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祖賢神父
譯:吳志濠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85點問:天主子為何成為血肉?它給予我們四個原因,總結《天主教教理》第457-460點說:
「天主子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是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這就是說:為使我們罪人與天主和好;為使我們認識天主無限的愛;為作我們聖德的模範;為使我們『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伯後1:4)。」
- 耶穌是使我們與天主修和的中保。我們的原祖父母,像福音中的浪子一樣(參閱15:10-32),按自己的意願離開父家。但天主的仁慈比我們的驕傲更大,祂定下一個計劃來解救我們和引領我們回歸父家。該計劃需要一個中間人或中保,而再沒有其他中保較耶穌基督更合適了。
為甚麼?
一個理想的中保必須能夠代表雙方。耶穌是完美的天主,因此祂可以代表天主說話和行動。耶穌是完美的人,因此祂可以代表人說話和行動。祂是完美的媒人、理想的中間人。「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他奉獻了自己,為眾人作贖價:這事在所規定的時期已被證實」(弟前2:5-6)。
2.《天主教教理》教導我們,耶穌向我們展示了天主對我們的愛。我們可以添加一點:祂是天主無限正義和無限慈愛的完美化身。
我們可能對天主既是無限正義又是無限慈愛這說法感到困惑。這兩個屬性似乎並不兼容。如果一個人為人正義,他需要懲罰罪犯,儆惡懲奸。如果祂為人仁慈,那麼他會原諒犯事者,使其免於懲罰。這個複雜難解的答案是耶穌基督。
為甚麼?
天主是無限正義的,因此祂下令對人進行懲罰。而人確實受到了懲罰,其代表是完美的人耶穌基督。天主正義的威力釋放在他神聖的人性身上。
天主是無限仁慈的,並且透過懲罰耶穌這個人,祂免除了所有人對罪的懲罰。
「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我們都像羊一樣迷了路,各走各自的路;上主卻把我們眾人的罪過歸到他身上」(依53:5-6)。
- 為作我們聖德的模範。天父願意我們再次成為祂的子女,但我們需要一個可以給予我們當子女的完美模範者。耶穌基督成為像我們一樣擁有身體和靈魂的人。祂擁有身體,使我們能夠看見和聽到祂。耶穌是當天主忠實和鐘愛的子女的有形模範。
「雲中有聲音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你們要聽從他!』」(路9:35)。
- 為使我們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耶穌享有我們的人性-我們的身體、靈魂、理性、意志、自由和感情——祂繼而使我們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伯後1:4)。《天主教教理》第460點教導我們:「原來天主子成了人,是為使我們成為天主」(聖亞大納修, De incarnatione 54, 3),「天主的獨生子,為了要使我們分享祂 的天主性,便取了我們的人性,為的是成了人之後的祂,能使人成為天主」(聖多瑪斯,Opusc. 57, 1-4)。
透過聖洗聖事和修和聖事,耶穌基督把我們原祖父母所拒絕的特恩還原給我們。