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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神學】(67) 耶穌的死屬不幸的意外?

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當我們想起耶穌的受苦受難和死亡時,我們或會覺得這是祂在世生命的一場不幸結局,是可以避免的。但聖經卻告訴我們不然。

耶穌的受苦受難和死亡不是偶然的;十字架不是不幸的結果。但是早已計劃好的,不是由人計劃,而是由全知、全愛、全能的天主。所有是,「按經上所記載」。

例如,如果我們閱讀依53:2-7,它描述了默西亞的受苦:「……他沒有俊美,也沒有華麗,可使我們瞻仰;他沒有儀容,可使我們戀慕。他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他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他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他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他不算甚麼。然而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我們還以為他受了懲罰,為天主所擊傷,和受貶抑的人。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我們都像羊一樣迷了路,各走各自的路;上主卻把我們眾人的罪過歸到他身上。他受虐待,仍然謙遜忍受,總不開口,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他也同樣不開口」(參閱詠22)。

耶穌也使宗徒們明白祂不是一個毫無防範的受害者。「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若10:18)。

祂復活以後,顯現給兩個追隨者,祂需要解釋發生在祂身上的事情是已經預見並預言了。「默西亞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纔進入他的光榮嗎?他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路24:26-27;《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18點;《天主教教理》第599-605,619點)。

 

祂承擔了指控

耶穌必須經歷所有這一切,因為這樣才能充分實踐天主的正義(參閱《速食神學》第59章):有人必須承擔指控。耶穌做了。無罪的代替了罪犯。這樣,祂才能夠為我們購買進入天國的門劵。「因為他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格後5:21;《天主教教理》第603,604點;)。耶穌「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5:8)。

 

猶達斯只是一個傀儡?

如果所有事情都已經事先計劃好,那麼我們腦海中浮現了一個問題:「那些參與了殺害耶穌的人都只是計劃中的傀儡嗎」?同樣,《天主教教理》第600點解釋道:「時間的每一刻都真真實實地呈現在天主面前。所以祂『預定』自己的永遠計畫時,也包括每人對祂恩寵的自由回應:「實在,黑落德和般雀比拉多,與異民和以色列人聚集在這座城內,反對祢的聖僕人耶穌,反對祢的受傅者,實行了祢的手和計畫所預定要成就的事」(宗4:27‐28)。天主允許了他們的盲目行為,以完成祂救恩的計畫』(參閱瑪26:54;若18:36;19:11;宗3: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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