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春生神父
按照風俗,婚約時間一到,在雙方未達成任何協議前,只好進行婚禮。但子東全力反對出嫁。新郎的父親求助於在本地傳教的施若翰神父,希望神父能給陳子東做思想工作。神父想先證實一下陳子東的意願。當神父了解子東的真實想法後,知道沒有迴轉的餘地。男方的父親,因為是教友,起初願意陳子東自由選擇,但要求歸還所有的聘禮。然而,陳子東的父親不是教友,不肯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他不懂女兒所作的選擇,所以堅持一切依照習俗,按時出嫁,不退還聘禮。很明顯,子東的父親完全站在一個外教人的立場上,來看待這個問題。忠實地遵行婚約,是中國固有的傳統,然而天主教會卻限制着,這令他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子東表示了她堅定守貞的決心;男方要求歸還聘金;子東的父親卻願意交出女兒,而不願意退還聘金。於是問題就變得錯綜複雜,也令教外人對此也議論紛紛。
陳子東的父親不願意歸還聘金,他同子讓子東帶着她的嫁妝去男方的家裡,在那裡同新郎住八天。在聖劉方濟的周旋下,溪填周家教友同意神父的兩全辦法:即婚期一到,子東遵從父命,坐着花驕出嫁,到周家後歸還聘金及首飾,然後如同做客一般在周家住上八天後,再把她送到堂舅父的家中。如此一來,周家既沒有損失,子東又能繼續守貞。周家父子同意這種辦法,並在神父及兩位證人前發誓簽字。
1645年的復活節,子東早上望完彌撒後回家,隨即穿好禮服,戴上首飾,打扮成新娘,周家人如期用轎子將她抬到溪填村。穆洋的教友打發一位婢女服侍子東,教過她道理的堂舅父也同她一起到了周家。
子東一到了溪填周家之後,便做出了出乎大家意料的舉動。她毫不正視大家贈送給她的禮物,獨自走進為她準備的新房,跪在一尊救主像前,虔誠地祈求天主的助佑;在大聲誦念七遍《天主經》、《聖母經》、《聖三光榮頌》後,便走向大家聚在的大廳,將自己華麗的禮服和金飾卸下,放在桌上說:「我是基督的淨配,不能做世人的妻室;我今天到這裡來不是為作新娘,只是為交還我家所受的聘金及首飾。現在這一切都帶來了。你們收去吧,讓我回到我的基督淨配那裡去!」此言一出,頓時滿堂轟動,眾人議論紛紛,因為契約是秘密訂的,至少開始時他們都不知道這種舉此的意義。當時所有的婦女都替子東出主意,大家你一言我一句說了一大套。可她卻閉目端坐,置之不理,直到天黑眾人才陸續散去。
子東見眾人散去之後,就起身和自己帶來的丫環一起唸完晚禱,然後準備上牀休息。誰知這時新郎食言闖進房來,先把丫環趕走,然後關上房門,嬉皮笑臉百般勸誘,想盡辦法要與她同房。但子東志如磐石,毫不動搖,並且大聲責備他違背誓約,做出如此無理的舉動。但他卻不理會,只是不停地說些好聽的話,想這樣打動她的心。然而子東沒有任何反應,冷若冰霜。他就用最後一招,解衣上牀。子東見他無耻到如此地方,只有抬頭望着耶穌的聖像,把自己的貞潔付於主的手中。祈禱完畢,頓覺勇力倍增,神慰非凡。同時,新郎躺在牀上卻不知何故異常,怒火中燒通宵達旦。在這新婚花燭夜,他也不敢用暴力解決問題。而子東則安安穩穩地坐在地上,平安過了一夜。這一夜對她來說算是逃過了一劫,但子東未來的磨難才剛剛開始!(陳子東《遇到而相信》269頁)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