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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聖(3)朝聖的前後

文:Joshua Un

上期提到,「閒暇」是朝聖的一個基本要素。它就像一個先驗的要素,隱藏在人的經驗當中。你可以察覺不到它的存在,只因它的存在是先驗的、超越經驗的。在這些討論當中,朝聖已經超越了地點、形式、人數的限制,它變了一種「形而上」的認識。那麼這種認識在實際的經驗中,是如何呈現的呢?

朝聖出發前,人們對這趟旅程總有許多期望。有人期望着這是一年旅行中的其中一趟,只是多了信仰的維度。既能去旅行,又能與信仰有關。有人希望這次旅程會有收穫:有感官的收穫、知識的收穫,又或者靈性上的收穫。有人是帶着過去某種傷痛,希望在旅程中得到治癒。無論是哪種動機,它們都不會定義或改變朝聖是甚麼。因為期望是人內心的呈現,人的內心又怎能被外物定義呢?只不過,這些動機背後都有一個重要的支撐點:「與主相遇。」若期望背後缺少了那份「與主相遇」的盼望,那麼這趟朝聖可能只是一年旅行中的其中一個,加一點點信仰的味道而已。這不是對人內心的定義,而是作為一位基督徒,參與朝聖,甚至只是參與主日彌撒,難道只是滿全誡命嗎?難道不是希望在靜默祈禱中,在聖事中,更加親近主嗎?

朝聖的旅程中是人感知的體驗。摸着2000年前的石頭,看着加里肋亞海,嚐耶穌時代的食物。這都是感知上的體驗,至少在澳門做不到。在人的感知下,聖經上的事跡,都一一透過這些事物而被重新認識:五餅二魚,耶穌驅魔,治愈病人,山園祈禱,死而復活。朝聖給予一個機會,讓我們再次認識這些事跡。但認識的過程不再只停留在文字上,而是加多了感官上的維度。朝聖中,大家會在對應的聖堂中,默想這些事跡。有人會質疑,同樣是祈禱,在澳門的聖堂默想和在聖地默想有甚麼差別呢?那麼我會反問,你看旅遊雜誌和到當地旅遊有甚麼差別呢?我們的生活不是在腦袋裡,而是在實際的世界中。聖經的事跡確實在某個時空上發生,人能夠透過某些象徵,再次經驗這些事跡。

朝聖結束後,人總是念念不忘,流連忘返。因為過程中的你,放下日常的工作,每天的目的是祈禱,閱讀聖經,參與彌撒,期望與主相遇。就算只是那麼一刻,已經值得讓人回味。當旅程結束,回到日常的生活中,總會感歎:「朝聖的時間真好。」「好」,既包括與其他朝聖者的互動交流,友誼的建立,也包括了那份自在舒適的感覺,但更重要的「好」,可能就是那一刻的相遇。

現世生活是短暫的,甚至有人說是「荒誕的」,但世間少了這些荒謬,人又怎能嚮往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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