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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遇聖言】基督「復活」或「被復活」?耶穌對復活的經驗是一份愛的禮物

文:孔維仁神父
耶穌聖心金邦尼傳教會

復活主日

我有一對夫婦好友,上周他們的女兒出生,這讓我充滿了喜悅。他們經過一段漫長的旅程,從相戀到走在一起,雙雙步入聖堂、締結婚姻盟約。現在,女兒的出生,使他們的婚姻生活更趨圓滿、成熟。我實在為他們感到高興。

從單純生物學角度來體驗一個人的誕生,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當中牽涉到太多的情感。懷孕整個奇妙與複雜的過程,使我們充滿了驚奇,而漫長的分娩及疼痛則提醒我們,生命絕非理所當然。新生命的脆弱,無形中顯得更加珍貴。最後,不論是否基督徒,我們都認為生命的誕生,是一份特別的禮物。

復活也是一種「重生」:經過死亡的煎熬而誕生的新生命。耶穌是如何體驗的呢?聖經和聖傳均能幫助我們瞥見祂在那些關鍵性時刻的個人觀點。 

一方面,耶穌作為天主的獨生子,以天主的德能自己從死者中復活。耶穌清楚地聲明:「我捨掉我的性命,為再取回它來……我有權捨掉它,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若10:18)

同時,正如《教理》所解釋的一樣,天主聖父的能力使聖子基督「復活」。復活是天主「藉聖神的工程而顯示的天主的德能,聖神復活了耶穌已死的人性,叫它進入上主光榮的境界。」(參閱《天主教教理》648至649)。

我覺得相當有趣的是,這兩種肯定都是真實和正確的。沒錯,我們能說耶穌基督「積極地」使自己從死亡中復活,因為祂本身就是天主,是三位一體天主的第二位,因此祂絕對有能力這樣做。死亡不能將天主子永遠囚禁在墳墓中;但這種肯定雖然真實,卻沒有完全表達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人性」經驗。在十字架上,即使感受和面對完全的痛苦和離棄,但祂仍然相信聖父的一切安排。然而,祂在十字架上喊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祢為甚麼捨棄了我?」(谷15:34),祂所得到的答覆,卻只是一片沉默。祂的呼喊並無得到完全的解決。

復活便是最終的、最完整的答案。基督藉聖神的力量「被聖父復活」了,並被肯定自己聖子的身份,從而戰勝了祂的敵人。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富於仁慈的天主》通諭中寫道:「天主子在其復活中,徹底地經驗到聖父對祂的慈悲。也就是說,祂所接受聖父的愛,比死亡更有力量。」(Dives in Misericordia,8)在自己的逾越節中,耶穌證明了天主的愛確實是忠信和永恆的。換句話說,耶穌經歷了復活,不是因為祂是天主,便能在地上有一個可預視的結局,而是來自天主的愛與慈悲一份真正的禮物,並藉聖神賜予祂那已復活的肉身。整個天主聖三完全參與了這場愛的勝仗中,戰勝了罪惡與死亡。

在《信經》中,我們確信宣認,天主聖子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但在復活中,耶穌以一種新的方式經歷了這事實,因為,祂所有的傷痕都得到治癒之後、祂的人性獲得光榮,成為天主自己本身。透過讓耶穌死而復活,「天父完美地將其人性及其肉身融入在聖三中。」(《天主教教理》648)這的確是一個新的生命,也是作為聖子的新方式,並在復活節那天揭開了序幕。

若分享一份愛的禮物,便會獲得更多的意義。基督不斷地與人類和所有受造物分享祂獲得的復活新生命。這就是《教理》如何引用聖經,來結束這個主題的教導:「基督的復活──或復活的基督本身,乃是我們將來復活的本原和泉源……復活的基督生活在祂信徒們的心中。在祂內,基督徒嘗到『未來世代的德能』(希6:5),而他們的生命也被基督提昇到天主生命的懷抱:『祂替眾人死,是為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後5:15)。」(《天主教教理》655)

這是一個合適的結局。我們接受生命,好能傳遞生命;不只是生理上,也是精神上。透過入門聖事,我們也經歷着天主忠實的愛,而這份愛賦予我們生命的意義。作為天主的子女,我們也像耶穌一樣,被天主派遣,當作為世界而送的一份愛的禮物——脆弱但珍貴的禮物,並為整個世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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