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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206) – 我們如何欽崇天主聖名和遵守主的日子?

文:文祖賢神父
jmom.honlam.org
譯:吳志濠

第二誡和第三誡源自第一誡。

第二誡要求我們尊重和欽崇天主聖名。「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出20:7;申5:11)。

我們如何欽崇天主聖名?「應呼號、祝福、讚美、光榮天主的聖名,以示尊敬。應戒絕妄用天主的名字,企圖使罪行成為合理的,又要避免不相宜地運用天主的名,例如:咒罵天主(這本身是個嚴重的罪過)、詛咒別人、不忠於以天主的名所作的許諾」(《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47點)。

那宣誓或發誓違反誡命嗎?

根據教理第2150點:「所謂宣誓或發誓,就是人籲請天主為自己所說的事情作証。這是人呼號天主的信實作為個人信實的保証。發誓是以上主的名號作擔保。『你要敬畏上主你的天主,只事奉祂,只以祂的名起誓』(申6:13)」。宣誓並不違反誡命。它本身是善和神聖的。但在鎖碎的事情上運用天主的聖名顯然是不好的,因為它暗示不尊重。

第二誡禁止的是發假誓。「因為假誓(False oaths)和發虛誓(perjury)是呼號身為真理的天主為人的謊言作證」(《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48點)。

它也禁止發虛誓。「發虛誓是一個人宣誓作出一個無意履行的承諾,或者違背在宣誓下作出的承諾。這是對常忠於自己許諾的天主的嚴重罪過」(《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49點)。

第三誡為我們朝拜天主的方式作出了規定。「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不可作任何工作」(出20:8-10;參閱申5:12-15)。

「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出20:11)。為甚麼?「安息日紀念天主在創世的第七天停工休息,又紀念以色列自埃及的奴役中獲得解救,及天主與祂的人民所訂立的盟約」(《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50點)。

「休息」不是指甚麼都不做。它是指在創造物前停頓下來前默觀它。主日或星期日的休息邀請我們回憶天主為我們在過去一週所作的事,這樣我們可以感謝祂和讚美祂。「上主,你既以你的化工使我喜悅,我就因你雙手的一切工程歡樂。上主,你的工程是多麼偉大微妙」(詠92:4-5)。

基督徒將安息日轉為星期日或主日。「因為主日是基督復活的日子。就其為『一週的第一天』(谷16:2)來說,它使我們記起第一次創造;就其為『第八天』,亦即安息日的後一日來說,基督復活的日子意味着開始了新創造。對基督徒來說,這日子成了一切日子中的第一個日子,一切慶節中的第一個慶節:在主的日子(主日)上,基督以祂的逾越奧跡,滿全了猶太安息日的屬靈真理,並宣告人在天主內的永遠安息」(《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52點)。

那麼,我們可以如何聖化主日呢?「基督徒為了聖化主日及當守的法定慶節,應參加主的感恩祭,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妨礙主日應有的喜樂、或身心該有的鬆弛的活動;但與家庭的急需或社會的巨大利益有關的活動則可,只要不養成危害聖化主日、家庭生活、和健康的習慣」(《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53點)。

社會承認主日為慶節或休假日是重要的。「因為這樣所有的人才真有機會享有足夠的休息和餘暇,以度其宗教、家庭、文化及社會生活;才能有一個深思、反省、默靜和研習的時機;才有機會做慈善工作,尤其服務病人和老弱者」(《天主教教理簡編》第45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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