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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148)我們如何獲得有限大赦或全大赦?

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願意獲得大赦的人必須按大赦所規定的條件履行某些善工。宗座聖赦院編製了Enchiridion indulgentiarum(《大赦手冊》,第4版,1999年)。

有限大赦

接受任何大赦的必須條件是,不管是有限大赦或全大赦,當事人都需要處於恩寵的狀態下(即是,他不自覺犯了大罪)。一個人可以以多種方式獲得有限大赦。其中的方式包括:

1、短誦。在履行本份及承擔日常生活的辛勞時,舉心向上,謙誠地信賴天主,並起碼以默禱方式作熱心短誦。

2、神哀經和形哀經。懷着信德和憐憫的心,幫助或賙濟有需要的兄弟姊妹。

3、克己。懷着克己補贖精神,自願放棄可取用的、合乎心意的事物。

4、使徒工作。在日常生活環境中,自願地在他人前公開為信仰作證。

全大赦

《大赦手冊》第20點列出了獲得全大赦的基本要求。

「第20點。第1部分。為獲得任何大赦,除了棄絕對罪惡——包括小罪——的任何依戀,並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妥當告解,2善領聖體和3為教宗的意向祈禱」。

第2部分。為獲取數個全大赦,一次告解已足夠;惟領聖體及為教宗意向祈禱的條件,必須在每次獲取全大赦時滿全。

第3部分。尤其是領聖體及為教宗的意向祈禱,較適宜於履行善工的當日滿全,但這些條件亦可在履行規定的善工之前或之後數日(即大約20日)內滿全。

第4部分。如未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或未完全履行規定的善工,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除了第24條和第25條關於受到「限制」的人的規定外,則僅能獲得有限大赦。

第5部分。信友完成為教宗的意向祈禱這個條件。信友可誦念天主經及聖母經各一遍,亦可自行選擇誦念任何其他經文。

在可以作的行為清單中,有四種行為可以在任何一天獲得全大赦,但每天只能獲得一次

(1)閱讀聖經。須至少持續半小時,可由他人誦讀出來或借助視聽工具。

(2)朝拜聖體。須至少半小時朝拜聖體內的耶穌。

(3)苦路善工。虔誠地拜苦路。

(4)誦念玫瑰經或聖母頌(Akathistos。個別地或集體地在教堂或小堂內誦念玫瑰經或聖母頌(Akathistos,東方教會贊美聖母的聖歌),或與家人、修會團體、善會一起誦念,或在一般信友聚會時誦念。

以上這些是甚麼意思?

大赦是耶穌透過祂的教會,隨時準備幫助我們每一天每一個人懺悔自己生命的罪過的證明。這意謂每天我們可以準備自己避過煉獄,直達天堂,萬一上主在某一刻召叫我們:死亡不會讓我們措手不及。我們猶如明智的僕人,當新郎到達時,被立即批准進入筵席(參閱瑪竇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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