的地位如何受到削弱,在上主天主眼中,他們依舊身賦地位或榮寵(或兩者皆有)【COTTER OSB, Genesis, 35–36】。
當然,從歷史的角度來說,這也許也是聖經作者以在他當時的知識和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的方式來反映在人類文明的下一步進程:從簡單的取葉蔽體到較為複雜的、需要技巧的獸皮縫製【Bergant, 17和Smith, “Genesis” in JBC21cent, 209】。另外,製作者無論是上主天主還是(後來的)人,要有獸皮用來製衣,就意味,〔作者有意(?)〕隱藏在字裏行間的資訊是,出於人類的需要而引致的(動物的)死亡已然發生。簡言之,死亡——或更好說,生命的奪取——已因人類而進入世界【Vawter CM, On Genesis, 87和Bergant, 17】。
這也許是個好例子,讓我稍稍探討一些較為理論性的問題。現代聖經學界發現到,《五書》內的傳統也許可以追溯到梅瑟時代,但《五書》本身也許反映出多個不同的古以色列信仰傳統,它們對某些議題甚至各持不同的看法。且看第一個創世故事(創1:1–2:4a),學界稱其所屬傳統為「司祭典」(the priestly source),他們堅持上主天主原本的計劃,是無論如何不可能讓人為了自身利益甚至需要而利用動物界,即使是為了維生而取之作食物亦然(參:創1:29–30)。這是到後來在洪水滅世之後才改變的,其實也反映着人與動物界—自然界的進一步疏離(參:創9:2–3)。相於,第二個創世及其後果的故事(創二至三章)中,是上主天主出手,為了處理人的心理需要而利用動物界的;這當然某程度上也反映出在男女二人推卸責任之後,人與動物界—自然界之間關係的破裂。無論如何,這也是為甚麼我經常勸誡學生,不要認為《聖經》就是《十萬個為甚麼》之類的《萬應之書》(book of answers)。對於很多問題,《聖經》並沒有一個唯一的標準答案;相反,《聖經》給出的,是歷代天主子民如何在面對人生難題時,在與天主不斷對談的無盡反省中與之交流、掙扎,甚至交戰的過程。換言之,《聖經》中所載的,未必是一個個的標準答案,反而是在建立與天主和與別人的關係中我們應學習的好榜樣,甚至是我們應從中學會教訓的壞榜樣。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