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當我們領洗時,我們成為(1)天主的子女,(2)耶穌基督的兄弟姊妹和(3)天主聖神的宮殿。
教會說,我們成為了 「Christifideles」(「基督的信徒」,參閱《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77點和《天主教教理》第871-872點)。這應用於教會內所有成員,無論他是平信徒、修道人士、主教或教宗,他們同樣都是「信徒」。
再者,透過聖洗聖事,他們「加入」基督、組成基督奧體的一部分。讓我用這一例子使大家明白多些。我們吃糯米雞或雲吞麵時,想一想自己消化系統的功能:食物納入我們的體內,成為一個人身體的一部分。它們由煮熟的動物肉,到成為人。因此,聖洗聖事把我們的地位「升級」。它使我們成為神聖的。
作為基督奧體的一員,每個已經領洗的人或信徒不只是分享同一的身份,也是在整個身體,整個基督內分擔其角色和責任。因為基督(希伯來文為「Messiah」,意謂「受傅者」,希臘文為「Christos」 ,拉丁文為「Christus」)有三重職務或使命,即司祭職、先知職、君王職,所有領了洗的人和成為祂的奧體的成員也被受傅和擔當這些職務。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信徒(教宗、主教、司鐸、修道人士、平信徒)都是平等的:他們所有人都受傅成為司祭、先知、君王。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77點解釋說:「信友是那些藉洗禮加入基督奧體的人,他們組成天主的子民,因此他們各按自身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君王的職務,依各自身分奉召執行天主賦予教會在世界上要完成的使命。他們在天主子女的身分上,彼此有真正的平等」。
他們有甚麼責任?
(1)司祭的主要職務是「為奉獻供物和犧牲,以贖罪過」(希5:1)。
(2)先知必須聆聽天主的話和宣講祂:「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要向他們講述我所吩咐他的一切」(申18:18)。
(3)君王必須管理和領導羊群:「在那裡給你們一些隨我心意的牧者」(耶3:15)。
所有領了洗的信徒都被賦予這些職務。
然而,要留意的是,《天主教教理簡編》說信徒「按自身的方式」實踐這三種職務。意思是說,他們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實踐其職務。
當中,成員是平等的,但這並不意味着他們完全相同。就像生物具有不同部分來促進整個有機體的功能一樣,教會成員也有不同的方式實踐司祭職、先知職、君王職。
在《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78點中,它分辨了三種方式:
「依天主建立的制度,基督信徒中有些人:
(1)在教會盡聖職,他們領受了聖秩聖事,組成教會的聖統。
(2)而其他人則稱為平信徒。
(3)從這兩種人當中,也有些基督信徒特別獻身予天主,誓守福音的勸諭:獨身的貞潔、神貧和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